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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北都專屬法例不擴展至香港其他地方

政事

發展局:北都專屬法例不擴展至香港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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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北都專屬法例不擴展至香港其他地方

2026年03月18日 10:22 最後更新:10:49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佩玲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明確表示,為北部都會區(北都)規劃及地政程序「拆牆鬆綁」的專屬法例建議,目前只適用於北都範圍,當局沒有計劃將此專屬法例擴展至香港其他地方。她強調,北都對香港未來發展具有策略地位,因此需要特別的立法安排以加快發展進程。

專屬法例將令北都的規劃及地政程序「拆牆鬆綁」。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專屬法例將令北都的規劃及地政程序「拆牆鬆綁」。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規劃許可處理期縮短至兩個月

何佩玲解釋,在新專屬法例框架下,於北都「非保育地帶」內,發展商或申請人只需提交規劃許可申請,即可改變土地用途或發展參數,無需經過長達九個月的修訂法定圖則程序。她預計,此類規劃申請的處理時間可縮短至約兩個月,大大簡化程序。

強調制衡機制 不為快而快

對於外界可能擔心程序簡化會「為快而快」,何佩玲強調設有充分制衡機制。即使是一個簡單的規劃申請,也必須完成交通、噪音及環境影響等技術評估,並提交相關政府部門審核,再交由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在城規會審議前,會進行為期三週的公眾諮詢,確保程序透明並吸納公眾意見。

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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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程序不適用於保育地帶

她重申,建議中的規劃程序簡化只適用於「非保育地帶」。對於具高生態價值的自然保育區、綠化地帶、郊野公園及其邊陲地帶,則完全不適用此簡化程序。若有人欲在這些區域改變土地用途,仍須走回長達九個月的法定圖則修訂程序,以確保市民有足夠機會表達意見,並對生態環境作出充分保護。

政府建議向洪水橋產業園有限公司注資100億元,開展洪水橋產業園首階段發展的工程、購買支援企業發展的增值服務所需的軟硬件設備,以及支持產業園公司首五年,即由2026/2027年度至2030/2031年度的營運開支。

洪水橋產業園。資料圖片

洪水橋產業園。資料圖片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100億元的起始資金主要投放在三個範疇,包括首階段發展工程,自行開發共約5.3公頃的「熟地」,包括設計和建造產業設施,開支估算為約88億元;約8億元以購置所需的軟硬件設備;以及預留約4億元以支付產業園公司首五年的營運開支,以支付員工薪酬、業務開發及其營運成本。

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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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指出,洪水橋產業園對香港經濟的直接、間接及連帶影響貢獻每年可達到約110億元,並可創造約11900個本地職位。

局方表示,產業園公司長遠應轉向更多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其餘15公頃用地 ,逐步帶動私人資本投資,累積產業群聚效應,亦讓產業園公司長遠透過租金、服務費及其他收入應付營運開支,達至財政自給自足,並保留盈餘支持產業園持續發展。參考科學園的經驗,當局認為產業園日後不難做到自給自足。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產業園公司行政總裁的招聘反應相當好,有不少人表達興趣,目前正檢視申請,會抓緊時間盡快落實人選。至於公司的績效指標,要留待行政總裁就任後,交由董事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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