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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聽證會開場陳詞:有證據顯示煙頭為火源 消防措施因人為因素失效

社會事

大埔火災|聽證會開場陳詞:有證據顯示煙頭為火源 消防措施因人為因素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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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聽證會開場陳詞:有證據顯示煙頭為火源 消防措施因人為因素失效

2026年03月19日 10:49 最後更新:18:03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早(19日)10時於中環展城館舉行首場聽證會,先由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作開場陳詞指出,有證據顯示,大火當日宏福苑大維修工地有人吸煙,煙頭為火源,而幾乎所有保障生命措施因人為因素而徹底失效。

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

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

陸啟康:9個月要提交報告是很進取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甫開場表示,這3個月委員會和律師團隊做了大量工作,各方提交證人供詞,為數不少,委員會將審視,對聽證會細節作出安排。他坦言,大膽說鑑於複雜性和龐大,在數個月內展開聽證會不易,9個月要提交報告,是很進取,英國格倫費爾大火都用了7年時間,但首先要盡早向死者及家屬作出交代,加上香港老舊樓宇不少,急需進行維修工程,宏福苑大火令他們不知道何去何從;另亦要盡早向政府提供報告,處理人事問題。

他說,各個涉事方要盡快完成工作,因調查涉及廣泛,最終證人名單尚未核實,有證供可能重複。他指第一範疇是起火原因;第二是大型維修工程是否涉及圍標。現已完成第一範疇工作,第二範疇下周進行。除非涉及隱密資料,否則都會公開,首先由委員會進行開場陳詞,讓公眾知道目前掌握證據,要還原證據並將事實披露,可能令死者家人不安,但強調有必要性,委員會已指示律師團隊處理證據,包括掩蓋錄影、以相片方式陳述,並掩蓋在場人士,希望將困擾減到最低。他強調,調查要全面,聆訊有效進行,委員會一定公開、公平、不偏不倚,完成所有調查工作。

杜淦堃:火災涉及多項人為疏失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稱,綜合現有資料,當天火災涉及多項人為疏失:首先,7座大廈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第二,樓梯和走廊窗戶被拆除,方便工人行走,卻成為濃煙蔓延通道;第三,消防栓和系統被關閉長達數月,遠超法例規定的14天上限;第四,工地使用棚架及發泡海綿物料;第五,工地吸煙問題嚴重,景觀平台發現大量煙頭,居民多次投訴卻未獲正視。專家將逐一探討這些因素如何重疊導致悲劇發生。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攝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攝

消防措施因人為因素徹底失效

杜指,根據現有資料顯示,火災當日幾乎所有保障生命的消防措施,因人為因素而徹底失效,包括7座火警鐘被關閉,不能向居民作出的警示,失去讓居民疏散的時間;樓梯和走廊窗戶被拆除用以開設通道,是方便工人進出的「生口」,令濃煙和火勢得以進入,迅速蔓延,令大量居民被困;消防栓及喉轆系統被關閉,儘管規定不可以超過14日,但承建商一直申請延長關閉限期,令系統關閉數月;棚架和窗戶上的可燃物,尤其是阻燃棚網,在風球後被更換為非阻燃棚網,且居民窗戶被發泡膠遮蔽,使火災蔓延至居民家中.棚架上及懷疑為火源的光井平台留有大量煙頭,居民多次投訴,沒有得到正視。

火源疑為光井 起火原因最有可能是煙頭

杜續指,據證據及分析,相信起火點位於宏昌閣104室和105室之間俗稱「光井」的底部平台,煙霧從光井吹出並出現閃光,3分鐘後火沿東面天井向上蔓延多層。該處的混凝土受到最嚴重的火災損害,經挖掘後發現紙箱殘骸、手套及兩個煙頭。分析指出,起火原因最有可能是煙頭,並燒著了附近的紙箱。而相關閉路電視片段明確指出,事發當日下午2時10分和2時43分,有身穿印有「宏業」字樣黃色T恤的工人在該處吸煙,推斷起火時間是下午2時42至45分。雖然暫未有直接證據證明是哪個煙頭引起火災,但相信光井平台已變成工人的休息和儲物地點,工人未遵守規則前往指定吸煙區。

杜指出,工人在地盤吸煙是當地居民長期投訴但未獲正視的問題,其他可能的起火原因已被初步排除。分析顯示,光井中沒有電線或電器故障的跡象,104室和105室亦無短路情況。此外,光井處的液化石油氣管道僅被燒焦變形,並無破裂噴射跡象,加上火勢先慢後快的特徵,亦不符合氣體洩漏引致爆炸的猜測。

杜淦堃又在會上播放一段宏昌閣2701室住戶打999 求救電話錄音,住戶稱當時「很大煙」,並稱單位內有「兩個老人家」,惟接線人員當時仍詢問「你要警察定救護車」,杜淦堃質疑緊急電話求助流程或未能迅速應對火災等即時危險。 此外,另一單位的閉路電視也記錄了宏泰閣2307室的住戶嘗試致電消防處的過程。電話接通後,求助者至少等待了1分鐘仍無人接聽。雖然電話最終被接通,但999接線生向消防員提供了「宏昌閣」的地址信息,杜淦堃表示,宏泰閣2307室住戶最終獲救。

起火僅18分鐘宏昌閣已陷火海

庭上及後播放其他途人拍攝的片段,當中包括於網上流傳宏昌閣低層起火的影片。杜淦堃指,警方亦收到報案電話,片段顯示首批消防員抵達現場時,與首個報案電話相隔6分鐘。片段另顯示火勢迅速蔓延,竹棚不斷掉下。及至下午3時3分,即估計起火時間18分鐘後,宏昌閣已陷入火海,宏昌閣大堂於3時9分已滿佈濃煙,居民的逃生出口已被堵塞。

杜表示,綜合顯示火勢於3時20分蔓延至宏盛閣、3時25分蔓延至宏建閣及宏新閣、3時35分蔓延至宏道閣、3時40分蔓延至宏仁閣。 杜再引述新聞片段指,於下午5時許,7座大廈已起火,大部分棚架被燒毀,死亡人數逐漸增加,最終消防於 11 月 28 日宣布行動結束,火災歷時43小時。

大火釀168死79傷

杜指,大火最終造成168死79傷,包括150名宏福苑住戶 、9名外傭、7名裝修及建築工人、1名訪客及1名消防員。37戶家庭失去兩名或以上成員,包括夫妻、父母與子女、侄女及侄子,以及兄弟姊妹,死者年齡介乎6個月至98歲,其中114人年滿65歲或以上,7人未滿18歲。

杜淦堃表示,獨立委員會曾到受影響單位實地視察,發現起火單位同層的毗鄰單位內部未見明顯受波及跡象,部分單位內的紙張等易燃物亦未有受影響,顯示火勢未有蔓延至部分單位的室內空間。杜又在會上展示兩張照片,包括宏昌閣105和103室的照片,前者的大廳嚴重損毀,後者則近乎完好無損,引起現場人士嘩然。

事發時900單位住戶不在現場

他又引用消防處提供的資料指出,宏福苑7幢受影響樓宇合共1736個單位中,有812個單位內部並無受影響,佔相當比例。相關數字反映,火勢主要沿外牆蔓延,未有大範圍波及單位內部。他續指,火警時約250個單位住戶選擇以坐升降機離開現場,150個單位住戶選擇行樓梯。另有900個單位住戶事發時不在現場,形容「如果火災發生在晚上,大家可以一下想像後果。」 

首輪聽證會共8場,每場提供約360個公眾人士旁聽名額,當中約一半名額會優先分配給宏福苑居民。據委員會公布,最新共有38個持分者獲准以涉事方身份參與聽證會,可在聆訊中作開場和總結陳詞、提問和傳召證人,涵蓋多個政府部門如屋宇署、消防處、民政事務總署等、7名宏福苑居民、14 名前法團成員包括主席徐滿柑等、宏福苑大維修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樓」董事、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2名董事及授權簽署人、及曾參與投標的「中華發展工程」董事。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4月2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8場聽證會,亦是首輪聽證會的最後一場,下午聆訊繼續由「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對於有居民投訴懷疑有人在業主大會中「打龍通」,「短短20分鍾投票數量增加280人,該時段入場人數不少於20人」。鄭回應指控,稱管理處會先「儲一疊票」,然後才一次過交予點票公司,這種點算方式的滯後或因此引起業主誤會。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到,工程顧問的招標於2020年1月進行,但直至2021年12月11日的大會上「鴻毅」才獲委任為顧問,是否與有居民投訴有關。鄭芷盈回答指,因2020年至2021年期間疫情關係,無法舉辦業主大會聚集人群,聲稱這是唯一的原因。

關於2021年12月委任鴻毅的業主大會,鄭芷盈確認管理處負責收集及處理授權文書。大會當日有張貼授權一覽表,顯示曾提交授權票的單位(不論有效或無效),但不顯示授權人及被授權人姓名。鄭表示,就授權票她不記得有特別情況,而委員中以主席及副主席獲得較多授權票,與以往業主大會相同。

物業主任:無措施核實居民是否真正授權該授權人投票

關於2024年1月批出宏業3億3千萬工程合約的大會,鄭芷盈確認處理授權文書的流程與以往相同。管理處同樣會核對單位資料是否正確,但同樣無措施核實居民是否真正授權該授權人投票。她承認居民之間對是否進行昂貴工程有頗大爭議,但會議當日沒有問答環節供居民發表意見。她又指,大會的議程已提前14天給予業主,若業主有問題可在期間查詢。

對於有居民於2024年4月5日去信前大埔民政事務專員及市建局,控訴法團主席、管理公司及顧問於同年1月28日業主大會中「打龍通」,指「短短20分鍾投票數量增加280人,該時段入場人數不少於20人」。鄭回應指控,稱管理處會先「儲一疊票」,然後才一次過交予點票公司,這種點算方式的滯後或因此引起業主誤會。。她指大會當日有張貼授權一覽表,授權書名單是有公開的。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居民向屋宇署投訴懷疑選舉無弊

鄭芷盈表示,管理處印象中沒有收到正式書面投訴,只是聽過街坊口頭反映。她指民政事務處記錄的九宗投訴(包括質疑授權文書有效性、有人受威嚇、擔心會議被操控等),管理處沒有收到相關投訴,因為投訴是寄給政府部門而非管理公司。杜淦堃又展示一封居民向屋宇署的投訴信,指法團主席於大會主動為「宏業」拉票,包括發現「宏業」被起訴處分或不能續牌後,「宏業」私下向主席發信,管理處雖曾提醒主席不宜開信,但主席仍是打開信,對方稱受處分是小型工程,「RGBC無事」,懷疑選舉舞弊。鄭芷盈稱無見過有關投訴。

杜淦堃問及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工作守則中關於親身出席業主大會的法定要求(至少100名業主或5%業權份數)。鄭芷盈承認管理處沒有特別措施確保符合此要求,會議記錄中亦沒有列明親身出席人數與授權票人數的分別。她解釋管理處其實有記錄(簽到與授權票分開),只是會議記錄沒有特別寫出來。不過杜淦堃其後澄清,相關法定要求的生效日期為2025年7月,在2024年1月大會之後,因此對該次大會不適用。

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宏福苑居民大律師李峰琦指,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於2021年7月26日已收到由管理處轉交一名會議召集人葉碧兒業主,呈上5%以上業主簽署信,他問鄭會否認為鄧在簽名真確性是否有額外要求。鄭芷盈指「不可以完全同意」。

鄭芷盈否認與宏泰電工談過SDN事宜

代表宏泰消防的大律師林樂夫向鄭芷盈展示2025年9月的招標文件。鄭芷盈確認宏泰就年檢執修工程報價,管理處接受並有合約,她是聯絡人。宏泰的報價中列明完工後簽發消防證書FS251,但沒有列明「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這一項目。鄭芷盈解釋她相信宏泰做執修都需要入SDN,因為以往做法都會有,但同意報價及合約中沒有此項目。

關於2025年11月19日與宏泰電工黃健華的對話,鄭芷盈確認有親身面談,但時間很短,沒有5至10分鐘。她指當時知道消防缸正在進行工程,因此回答「有做緊工程」,但沒有傾談過SDN的事。她又指印象中沒有與宏泰另一名電工李俊賢會面過,亦沒有與他傾談過掛牌事宜,但林樂夫展示李俊賢一段WhatsApp記錄,他表示就掛牌事宜,「頭先鄭小姐覆咗我啦」。鄭芷盈堅持記憶中沒有與李俊賢會面。

宏泰消防電工黃健華。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宏泰消防電工黃健華。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鄭芷盈又確認,2025年7月至8月期間,消防處曾在宏福苑巡查,針對年檢FS251發現的損壞,要求盡快跟進。她指消防處巡查時沒有讓管理處人員陪同。關於為何7月、8月已收到消防處跟進要求,卻到10月才進行招標,她解釋招標、回標、分析、會議通過都需要一段時間,10月通過會議後她有即時通知承辦商。

代表置邦興業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之後再次就置邦前員工黃志德的指控,鄭芷盈確認他離職時口頭提及想面試另一份更適合的工作,工作地點較接近居住地方,但沒有提及工作環境危害生命或安全問題。她又否認管理處有一個60cm乘90cm、掛上寫有「掛牌」紙皮的銀色消防警報系統裝置。關於吸煙投訴,鄭芷盈指出管理處不單是「傳聲筒」。她與黎永利經理會指示管理員巡查時如見到工人吸煙,要即時制止。

代表置邦興業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置邦興業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無法核實授權票簽名真偽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其後問及授權票的處理方式。鄭芷盈確認管理處只會核對單位、業主姓名等資料是否填寫足夠,不會核對簽名,填足資料便當有效。她承認管理層略略談及過改善授權票制度,但沒有做過抽查,亦沒有與業主立案法團商討。另一委員歐陽伯權問及如何知道授權票的真確性。鄭芷盈表示管理處會對照業主名冊,但承認無法核實簽名真偽。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前)、委員陳健波(中)及歐陽伯權(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前)、委員陳健波(中)及歐陽伯權(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外,代表置邦興業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出示新證據,展示鄭芷盈及「宏泰」鍾先生去年10月至11月的whatsapp紀錄。鄭曾向鍾稱「(水缸)已經入返水」,並發送數張「水缸有水」的照片,照片中有「8月」、「9月」,及「養水」的字眼。杜淦堃就此問鄭芷盈有關照片的更多細節,因為委員會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水缸有水。鄭芷盈稱照片是同事駱小姐向「宏業」取得,據她理解,「養水」是因為要向水缸注水,測試有沒有漏水問題;至於杜再追問鄭當時水缸是否有水,鄭表示不清楚。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後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後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芷盈作供完畢後,杜淦堃表示,由於天面水缸是否有水,直接影響消防系統的狀態,因此基於「天台水缸是否有水」的問題,下次聽證會將會再次邀請宏泰董事鍾傑文作供回應。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宣布聆訊押後至4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時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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