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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5人串謀收賄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 再多兩人認罪

法庭事

廉署起訴5人串謀收賄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 再多兩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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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5人串謀收賄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 再多兩人認罪

2026年03月19日 18:52 最後更新:18:52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五人串謀收賄以協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兩名涉案時任銀行職員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另一名時任銀行職員早前亦已認罪。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盧穎衡(31歲)滙豐銀行時任財務策劃副總裁;及時任卓越理財客戶經理勞焯儉(40歲)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同案32歲被告、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業務經理万卉,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判刑,其中盧穎衡及万卉將押後至4月14日判刑,而勞焯儉則押後至5月4日判刑,期間批准三人保釋。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三名涉案滙豐銀行職員於2022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間在北角一間分行任職。案情透露,盧穎衡與兩名中介協議,協助兩人所轉介的客戶開立戶口,並就每個成功開立的戶口收取賄款500港元至1500港元。盧穎衡其後安排同事勞焯儉協助開戶,並就每個戶口向勞焯儉支付賄款100港元。涉案期間,盧穎衡和勞焯儉按協議接受賄款共逾17萬港元。

万卉則於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間,協助該兩名中介轉介的12名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並收賄共6000人民幣。案發期間,該三名銀行職員協助涉案兩名中介所轉介的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共約250個。銀行經審查後,發現當中70多個戶口存在洗黑錢風險,並已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涉案兩名保險經紀兼中介,韓杰及其妻子周崟瑛,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二人在庭上沒有答辯,案件同樣押後至5月4日再訊。滙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由廉署人員蔡俊彬代表出庭。

廉署表示,一直十分重視銀行從業員的誠信操守,並在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銀行公會及銀行業界的全力支持下,於2024年推出《銀行業誠信約章》,以不斷提升業內誠信文化。廉署會繼續在《約章》框架下,加強與業界交流以提升他們對貪污風險的敏感度,並持續為銀行從業員提供誠信培訓。

廉政公署4月1日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就其永久居留申請,行賄入境事務處人員,並反抗廉署人員把她從入境處總部帶往廉署作進一步調查。案件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觀塘裁判法院

觀塘裁判法院

汪素冰,36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以及一項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13A條。被告無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5月28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廉署表示,被告曾於2018年中至2020年初以學生簽證來港留學,其後再以訪客身分來港,並曾有逾期居留的紀錄。於2025年案發時,被告正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根據相關程序,被告必須先向入境處申請核實是否符合永久居留的資格,而該申請為免費。由於被告未能符合在港通常居往七年的要求,其申請被拒絕。

香港入境處。fb圖片

香港入境處。fb圖片

廉署續,指被告於2025年9月17日向入境處投遞一封內附現金的信件。控罪指被告涉嫌於當日向入境處居留權組人員提供現金賄賂共1100港元和100元人民幣,以協助被告批出其核實身份證資格的申請。廉署接獲入境處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0月8日在將軍澳入境處總部行政大樓,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被告當日多次反抗廉署人員把她從入境處總部帶往廉署的辦事處作進一步調查。入境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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