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大埔火災| 陸啟康聆訊前提醒不宜過早下結論 強調公平公正調查

社會事

大埔火災| 陸啟康聆訊前提醒不宜過早下結論 強調公平公正調查
社會事

社會事

大埔火災| 陸啟康聆訊前提醒不宜過早下結論 強調公平公正調查

2026年03月20日 12:52 最後更新:18:15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五(20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二場聽證會,由代表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續作開場陳詞,惟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在陳詞前提醒,現階段不宜就調查提早下結論,認為在正式聽取受查方陳述前,預先作出結論有違不偏不倚的原則,強調現階段證據,不代表委員會的最終結論。

早上公眾入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早上公眾入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開場時表示,見到關於聽證會的報道感不安,指許多現階段掌握到的新證供,亦有不少以前從未聽過的證詞,他發現許多人似乎根據委員會此次的作供,對委員會的調查作出新的結論,令他感擔心。

更多相片
早上公眾入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早上公眾入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聽證會舉行第二日。巴士的報記者攝

聽證會舉行第二日。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等律師團隊入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等律師團隊入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的單位窗戶圍封了發泡膠板。

宏福苑的單位窗戶圍封了發泡膠板。

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消防設備曾長期停用。

宏福苑消防設備曾長期停用。

他強調在尚未進行聆訊、正式聽取受查方陳述前,若預先作出結論,並非公平之舉,有違不偏不倚的原則。他明確表示,現階段的證據或代表律師團隊提請委員會考慮的事項,並不代表委員會的最終結論,重申調查一定要公平,要對死難者及受查者都公平。

陸又指,今次香港史無前例有這麼大的災難,形容「好多人是有情緒,是可以理解」,提醒公眾一定要保持客觀中立,聽完所有證供,才可以對所有人不偏不倚作出結論」。

聽證會舉行第二日。巴士的報記者攝

聽證會舉行第二日。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代表指現作判斷是不恰當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表示,留意到廣泛報道,擔心公眾產生錯誤印象,以為獨立委員會已就火警起因及導致重大傷亡等已作出結論,故政府必須明確澄清,現階段實言之尚早,獨立委員會尚未聽任何涉事方或證人證據和陳述,在此尚早的階段作出判斷是不恰當,指開場陳詞僅屬部分材料,政府和涉事方會有更詳細說明。政府理解大眾對事件關切,希望保持公平公正公開的立場,對宏福苑死傷者負責。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等律師團隊入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等律師團隊入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業早知發泡膠板遮窗戶有風險 法團主席知不保證阻燃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稱,宏福苑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廣泛使用發泡膠板來覆蓋單位的窗戶,相關證據明確。杜指,委員會將審視專家就有關發泡膠板如何助燃、助長火勢蔓延及造成的實際影響所作裁定。他表示,發泡膠板在建築物外牆起火時,是否構成打破窗戶並令火勢蔓延至單位室內的原因之一。他指,考慮到大量住戶是在單位內喪生,事發當日承建商使用的發泡膠板是否阻礙室內住戶視線,可能影響他們疏散。

杜指,有宏福苑居民在Facebook發布影片,對封窗的發泡膠板安全提出質疑,影片標題為「封窗膠板係易燃物」。2024年8月26日9月3日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和宏昌閣外牆工程的外判公司「海德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落了3個發泡膠板訂單,明確是「非阻燃」。有理由相信「海德」採購的發泡膠板亦在宏新閣和宏志閣使用。

杜指,從一開始承建商已知道用發泡膠板遮蓋窗戶有一定風險。2024年6月17日2025年10月10日在一次工作會議上,「宏業」指新一批發泡膠板將於之後那個星期送抵,屆時會對該材料進行燃燒測試。在工作會議前,時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曾於10月透過WhatsApp與宏業的何建業(Gordon)進行討論。

何建業當時問:「我想問清楚,居民對發泡膠板咁大意見……即使有的話,我都唔夠膽擔保係一定有阻燃。」徐滿柑回應:「影段片……當然,影嘅時候唔好咁流(馬虎)。…但注意,第一期無法更換。」

宏福苑的單位窗戶圍封了發泡膠板。

宏福苑的單位窗戶圍封了發泡膠板。

宏業訂購新阻燃發泡膠板 惟有單位仍沿用舊膠板

杜認為,雖然該WhatsApp對話無前文後理,未能反映全部內容,但從現有證據判斷,至少顯示徐滿柑與「宏業」均知悉新一批發泡膠板可能並無阻燃保證。即使訂購了所謂的「新一批阻燃發泡膠板」,亦只會用於尚未安裝的窗戶,換言之,有單位是沿用已安裝的阻燃力發泡膠板。

直至去年10月,「宏業」表示新一批發泡膠板已送抵,並說明物料已到,「宏業」在現場即時使用火機測試,結果是不能點燃,說法與其他相關證據似乎相符。

消防處接投訴巡查指「非不尋常」

但宏福苑居民關注發泡膠封窗,有市民向政府部門投訴指,曾取宏福苑F、G、H旁建築廢料中的發泡膠樣本測試,發現物料易燃,並無阻燃特性,要求消防處調查。消防處助理處長書面回覆時指,2024年9月24日曾派員到場巡查並發現屋苑內有一定數量發泡膠板,但「非不尋常」,並於同日結束該投訴個案的處理。

其後宏福苑前業主立案法團副主席麥志雄再向消防處投訴,指發泡膠屬「極高風險物料」,並要求消防處協助檢測。消防處再回應稱,該事「不屬消防處職權範圍」,但建議向其他部門求助。杜指,根據《消防條例》,消防處有責任在需要時就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提供意見,故事件是否屬於消防職權範圍仍有待進一步澄清。

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ICU說法與屋宇署顧問回應有分歧

杜續指,但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的證詞說法與獲借調的屋宇署顧問謝先生的回應存在明顯出入。

他指,古小平於2024年9月25日曾到訪宏福現場,目睹有發泡膠板存放於地面,並有通知張貼在電梯大堂的窗戶上。他作證指,當時他向獲借調的屋宇署顧問謝先生作口頭諮詢,並獲告知使用發泡膠板遮蓋窗戶的做法不屬於建築工程,故無需符合阻燃要求,也不會被視為未經批准的建築工程。

但謝先生的書面回應,說法與古先生有顯著分歧。謝承認曾接受口頭查詢,但強調根據政府慣例,涉及生命安全的專業意見必須有書面記錄,認為在缺乏書面記錄情況下,古的單方面說法對他不公平。

其次,針對古小平所指,謝先生曾表示發泡膠板的使用並不違規,謝先生強烈否認,指從專業角度,自2017年英國倫敦格倫費爾大廈大火後,港府已就事件進行研究,對建築外牆使用易燃發泡膠物料保持高度警覺,故對相關物料使用極謹慎,堅稱不可能建議任何人採用發泡膠板作可接受的施工方式。

第三,關於法律規管問題,古小平認為臨時使用的發泡膠板不受條例規管。但謝先生引述《建築物條例》第16條(1)(b)的規定反駁,指承建商在進行工程時必須採取適當防火措施,認為發泡膠板屬可燃物料,會增加火災風險,不應被視為適當預防措施,故即使作臨時使用,有關做法亦已違反相關條文規定。杜指,兩人的證供分歧將在日後聽證會上進一步釐清。

ICU未核實可燃性 無證據顯示向承建商索取相關證書

杜淦堃續指, 2024年11月12日 從ICU屋宇保養測量師劉嘉敏陳詞提到,「我們得悉承建商正在嘗試使用具阻燃標準的發泡膠作為窗戶的臨時保護。」

杜質疑,這說法是否代表已經過ICU核實。但杜指,從現有證據可見,ICU似乎連最基本的可燃性測試,如使用打火機進行簡單燃燒測試,都未曾進行,亦無證據顯示ICU曾向承建商索取相關的發泡膠板證書、測試報告或合規文件,以核實其可燃性。

杜又提及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期間,ICU曾進行4次現場巡查,但ICU指都主要是針對其他投訴,故並未特別關注被指易燃的發泡膠板。杜指,對處理投訴的方法、消防處和ICU的回覆之後再探討。

宏福苑消防設備曾長期停用。

宏福苑消防設備曾長期停用。

消防系統停用逾半年 承辦商不斷申請「系統暫停通知」

關於消防裝置及設備的監管,杜淦堃表示,宏福苑火警警報系統一度被關,僅有一兩座曾透過人手重新啟動。按《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業主立案法團有責任確保消防裝置及設備維持在有效運作狀態,並須聘用承辦商每年至少為大廈的相關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取得「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若工程有需要令消防裝置通宵關閉,或關閉時間超過24小時,相關人士需向消防處提交「系統暫停通知」(SDN),消防人員在收到SDN後24小時內需進行風險評估,承建商進行維修後亦提交「恢復消防裝置聲明」。

杜指,宏福苑有2間消防裝置的承辦商包括「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華發展有限公司」,惟證據顯示兩間公司均未有進行監督。

證人梁先生書面供詞指,法例規定消防裝置必須由註冊承辦商親自執行停用程序,絕不能由管理方決定。但梁先生指「中華發展」未派員進行相關停用操作,「中華發展」解釋指接獲宏業告知將由宏福苑的物管公司「置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ISS旗下)負責。杜指,此解釋是否符合相關法例需待進一步釐清。

杜又指,消防水缸的維修工程由「太陽建設亞洲有限公司」負責,涵蓋B座及E座的水缸維修,惟E座工程持續時間遠遠超出了首份「系統暫停通知」所訂明的14日限期,「宏業」要求「中華發展」持續提交「系統暫停通知」以延長停用時間,但「中華發展」似乎從未查明為何系統需一再延長停用,「宏業」每14日便通知「中華發展」申請延期,相關申請達16次。直至火災發生時,大廈的消防系統已實際停用逾半年。但證據顯示,「中華發展」似乎未審視未有到場視察工程進度,僅持續「報價」並提交申請,也未有審視停用的必要性。

杜淦堃:「中華發展」是否僅為獲取報酬而忽略實際風險?

杜指,從首次報價的相關要求可見,整個停用期將超過1年,質疑「中華發展」是否僅為獲取報酬而完全忽略實際風險。杜指,「中華發展」曾多次接受「宏業」委聘在其他地盤「掛名」,質疑有關工程的相關措施是否純粹「掛名」,需要考慮。

此外,「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宏福苑大火前1個多月,曾到宏福苑更換消防栓掣,其中有兩位同事被派去打開水閘,測試時發現消防喉無水漏出,即已發現水缸無水,又發現水缸曾完成瓷磚工程。「宏泰」再於大火前一周,即去年11月對火警警報做了維修,發現火警警報系統被關。管理處稱為防止觸電,所以關了消防泵電掣。事實上,電掣跟消防栓、消防喉轆等共用同一電源,故令8座大廈火警警報停止運作。杜稱,「宏泰」11月就發現消防泵關了總電掣,而「宏泰」未就停用再跟進。

杜指,縱觀現時證據,系統停用造成很嚴重情況,但消防處對「中華發展」多次通知停用有否提出疑問; 2025年4月9日消防處有12次巡查,但有否留意火警系統被關閉,是否假設當時系統正常運作。 據消防處口供陳述,2025年4月至5月未曾進入消防泵房,亦無檢查電源控制板,也沒確定承辦商關閉消防泵,向管理處查詢消防栓或喉轆系統是否關閉。消防處沒對多次延期申請作出查詢,資料顯示,消防處就此個案於4個月後才再跟進。

物管公司關掉消防總電掣 承辦商未作有效監管

杜淦堃歸納導致火警警報系統未能正常運作的幾個關鍵問題,他指有承辦商未有妥善維修消防水缸,並決定停用相關的消防裝置及設備。其次,涉事的承辦商「中華發展」未有發現問題,而宏業亦未有向消防處申報火警系統已被關閉。第三,物業管理公司ISS無意中關閉了消防總電掣;第四,負責維修的承辦商不但未有加快消防裝置的維修進度,更缺乏對工程進度的有效監管。最後一點提到,事發當日,相關人員是否能夠更迅速地啟動有關裝置,亦是調查探討的方向之一。 根據羅國瑞提交的陳述書提到:「如果水缸沒有水,而加壓泵繼續運作……引致事故」,但杜淦堃認為這與消防處助理處長姜世明的說法不一致。

消防處助理處長:維修水箱毋須關閉總掣

杜淦堃引用消防處助理處長姜世明的證人陳述書指出,兩套系統共用同一電源,如消防泵電源開關處於「關閉」位置,兩套系統便會同時失去電力而無法運作。但控制面板上實際設有兩個開關,分別為「水泵開關」及「控制備用泵」。若需進行水管或水箱維修,應保持消防泵總掣處於「開啟」狀態,正確做法是僅關閉上述兩個水泵開關,故即使水泵電源暫停,系統仍有其他途徑維持運作,毋須關閉總電掣。杜強調,此一細節對事件影響極為關鍵。

杜質疑,「中華發展」是否實際履行監督職責,抑或僅代宏業向消防處呈交文件。他指出,該公司於提交申請文件前,並無親自檢查宏福苑消防栓或喉轆系統,亦未評估是否需採取額外消防措施。杜總結,證據顯示,沒有任何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曾就暫停使用消防系統的必要性進行技術評估,亦無人評估關閉消防泵總掣的合理性,更未分析整個措施對消防系統的整體影響。

委員會已向民建聯大埔區議員黃碧嬌等索取資料

杜淦堃指,委員會過去已就相關人士索取大量資料,現階段可公開的資料顯示,收到的文件包括宏業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向委員會提交的證人陳述書,但兩人其後拒絕出席聽證會提供口頭證供。委員會亦已向其他人士索取資料,包括民建聯大埔區議員黃碧嬌。

聽證會另一個主要探討問題之一,是為何宏福苑後樓梯窗戶被拆除,改裝成俗稱「生口」的可燃木窗。杜淦堃表示,根據外判商資料,他們接獲指示要每5層開「生口」,按其解釋此為一般做法,「生口」用作工人出入及運輸,會用鋁板製,但因鋁板常破裂,所以改用木板。

逃生梯以木板做「生口」 ICU 無實地檢查故未發現違規

杜淦堃表示,「生口」不論鋁製或木製,都是濃煙攻入大廈的主因;如「生口」用木板作臨時門,則違反多項《消防條例》。根據屋宇署提交證據,以木板做「生口」,大大增加火災風險,破壞了逃生梯的原有功能,並導致自然光被遮,亦對逃生構影響,屋宇署亦同意「生口」違規。

委員會又向ICU查詢為何未有識別木板,ICU稱只隨機抽看文件是否清晰,並未到場就實地檢查,所以並未發覺以木板作「生口」的情況。至於勞工處指,屋苑樓梯是屋宇署和消防範圍,處方缺乏專業知識,無法識別違規情況。

宏福苑委任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宣佈,將於5月上旬舉行業户簡介會,具體詳情稍後公佈。

合安管理有限公司

合安管理有限公司

合安在網頁公告中表示,收到居民反映,不希望簡介會的時間與居民返回單位執拾物品,以及聽證會的日期衝突,因此作出上述安排。

合安又指,目前正處理大維修基金及各項按金的退款安排,當中涉及檢視與前管理公司交接所取得的80多萬份文件,並透過律師團隊檢視法團所簽訂的合約,以釐清法團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與其他事宜,以及敲定安排退款的具體安排。

宏福苑。資料圖片

宏福苑。資料圖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