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釀成168人死亡,警方及廉署就大火成立聯合調查小組,經深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七名人士及兩間公司誤殺、串謀詐騙等共25項控罪。警方及廉署表示,有人為一己私利貪污造假,罔顧宏福苑居民生命安全,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動。
警方及廉署就全面調查大火成因及該屋苑大維修工程懷疑涉及貪污等事宜交待最新進展。巴士的報記者攝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宏福苑大火及相關刑事調查工作。災後警方與廉署迅速成立近年最大規模的聯合調查小組,針對火警成因以及大維修工程的涉貪事宜展開調查。小組人員本著為死傷者及其家屬尋找真相、討回公道的決心,在短短半年內全速展開全面調查,至今就案件已合共拘捕35人。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巴士的報記者攝
經聯合調查小組深入調查並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警方與廉署已落案起訴合共7名人士及2間公司,涉及25項控罪。其中警方正式起訴3名本地男子和2間本地公司,共5項誤殺罪;廉政公署則落案起訴7名人士和2間公司,當中包括警方起訴的全部人士和公司,控告他們共20條控罪,包括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所有案件已於10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兩宗案件提堂。
鄧翊几表示,宏福苑於2016年6月10日接獲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隨後透過招標程序委任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負責樓宇檢驗報告及修葺工程的監察工作,並委任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實際修葺工程。警方連月來仔細研究案情,翻查大量文件及審閱各方證供,抽絲剝繭後發現,負責大廈維修工程的相關公司及人士,在監管工程物料及程序過程中,涉嫌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出現嚴重疏忽。
宏福苑。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調查顯示,涉案工程存在多項問題,包括使用非阻燃的安全網及帆布、使用易燃的發泡膠板,以及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窗戶,開設俗稱「生口」的開口以便工人進出外牆棚架。上述工程安排涉嫌嚴重影響樓宇防火安全,令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路徑,最終造成大量傷亡。
在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警方落案共同起訴3名本地男子及兩間本地公司,這5名被告共同被控5項誤殺罪。第一被告人何建業為涉案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時任技術董事及主要負責 人;第二被告人吳躍為涉案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的時任董事及該工程的註冊檢驗人員;第三被告人黃俠然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第四及第五被告分別為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及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上述五名被告涉嫌沒有履行監管整體修葺工程的謹慎責任,未能確保所用物料及工程程序符合安全標準或相關法例要求,以致火警發生後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大量傷亡。同時,這五名被告亦被廉署就宏福苑工程起訴其他罪行。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羅貝雯表示,廉署調查從多方面證人及證物中取得突破性進展,發現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多個環節都有人涉嫌造假,部分人士亦涉嫌清洗懷疑貪污得益。廉署按現階段掌握的證據及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落案起訴7名人士及2間公司,合共20項控罪,包括3項串謀詐騙、5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2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10項逃稅罪行。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羅貝雯。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起訴的7名人士為5男2女,包括宏福苑大維修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黃俠然、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時任董事兼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侯華建及何建業、黃俠然妻子鍾素芬、黃俠然朋友洪國偉,及一名「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職員李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及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亦同時被起訴。
廉署檢控主要涉及四大範疇。首先在招標過程中造假方面,調查發現於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間,「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與其董事黃俠然,涉嫌串通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在回標分析報告中隱瞞「宏業」過去的訴訟記錄,並誇大「宏業」評分,詐騙宏福苑法團及業主,令「宏業」中標,取得總值超過3億元的大維修工程合約。
此外,鴻毅董事黃俠然與鴻毅及其職員亦涉嫌於上述期間串謀詐騙市建局,致使載有不實資料的承建商投標分析報告上載到市建局電子平台供宏福苑業主查閱,以促成判授該大維修工程。
第二個範疇涉及鴻毅於2023年8月至2025年11月參與的86項樓宇維修項目。調查發現,「鴻毅」與其董事黃俠然,涉嫌串通其聘用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及黃俠然朋友洪國偉,詐騙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訛稱在宏福苑及其他多個屋苑的驗樓和大維修工程中會履行或已履行註冊檢驗人員的法定職能。事實上, 吳躍並無履行其身為註冊檢驗人員應盡的職責。
第三,「鴻毅」在過去6年,即2019年至2025年期間,先後承接多個屋苑的維修工程顧問合約。該段時間中 ,「鴻毅」董事黃俠然及另外兩名被告,分別是他的妻子鍾素芬及一名「鴻毅」職員李敏,涉嫌透過「鴻毅」的銀行戶口及他們個人銀行戶口,處理懷疑貪污得益的犯罪得益,涉及現金總共超過4000萬港元。大部分存入「鴻毅」公司戶口的現金存款,均沒有相應的商業紀錄或單據解釋相關款項來源,因此被告們同時被控多項洗黑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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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10項控罪涉及黃俠然及鴻毅,指鴻毅涉嫌在2022/23及2024/25的兩個稅務年度逃稅,涉及在報稅表虛報公司營業額及偽造帳目等。
第四,被告洪國偉在廉署調查期間,涉嫌於2025年11月27日協助黃俠然隱藏接近60萬元現金,懷疑相關現金為「 宏業」給予黃俠然的部分賄款。洪國偉亦涉嫌在大火後誘使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偽造檢驗文件,並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作虛假陳述,他被控兩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羅貝雯表示,對於今次不幸事件,警方及廉署懷疑有人為了自己一己私利,不但沒有履行專業責任,甚至利用懷疑貪污、造假等不法行為達到目標,罔顧居民性命財產安全。
羅貝雯強調,廉署及警方會繼續鍥而不捨調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動或檢控,務求將有關人士繩之於法。惟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適宜再透露更多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