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烏溪沙國際幼稚園54歲前行政主任於2018至2021年間,收受13名家長和1名商人賄款至少64萬元,以協助其子女獲得取錄,其後一同被控。前行政主任承認串謀受賄等9罪後,作供指證其餘14人。14名被告早前被裁定串謀受賄等罪成,案件星期一(3月30日)處理其中一名女被告徐惠謙的求情。辯方律師向法庭陳詞指,被告家庭狀況艱難,懇請法庭輕判,讓被告早日回家照顧兩名孩子。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判刑。
案件星期一(3月30日)處理其中一名女被告徐惠謙的求情,押後至3月31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徐惠謙現年42歲,是一名家庭主婦,育有2名分別7歲及6歲的孩子。被告父親已於2024年離世,母親曾接受手術,行動不便,需長期物理治療,醫生評估其聽力嚴重受損,接近失聰,需要他人照顧,無法協助照料孫兒。目前家庭成員包括丈夫、2名孩子、一名傭人及母親,照顧壓力全落在被告身上。辯方指,本案發生純粹是「為咗細路仔」,被告並非為個人利益犯案,被告無案底。
針對犯案情節,辯方指被告角色相對被動,並非主動提出大額行賄,而是經中間人通知後支付5萬元,被告知「畀錢就有機會面試」。被告兒子亦從未入讀該幼稚園,辯方認為,雖然法律上構成賄賂,但程度與主動積極行賄的案例有所不同,懇請法庭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緩刑,或給予較短刑期。
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小紅書圖片
案中被告除54歲的英基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外,受審被告中13名家長包括44歲黃薏娗、42歲劉映均(前稱劉慧德)、35歲馬賢文、45歲李洁冰、41歲林泯希、41歲張珈銘、39歲徐惠謙、44歲江靜雯、38歲蔡慧妍、37歲李俊朗、37歲黃美雪、41歲麥偉琪、33歲朱霜叶以及45歲商人蕭裕邦。
林珍妮開審前承認4項受賄罪及5項串謀受賄罪,其餘4罪存檔法庭,在審訊中出庭作供,指證其他被告。其餘被告中黃薏娗、馬賢文、李洁冰、林泯希、張珈銘、徐惠謙、蔡慧妍、李俊朗、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蕭裕邦分別被控1項串謀受賄罪;劉映均被控2項串謀受賄罪;江靜雯則被控1項串謀受賄罪以及1項煽惑受賄罪。
案件編號:DCCC703/2022, DCCC60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