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年),一道命令頒布天下:「使黔首自實田。」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要求老百姓自己申報土地。同一年,還有一項制度默默運行了很久——按人頭收稅。成年男子每人每年交一定數量的錢,或者交布、交糧,還要服徭役。這就是秦漢時期的「口賦」「算賦」和「更役」。在土地稅還沒成為主角的年代,管住人,就是管住錢袋子。
什麼是口賦、算賦?
秦漢的賦稅,大致分三類:田租(土地稅)、口賦(人頭稅)、更役(勞役)。田租收得不多,漢初「三十稅一」,簡直是象徵性的。真正的大頭,是人頭稅和勞役。
口賦,又叫「口錢」,是對兒童收的。西漢初年口賦起征年齡為7歲、稅額20錢;漢武帝時曾下調至3歲、增至23錢;漢元帝時恢復7歲起征。這筆錢歸皇帝私用,算是「皇室基金」。
算賦,是對成年人收的。十五歲到五十六歲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交一百二十文錢,叫「一算」。商人、奴婢加倍。這筆錢歸國庫,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
除了交錢,成年男子還要服徭役:每年在本縣服役一個月,叫「更卒」;一生還有兩年到邊疆戍守,叫「戍卒」。不想去?可以交錢免役,叫「更賦」。漢代更賦一年三百文。
漢代一個五口之家的稅負(估算)
假設:夫妻兩個成年人,三個孩子(兩個在口賦年齡)
算賦:2人 × 120文 = 240文
口賦:2人 × 20文 = 40文
更賦:1人 × 300文 = 300文(丈夫免役交錢)
田租:按三十稅一,約數十文
總計:約600—700文,約合當時兩個月的糧食錢
為什麼要按人頭收稅?
按人頭收稅,最大的好處是簡單。數人頭比量土地容易得多,縣令手裡有戶籍冊,照著收就行了。在秦漢時期,土地丈量技術還不發達,很多土地隱瞞不報,但人頭跑不掉。
更重要的是,按人頭收稅,能把老百姓牢牢綁在土地上。你跑到哪兒,稅就交到哪兒。為了逃稅而流亡,成本太高。這種制度,有利於維持社會穩定,保障國家的人力資源。
漢武帝時期,連年征戰,軍費開支巨大,算賦本額仍維持120錢,但通過新增稅種與臨時加徵籌措軍費,老百姓叫苦連天。昭帝、宣帝以後才慢慢降回來。
誰在承擔最重的負擔?
人頭稅最大的問題是:不問貧富,每人一樣。一個窮農民和一個富商,交一樣的算賦。這顯然不公平。更糟糕的是,奴婢要加倍交稅,所以有錢人把奴婢藏起來,或者乾脆不養奴婢,改用僱工。僱工不用交算賦,負擔反而輕。
漢昭帝時,有個叫桓寬的人寫了本書叫《鹽鐵論》,裡面記了當時的一場大辯論。儒生們說:「今田雖三十稅一,而人口眾多,算賦重,百姓困苦。」意思是田租雖然輕,但人頭稅太重,老百姓活不下去。官員們辯解說:「國家要養兵,要修水利,要賑災,錢從哪來?不從人頭稅來,還能從哪來?」
這場辯論沒有結果。人頭稅一直收著,直到唐朝才被兩稅法取代。
人頭稅的沒落
魏晉南北朝時期,戰亂頻繁,人口流動大,戶籍混亂,人頭稅越來越難收。很多地方乾脆搞「包稅」——縣裡定一個總數,讓地方豪強去收,收多收少官府不管。這等於把收稅權交給了豪強,老百姓被層層盤剝。
到了唐朝,均田制推行,國家給農民分地,農民交租庸調。「租」是田租(按畝收糧),「庸」是勞役(每年二十天),「調」是實物稅(綢緞、布匹)。人頭稅的成分還在,但已經不是主角了。
唐中期以後,均田制瓦解,人口流動更厲害,人頭稅徹底收不上來了。宰相楊炎推行「兩稅法」,按資產定稅,量出為入,人頭稅從此退出歷史舞台。但人頭稅的變種——丁銀、徭役折銀——又折騰了上千年,直到清朝「攤丁入畝」才徹底取消。
秦漢的人頭稅,是古代國家「管人」財政的典型代表。國家不需要知道你有多少地,有多少財產,只要知道你有多少人,就能收上稅來。這種制度簡單粗暴,但也公平不足。有錢人多藏人口,窮人一人交一份,越窮越苦。
從人頭稅到田賦,從管人到管地,這條路走了上千年。每一次轉變,都是國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也是老百姓負擔結構的調整。但「公平」兩個字,從來都不容易做到。
下篇預告:租庸調的崩解與兩稅法的誕生 人頭稅退場,田賦上場。唐朝中期的兩稅法,是中國財政史上的一次革命。它放棄了按人頭徵稅的傳統,轉向按資產、按土地徵稅。從此,「管人」變成「管財產」。下一篇講這個轉折點的故事。
食貨志今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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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四年(1854年),上海小刀會起義,佔領了縣城。混亂中,外國商人趁機偷逃關稅,上海海關陷入癱瘓。英國、美國、法國領事商量了一下,決定「幫忙」——派三個外國人進海關,幫著收稅。這是中國海關聘用外籍稅務司的開端。十年後,一個二十八歲的英國年輕人來到北京,接手這套系統。他叫羅伯特·赫德,從此在中國待了半個世紀,把中國海關打造成當時最清廉、最高效的政府部門,也讓中國的關稅主權一步步落入外國人手中。
海關怎麼落到外國人手裡?
1853年上海海關癱瘓後,英、美、法三國領事跟上海道台吳健彰談判,搞出了一個「外籍稅務司委員會」。三個外國人進海關,幫著收稅,洋商的貨由洋人管,中國人不用操心。吳健彰覺得這辦法不錯,至少稅能收上來了。
1858年《天津條約》談判時,英國人把這個制度寫進了條約。從此,各通商口岸的海關都得聘用外國人當稅務司,歸總稅務司管。總稅務司是中國的官,但必須是外國人,由中國政府聘任。
1863年,赫德接替英國人李泰國,當上了第二任總稅務司。那一年他二十八歲,剛來中國九年。此後四十八年,他牢牢坐著這個位子,直到1908年因病回國,1911年死在英國。
赫德是怎麼管海關的?
赫德接手時,海關還是個爛攤子。他從頭開始建立制度:
第一,人事獨立。海關用人不靠地方官推薦,公開招聘,公平考試。升遷靠能力,不靠關係。高級職員大多是外國人,但中國人也慢慢進來。海關的薪水比別處高,貪污抓到就開除,所以海關官員普遍清廉。
第二,統計精確。赫德建立了現代化的統計制度,每一筆進出口都有詳細記錄。這些統計數據,到今天還是研究近代中國經濟的寶貴資料。
第三,服務貿易。赫德在沿海設立燈塔、浮標,保障航行安全;在港口設立檢疫站,防止傳染病傳入;還辦了郵政,從海關郵政發展成大清郵政。
第四,保障稅收。赫德嚴格執行條約規定的稅率,該收的一分不少。海關稅收從1860年代的三四百萬兩,增長到1900年代的三四千萬兩,成了清政府最穩定、最可靠的財源。
赫德時代的海關稅收:
1863年:約700萬兩
1885年:約1500萬兩
1905年:約3500萬兩
海關稅收佔清政府財政收入的比例,從1860年代的10%左右,上升到1900年代的30%以上。
清朝官員對赫德的評價很複雜。有人說他是「客卿」,幫中國辦了不少實事;有人說他是「洋奴」,把中國的利權賣給外國人。曾國藩、李鴻章都跟他打過交道,覺得這人能力很強,但總歸是外國人,不能完全信任。
海關的兩面:現代化與主權讓渡
赫德的海關,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一面是現代化。赫德帶來了西方先進的管理制度,讓中國海關成為當時最有效率的政府部門。關稅收入穩定增長,為清朝的洋務運動、新政改革提供了寶貴的財源。海關辦的郵政、燈塔、統計,都是中國最早的現代化設施。
另一面是主權讓渡。海關的關鍵崗位全是外國人,中國官員插不上手。關稅收入雖然多,但關稅自主權早沒了——稅率是條約規定的,不能自己調整。海關每年收的錢,有一部分直接拿去還外債,賠款,剩下的才交給清政府。赫德本人雖然忠於職守,但他效忠的是「中國政府」還是「條約體系」?這是個說不清的問題。
1896年,赫德在給倫敦的信裡寫道:「我一直在為中國政府工作,但我也一直在維護英國的利益。」這話說得很坦白:他是英國人,從來沒忘過這一點。
赫德時代的結束
1908年,赫德因病回國,總稅務司由法國人安格聯接任。1911年赫德在英國去世,清廷追封他為太子太保,這是外國人能得到的最高榮譽。但就在那一年,辛亥革命爆發,清朝滅亡,赫德一手建立的帝國海關體系,進入了民國時代。
民國時期,總稅務司還是外國人,海關還是外國人管。直到1927年北伐成功,國民政府才開始收回海關主權。1929年,中國實行新的關稅稅則,算是拿回了關稅自主權。1949年以後,海關徹底回到中國人自己手中。
從1854年到1949年,外國人管中國海關,前後近一百年。
赫德與中國海關的故事,是一個充滿悖論的故事。外國人來管中國的海關,是主權的喪失,也帶來西方式現代化的管理;是帝國主義的侵略,也保障了一定關稅收入;是民族的屈辱,也培養了中國第一批現代化海關官員。
這個悖論,濃縮了近代中國的許多困境:在喪失主權的過程中,被迫學習現代化;在被動開放的同時,被捲入世界體系。赫德和他的海關,是這個困境最典型的象徵。
歷史無法假設。如果沒有這些外國稅務司,晚清的海關會不會更糟?很難說。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個國家的關鍵部門長期由外國人掌管,終究不是正常狀態。中國人要學會現代化的管理,最終還得靠自己。
從唐朝市舶司到赫德的海關,六篇文章講完了中國對外貿易政策一千多年的演變。下一個專題談談「財稅制度改革」,從秦漢的賦役制度開始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