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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多重不利因素大火「前所未見」 專家:相當於同時應對「7場五級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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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多重不利因素大火「前所未見」 專家:相當於同時應對「7場五級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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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多重不利因素大火「前所未見」 專家:相當於同時應對「7場五級火」

2026年04月13日 21:07 最後更新:21:07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13日)舉行第11場聽證會,出席作供的4名消防處代表都表示,今次大火「前所未見」、火勢極其猛烈燒燃,迅速蔓延,火場環境屬「史無前例」。有專家同意,今次大火是在大廈消防設施完全失效、而又有棚網、發泡膠圍封等情況下,消防處根據現有資源可作出的最大部署及救援,相當於同時應對「7場五級火」,消防員非常專業及勇敢。

火場環境屬「史無前例」。巴士的報記者攝

火場環境屬「史無前例」。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形容,當時每名同事都想盡快進入火場救援,但因雜物不斷掉落封鎖了大廈,煙帽隊根本無法進入,只能在外圍灌救嘗試打開缺口,並要用人手不斷重複搬開掉落的竹支及堵塞的障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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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場環境屬「史無前例」。巴士的報記者攝

火場環境屬「史無前例」。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前)、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前)、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資料圖片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資料圖片

消防顧問梁錦得。資料圖片

消防顧問梁錦得。資料圖片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資料圖片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資料圖片

梁錦得指,此次火災涉及7棟住宅樓宇同時燃燒,相當於同時應對7場五級火的規模。巴士的報記者攝

梁錦得指,此次火災涉及7棟住宅樓宇同時燃燒,相當於同時應對7場五級火的規模。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亦表示,一般情況下,收到求助個案後會派出搜索疏散隊,按照既定程式行動,如到大廈最頂層打開天窗疏散濃煙,同時會根據求助個案前往相關單位協助,但今次火災的蔓延速度之快,消防人員根本無法進入大廈內部,傳統的搜救策略未能有效執行,火勢已超出搜救策略可應付的範圍。他指,「正常火勢無可能縱向、橫向都蔓延咁快」,他當時只能指示同僚搬開雜物「殺出一條血路」,並控制火勢「撳住啲火」,增加市民逃生時間及讓消防員進入大廈疏散。

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前)、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前)、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後)。巴士的報記者攝

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亦指,救援一般指引是將隊伍分為2隊,一隊前往天台進行通風作業,另一隊則前往求救單位進行搜救,今次是整座大廈幾乎陷入火海,標準程式無法完全適用,救援與滅火人只能「雙軌並行」,在外圍先行控制火勢,設法打通進入火場通道,才能讓搜救人員進入。

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多種不利情況 現代城市耐火設計失效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同意,今次宏福苑大火確是史無前例,世界上未有城市在如此迅速情下蔓延至7座樓宇一齊陷火海,因一般會預期大廈設計有耐火能力。「1666年位於倫敦橋附近一間麵包店大火,並迅速蔓延至整個倫敦市,當時街道非常狹窄,沒有道路間隔,樓宇設計亦無防火間隔的概念,導致火勢迅速蔓延;就如一個森林,如無防火帶,當風一吹,整森木都燒著。」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資料圖片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資料圖片

他說,現代城市的高樓都有隔火系統的設計,旨在防止火勢在垂直與水平方向蔓延,「理論上如果宏福苑當時沒有棚網、發泡膠封窗;而內部的消防栓、喉轆、警報系統非失效、走火梯及走廊不是開了『生口』,防煙門不是打開,是不會導致如此傷亡慘重,消防人員在有限資源下,已非常專業及勇敢盡力去救援。」  

風力助長火勢 半圍封結構加速熱氣流上升 

消防顧問梁錦得解釋,事發當日北風猛烈,風力助推火勢沿竹棚向上蔓延,而「半圍封結構」令加速熱氣流快速上升,「三個輻射面,輻射的熱力就會乘以3,原本是100度的東西,就變成了300度。」

消防顧問梁錦得。資料圖片

消防顧問梁錦得。資料圖片

何永業認為,吸取教訓,消防處除了加強巡查,確保大廈的消防裝置保養和能夠使用外,亦要加強消防演習,「不只居民要做走演習,消防員本身都要加強演習,在最困難如今次宏福苑個案的情況下,能如何部署救援。」 

每宗火警風險不同 現場指揮官決策彈性應保留

梁錦得指出,根據現行消防指引,火警每個級別均有對應出動的人力與車輛規模標準。現場指揮官在評估災情後,有權決定是否提升火警級別、請求增援或更高級長官支援。當預設規模不足時,指揮官還可進一步請求特定類型車輛或特殊協助。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亦認為,每場火所遇到的風險因素都不同,被派往現場的指揮官基於其所掌握的最新現場資料,評估風險並作出最好的判斷部署救援策略,「每宗個案不同,好難一概而論,指引只能讓前線人員知道要考慮什麼因素,而非全部寫晒出來要怎做,要保留一定彈性。」他認為,處方會在有需要時作出檢討及研究,更新指引。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資料圖片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資料圖片

但梁錦得認為,這種現場決策的彈性應當保留,並交由指揮官把握。他提到,火災當日由消防處副處長擔任總指揮,5位高階區長則分別負責5個區域的救援指揮工作,他肯定此指揮架構有助應對複雜的火場。

火警級別針對單一建築火災設計 惟今次要應對「7場五級火」

不過,他認為,「按現行機制,五級火警對應的資源是針對單一建築火災設計的。然而,此次火災涉及7棟住宅樓宇同時燃燒,相當於同時應對7場五級火的規模。」

他指,若能根據各幢大廈實際燃燒情況獨立評估火警等級,「例如將其中一棟列為4級火,另一棟列為3級火警,前線人員在資源調度與戰術決策上將更有依據,也能更靈活應對不同大廈的火勢發展。」

梁錦得指,此次火災涉及7棟住宅樓宇同時燃燒,相當於同時應對7場五級火的規模。巴士的報記者攝

梁錦得指,此次火災涉及7棟住宅樓宇同時燃燒,相當於同時應對7場五級火的規模。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車「大聲公」可呼籲低層居民疏散 雲梯搭載廣播可高空呼喊

何永業提到,當大廈的消防警報不能有效運作,消防車裝備的「大聲公」廣播系統,確實是「最原始」的呼籲方法,不能斷然排除。「當時若有咁多居民仍未知悉大火發生,就要想方設法通知居民,消防車大聲公可起碼令低層居民聽到。」

梁錦得則指,唯一可行方案是使用消防雲梯車搭載廣播設備高空呼籲居民疏散,但這或導致雲梯無法用於救人與射水,資源分配現兩難。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永業憶述,2024年台灣發生地震時,他當時亦透過手機收到官方發出的地震訊息,「住在高層的居民未必聽到大聲公廣播時,他們拎住的手機就是一個警報訊號。」他指,政府曾於2022年疫情期間首度動用「緊急警示系統」向全港流動電話用戶發出緊急訊息,他認為這是可考慮的做法。

今日聽證會上,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在回應委員會大律師提問時,由於事發當日火勢猛烈,現場環境嘈雜,燃燒中的竹枝棚架發出巨響,加上有雜物墮下,認為消防車上的「大聲公」系統用作疏散居民的效果有限。

何永業指,希望今次宏福苑大火可經一事長一智,「1994年石硤尾滙豐分行大火後,政府及消防處隨即提升商業及商住樓宇的消防安全水準;1996年嘉利大火,之後政府亦推動改革舊樓消防設施嚴重不足的問題。」他認為,今次更多是住宅樓宇消防設施的保養維修和使用問題,冀當局能作檢討,在法例上堵塞漏洞,並在硬件或軟件上作更新改善。

大埔宏福苑大火釀成168人死亡,警方及廉署就大火成立聯合調查小組,經深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七名人士及兩間公司誤殺、串謀詐騙等共25項控罪。警方及廉署表示,有人為一己私利貪污造假,罔顧宏福苑居民生命安全,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動。

警方及廉署就全面調查大火成因及該屋苑大維修工程懷疑涉及貪污等事宜交待最新進展。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及廉署就全面調查大火成因及該屋苑大維修工程懷疑涉及貪污等事宜交待最新進展。巴士的報記者攝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宏福苑大火及相關刑事調查工作。災後警方與廉署迅速成立近年最大規模的聯合調查小組,針對火警成因以及大維修工程的涉貪事宜展開調查。小組人員本著為死傷者及其家屬尋找真相、討回公道的決心,在短短半年內全速展開全面調查,至今就案件已合共拘捕35人。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巴士的報記者攝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巴士的報記者攝

經聯合調查小組深入調查並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警方與廉署已落案起訴合共7名人士及2間公司,涉及25項控罪。其中警方正式起訴3名本地男子和2間本地公司,共5項誤殺罪;廉政公署則落案起訴7名人士和2間公司,當中包括警方起訴的全部人士和公司,控告他們共20條控罪,包括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所有案件已於10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兩宗案件提堂。

鄧翊几表示,宏福苑於2016年6月10日接獲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隨後透過招標程序委任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負責樓宇檢驗報告及修葺工程的監察工作,並委任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實際修葺工程。警方連月來仔細研究案情,翻查大量文件及審閱各方證供,抽絲剝繭後發現,負責大廈維修工程的相關公司及人士,在監管工程物料及程序過程中,涉嫌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出現嚴重疏忽。

宏福苑。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宏福苑。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調查顯示,涉案工程存在多項問題,包括使用非阻燃的安全網及帆布、使用易燃的發泡膠板,以及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窗戶,開設俗稱「生口」的開口以便工人進出外牆棚架。上述工程安排涉嫌嚴重影響樓宇防火安全,令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路徑,最終造成大量傷亡。

在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警方落案共同起訴3名本地男子及兩間本地公司,這5名被告共同被控5項誤殺罪。第一被告人何建業為涉案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時任技術董事及主要負責 人;第二被告人吳躍為涉案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的時任董事及該工程的註冊檢驗人員;第三被告人黃俠然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第四及第五被告分別為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及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上述五名被告涉嫌沒有履行監管整體修葺工程的謹慎責任,未能確保所用物料及工程程序符合安全標準或相關法例要求,以致火警發生後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大量傷亡。同時,這五名被告亦被廉署就宏福苑工程起訴其他罪行。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羅貝雯表示,廉署調查從多方面證人及證物中取得突破性進展,發現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多個環節都有人涉嫌造假,部分人士亦涉嫌清洗懷疑貪污得益。廉署按現階段掌握的證據及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落案起訴7名人士及2間公司,合共20項控罪,包括3項串謀詐騙、5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2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10項逃稅罪行。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羅貝雯。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羅貝雯。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起訴的7名人士為5男2女,包括宏福苑大維修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黃俠然、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時任董事兼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侯華建及何建業、黃俠然妻子鍾素芬、黃俠然朋友洪國偉,及一名「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職員李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及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亦同時被起訴。

廉署檢控主要涉及四大範疇。首先在招標過程中造假方面,調查發現於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間,「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與其董事黃俠然,涉嫌串通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在回標分析報告中隱瞞「宏業」過去的訴訟記錄,並誇大「宏業」評分,詐騙宏福苑法團及業主,令「宏業」中標,取得總值超過3億元的大維修工程合約。

此外,鴻毅董事黃俠然與鴻毅及其職員亦涉嫌於上述期間串謀詐騙市建局,致使載有不實資料的承建商投標分析報告上載到市建局電子平台供宏福苑業主查閱,以促成判授該大維修工程。

第二個範疇涉及鴻毅於2023年8月至2025年11月參與的86項樓宇維修項目。調查發現,「鴻毅」與其董事黃俠然,涉嫌串通其聘用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及黃俠然朋友洪國偉,詐騙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訛稱在宏福苑及其他多個屋苑的驗樓和大維修工程中會履行或已履行註冊檢驗人員的法定職能。事實上, 吳躍並無履行其身為註冊檢驗人員應盡的職責。

第三,「鴻毅」在過去6年,即2019年至2025年期間,先後承接多個屋苑的維修工程顧問合約。該段時間中 ,「鴻毅」董事黃俠然及另外兩名被告,分別是他的妻子鍾素芬及一名「鴻毅」職員李敏,涉嫌透過「鴻毅」的銀行戶口及他們個人銀行戶口,處理懷疑貪污得益的犯罪得益,涉及現金總共超過4000萬港元。大部分存入「鴻毅」公司戶口的現金存款,均沒有相應的商業紀錄或單據解釋相關款項來源,因此被告們同時被控多項洗黑錢罪。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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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10項控罪涉及黃俠然及鴻毅,指鴻毅涉嫌在2022/23及2024/25的兩個稅務年度逃稅,涉及在報稅表虛報公司營業額及偽造帳目等。

第四,被告洪國偉在廉署調查期間,涉嫌於2025年11月27日協助黃俠然隱藏接近60萬元現金,懷疑相關現金為「 宏業」給予黃俠然的部分賄款。洪國偉亦涉嫌在大火後誘使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偽造檢驗文件,並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作虛假陳述,他被控兩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羅貝雯表示,對於今次不幸事件,警方及廉署懷疑有人為了自己一己私利,不但沒有履行專業責任,甚至利用懷疑貪污、造假等不法行為達到目標,罔顧居民性命財產安全。
羅貝雯強調,廉署及警方會繼續鍥而不捨調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動或檢控,務求將有關人士繩之於法。惟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適宜再透露更多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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