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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泊車問題圍毆姨甥女夫婦 水口村村長父子等3人罪成 官斥村長應保護村民而非襲擊 各囚半年

法庭事

因泊車問題圍毆姨甥女夫婦 水口村村長父子等3人罪成 官斥村長應保護村民而非襲擊 各囚半年
法庭事

法庭事

因泊車問題圍毆姨甥女夫婦 水口村村長父子等3人罪成 官斥村長應保護村民而非襲擊 各囚半年

2026年04月14日 17:32 最後更新:17:41

大嶼山水口村村長陳玉基,涉於2021年與兒子及一名村民在村內襲擊姨甥女夫婦。3名被告同否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星期二(4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朱文瀚斥3名被告毫無悔意,更企圖淡化事件,陳玉基身為村長本應保護村民,而非襲擊他們,認為本案情節嚴重,最終判處3人各監禁6個月。

3名被告為村長陳玉基(56歲)、村民陳永豐(57歲,裝修工人)、陳玉基的兒子陳柏誠(29歲,裝修工人)。控罪指,3人於2021年9月19日,在大嶼山嶼南道水口村43號屋外,分別襲擊女子潘嘉寶及男子蔡少強,因⽽對他們造成⾝體傷害。

第一被告陳玉基(前)、第三被告陳柏誠(後)

第一被告陳玉基(前)、第三被告陳柏誠(後)

辯方求情指,陳玉基土生土長,為水口村原居民,中學畢業後曾到市區工作,其後因母親身體欠佳返回村內照顧。他連續15年擔任村長,凡事親力親為,積極參與活化村落、改善保育生態及祖屋等工作,為村內事務勞心勞力。

多名人士包括新界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香港觀鳥會總監余日東及村民,均撰寫求情信,讚揚陳玉基有責任感,致力維繫村內文化及宣揚保育意識。辯方強調,本案與被告本性不符,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朱文瀚在判刑時指出,背景報告顯示3名被告毫無悔意。陳玉基強調自己當時只是調停,沒有參與打鬥,但法庭早前已裁定他出手拳打女事主,傷勢與醫療報告脗合。法庭認為,女事主亦不可能冒著妨礙司法的風險作出虛假指控,而陳玉基向感化官提供的說法完全不可信。

朱官續指,陳玉基作為村長,理應保護村民,卻與另2名被告一同襲擊事主,情節嚴重。被告陳永豐在報告中否認參與打鬥,但法庭不接納其說法,指他用硬物襲擊男事主;被告陳柏誠則堅持自己當時不在場,顯示毫無悔意。

第二被告陳永豐(前)

第二被告陳永豐(前)

朱官考慮到3人因一時衝動犯案,但男事主有輕微骨折,案中亦涉及使用武器,情節嚴重,故判處各人監禁6個月。3名被告聞判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被裁判官拒絕。

案件編號:WKCC 3097/2025

5男透過交友應用程式於2023年認識14歲女童後,分別與她非法性交及肛交等。法官郭啟安星期三(10月7日)在高等法院完成引導6男1女陪審團,陪審團在退庭商議約6小時後,裁定涉案5男共12項罪名成立。郭官押後案件至10月30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審訊中解聘大律師的首被告譚兆竣索取背景報告,另為涉案女事主X索取心理影響報告,各被告須還柙候判。

5男涉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案,陪審團裁定5男12罪成

5男涉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案,陪審團裁定5男12罪成

5名被告分別為28歲小學教師譚兆竣、33歲地政主任陳家明、24歲工程實習吳啟正、31歲消防員曹杰庭及28歲YouTuber黃栢康。5人各被控1項與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1項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曹杰庭另被控一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黃栢康另被控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發於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女事主X案發時14歲。

除YouTuber黃栢康所涉的一項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獲6比1大比數裁定脫罪外,各被告面對的其餘控罪均獲陪審團一致或大比數裁定罪成。

控方案情指,X在2023年6月4日由母親陪同到警署報案、稱手機失竊,警方注意到X手臂有瘀傷並查問。X透露,她早前與一名男子性交,瘀痕是對方造成。警方調查後拘捕各被告。

郭官押後案件至10月30日求情及判刑

郭官押後案件至10月30日求情及判刑

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期間,X分別與5名被告相約到悅品酒店、旭逸酒店、永寧樓某單位及荃灣絲麗酒店,並發生性行為和口交等。警方在其中一名被告譚兆竣的家中檢獲一條帶,帶上有X的DNA;X稱譚曾在酒店房內用帶「箍」及拖着她行走。X又稱被告曹杰庭在酒店房內與她肛交,而她當時其實並不同意。

除黃栢康之外,其餘被告在警署認人手續中均被X認出;有閉路電視拍攝到譚、吳和曹分別與X一起進入涉案酒店或屋苑、黃則疑在升降機內打了X的左手臂兩下等,而除了吳以外,X與其他被告在酒店見面時均身穿校服。

案件編號:HCCC9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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