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懷疑誤墮投資騙局,在半年內損失高達2600萬元現金及價值約43萬元的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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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上週四(4月9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她早前透過一個網上平台認識一名自稱投資專家的男子。對方其後透過一個網上通訊程式,説服她投資股票。事主於2025年11月先按指示匯款10萬元至對方指定的銀行户口,其後在半年內,按指示將共約2600萬元現金及一條約值43萬元的金條,分26次交予14名不同的男子。事主其後懷疑受騙,於是報案求助。
金條,示意圖片非涉事金條
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人員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拘捕一名涉嫌電話詐騙的21歲男子,他在11天內3度向3名長者訛稱其親友被警方拘捕需要保釋金,合共騙取68萬元。
荃灣警區重案組第二隊高級督察張文迪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荃灣警區重案組第二隊高級督察張文迪表示,荃灣警區上月31日接獲一名81歲市民報案稱,當日上午接到冒稱其兒子的騙徒電話,騙徒訛稱被警方拘捕,需要保釋金。受害人信以為真,按騙徒指示於荃灣區內的公眾游泳池外,將40萬現金交給一名騙徒。受害人其後問過兒子,發現受騙後報警求助。
荃灣警區人員其後透過銳眼計劃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及情報分析鎖定騙徒身份,並於昨天(4月14日)在黃大仙區拘捕一名21歲本地男子,他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相信被捕男子曾以同樣手法於本月9日和10日,分別在美孚及深水埗以相同手法騙取另外兩名分別74歲和78歲的受害人。
3宗案件所有受害人涉及騙款總共高達68萬元。被捕男子報稱地盤工人,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
警方提醒市民,如收到自稱親友來電聲稱被警方或其他執法部門拘捕及要求大額現金,市民應提高警覺,主動核實對方身份或向其他親友求證。虛構綁架電話騙案的受害人多為長者,部分更會到銀行提取大量現金,如果銀行職員見到有長者神色慌張、無緣無故提取大量現金或匯款到不明戶口,需要多加留意,提醒對方小心騙案。如有懷疑,可以致電警方防騙易24小時熱線,18222查詢。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由於此類案件盛行,情節嚴重,警方會諮詢律政司意見,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拘捕一名涉嫌電話詐騙的21歲男子,圖為涉案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