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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冒充宏福苑災民呃1.8萬援助金 准保釋禁踏足宏福苑 6.24再訊

法庭事

無業漢涉冒充宏福苑災民呃1.8萬援助金 准保釋禁踏足宏福苑 6.24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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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冒充宏福苑災民呃1.8萬援助金 准保釋禁踏足宏福苑 6.24再訊

2026年04月24日 20:13 最後更新:20:13

大埔宏福苑去年發生奪命大火,造成逾百人死亡。36歲無業漢涉嫌在大火發生後,以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成為災民,並在獲得災民證後向共3間社福機構騙取共1.8萬元援助金,被控欺詐等5罪。案件星期五(4月2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押後至 6 月 24 日,以索取法律意見。辯方再提保釋申請,因被告上一次保釋批准後,交不足保釋金,遭取消保釋。裁判官陳炳宙聽畢陳詞後,批准被告以兩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亦不得踏足宏福苑。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馮俊傑(36 歲,無業)被控 5 罪,包括1項欺詐、3 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1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份證明以供查閲。

欺詐罪指,他於2025年11⽉29⽇ ,在⼤埔意圖欺詐並藉欺騙 ,即以陳文謙的⾝份登記為宏福苑宏盛閣501室災⺠ ,⽽誘使⺠政事務處作出作為 ,即發出⼀張緊急救濟登記證 ,⽽導致宏福苑宏盛閣501室業主⿈錦洪蒙受不利 ,即未能取得緊急救濟⾦ 。

被告另被控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分別於2025年11月29日、12月2及9日,在大埔鄉事會街2號大埔社區中心、運頭街8號樂善堂朱定昌頤養院、寶湖道28號廣福邨聖公會救主堂幼稚園內以欺騙手段,即以宏福苑災民身份,而不誠實地取得民政事務處、九龍樂善堂、香港聖公會的港幣1.8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財產。

裁判官陳炳宙聽畢陳詞後,批准被告以兩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亦不得踏足宏福苑。

裁判官陳炳宙聽畢陳詞後,批准被告以兩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亦不得踏足宏福苑。

不遵從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指,他於同年12月9日,在大埔廣宏街28號廣福邨商場平台,在被警員DPC 2153要求查閱身份證明文件時不遵從要求。

案件編號:FLCC2800/2025

醫務衞生局8月28日在社交平台公布,延長免費義診服務四個月至2026年12月31日,服務模式維持不變。

局方指為支援受火災影響的宏福苑居民的基層醫療服務需要,醫務衞生局自2025年12月起,推出家庭醫生義診計劃、中醫義診服務和牙醫免費鑲配假牙服務,原定至2026年8月底。

2026預算案 民生與派糖 大埔宏福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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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表示,地區康健中心個案經理會負責統籌及協調服務,為有需要的居民安排接受家庭醫生和中醫各三次免費診症,服務涵蓋藥物及相關治療;以及至少一次免費牙醫診療及一次跟進服務(視乎診療需要),服務涵蓋鑲配假牙和口腔治療。

醫務衞生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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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醫務衞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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