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招辦法(JUPAS)辦事處今日(15日)公佈,針對持受養人簽證或進入許可證的申請人,將實施新的居港規定。此類「CATI-5類別」申請人必須符合至少居港兩年的要求,方可憑中學文憑試(DSE)成績透過JUPAS申請入讀相關課程,否則只能透過非聯招(NON JUPAS)直接向院校申請。新規定不影響2026年報名JUPAS的學生,但將於2027年設過渡安排,並於2028年全面實施。
2028年起非全日制生須居港滿兩年才可申JUPAS 。
根據JUPAS辦事處的最新公佈,「CATI-5類別」申請人是指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及受養人簽證或進入許可證的申請人。他們必須是就讀於教育局認可開辦正規課程學校的全日制學生,並由所屬學校向「大學聯招處」提供就讀證明。此類申請人若因交換生計劃、沉浸課程、實習或實地體驗等原因不在香港,將不受「每年不在港超過90天」的限制。
然而,如果申請人並非全日制學生,並希望以DSE成績報名JUPAS,則必須符合更嚴格的「居港規定」。申請人須向入境事務處付費申領涵蓋兩年期的出入境紀錄證明,以顯示在該段期間內,每年不在香港的天數不多於90天。
不符合要求的學生只能透過非聯招(NON JUPAS)直接向院校申請。貟料圖片
為讓申請人有時間適應,2027年度將設過渡安排。在此過渡期內,非全日制學生的「居港規定」要求將放寬。申請人只需提交涵蓋一年期(即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的出入境紀錄證明,並顯示在該年內不在香港的天數不多於90天。
自2028年度起,新安排將全面實施。屆時,非全日制學生的申請者須遞交涵蓋兩年期(即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的出入境紀錄證明。該證明須顯示申請人在此兩年期間內,每年不在香港的天數均不多於90天,具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