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局、香港民航處及澳門民航局今日(4月30日)在香港民航處總部簽訂四份合作安排,進一步深化三地在民航領域的合作。新簽署的安排包括《關於相互接受型號合格證的合作安排》、《關於C929型飛機型號合格審定的合作安排》、《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修訂)及《關於航油航化適航管理的合作安排》,由中國民航局副局長胡振江、香港民航處處長廖志勇和澳門民航局局長潘華健共同簽署。
擴大互認範圍涵蓋航油航化
三方多年來在民航領域保持緊密合作,已簽訂多項合作安排,實現了在飛機適航審定、維修機構、培訓機構及飛機維修人員執照等方面的互認。在此基礎上,新的合作安排將進一步擴大互認範圍,涵蓋飛機型號合格審定、航油航化產品審定,並延伸至經三地局方核准的海外飛機維修與培訓機構。
香港參與C929型號審定工作
其中,就《關於C929型飛機型號合格審定的合作安排》,香港民航處將延續以往參與C919型飛機型號審定的合作模式,派員參與C929型飛機的型號審定工作,為國家航空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廖志勇:把握「十五五」發展機遇
香港民航處處長廖志勇表示,合作安排標誌着中國內地、香港及澳門三方在航空領域長期合作的又一重要里程碑。他指,關於型號合格證相互接受的合作安排,涵蓋傳統航空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及其他非傳統航空器。廖志勇強調,香港將繼續充分發揮「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全面把握國家「十五五」規劃的重要發展機遇。
中國民用航空局副局長胡振江(中)、香港民航處處長廖志勇(左)和澳門民航局局長潘華健(右)在香港民航處總部簽署《關於相互接受型號合格證的合作安排》、《關於C929型飛機型號合格審定的合作安排》、《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修訂)及《關於航油航化適航管理的合作安排》。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