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推出《香港重案解密》特刊,詳述七宗近年轟動一時的重大案件,並請來當年負責調查的刑偵人員以第一身講述破案細節。其中一宗,是2013年11月九龍城一名母親報稱女兒被拐,最終卻被揭發是由女嬰生母自編自導的棄屍謊言。
吳女士報案聲稱女嬰在嬰兒車上被抱走,警方大為繄張。
2013年11月,六個月大女嬰凱晴被拐失蹤案轟動全城。警方投入大批人力調查,卻毫無頭緒,亦未接獲勒索電話。正當調查陷入僵局,駐守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的女警長林敏英,憑藉偵緝觸覺與身為人母的直覺,從被忽略的細節中發現破綻。
林敏英警長時,時任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偵緝警員
時任偵緝警員的林敏英,負責在酒店陪伴女嬰母親吳天恩(31歲)。同為人母的林敏英起初對吳深感 同情,但相處期間卻發現對方行為不尋常。她觀察到,一位正常丟失女兒的母親理應極度緊張案件進展,但吳天恩對警方匯報的偵查進度反應冷淡,反而最憂心情夫會否因此離她而去,甚至透露希望盡快懷上第二胎以「綁住那個男人」。這種反常情緒表現,引起了林敏英的警覺。
警方手持女嬰相片在區內四處尋人。
深入調查後,更多矛盾細節浮現。林敏英發現,吳天恩習慣每天為女兒拍照,手機內儲存了近8000張相片,但自11月15日晚起便再無新照片。此外,吳女士家中月曆上原本詳細記錄了女嬰數月來的飲奶、排便次數,但11月17日後的紀錄卻變得粗疏隨意,真實性成疑 。
警方檢走一個大型垃圾桶調查。
最關鍵的證據來自吳天恩的手機瀏覽紀錄。記錄顯示,她在11月17日下午曾搜尋「BB沒有呼吸」,翌日更接連搜尋「屍體處理」、「垃圾場」、「失蹤人員」和「拋棄嬰兒」等字眼。林敏英更發現,吳女士閱覽最多次的新聞,竟是事發8個月前一宗同區小學生懷疑被擄案。事有湊巧,該案同樣由林敏英負責,令她懷疑當中有「抄襲」成分。
警方相信女嬰屍體被掉在後樓梯垃圾桶。
警方重新審視監控錄像,發現自11月14日後,近十天都未見吳天恩帶女嬰外出。直至23日,她才再次推着嬰兒車出現,但卻拉上了擋風簾。探員大膽 假設,她極有可能是推着空車出入。隨著證據逐漸齊全,警方決定採取行動。
林敏英憶述,當她正式拘捕吳天恩時,對方起初仍想抵賴,「直至所有證據擺在面前,她立即破防,哭得聲嘶力竭」。吳天恩最終和盤托出,承認在11月17日清晨與情夫吵架後,獨留女嬰在家並外出上小提琴班,回家後發現女兒已無呼吸。她因害怕受責難,不敢通知情夫,遂用三個垃圾袋裝好女兒遺體,棄置於住所後樓梯的垃圾桶內,然後報警訛稱女嬰被操普通話的一男一女擄走。
為查明女嬰死因,尋找遺體至關重要。警方與食環署估算,遺體可能已被運往將軍澳堆填區,範圍約有一個足球場大、深6米。當局隨即 動員超過100名警力,耗時兩星期翻查約8000噸垃圾,可惜最終一無所獲,未能尋回凱晴的遺體。
案件背後是一個複雜的家庭悲劇。調查揭露,吳天恩戀上有婦之夫俞先生並依賴其照顧,俞先生與髮妻育有兩女一子,但晚年得女,對凱晴十分溺愛。吳天恩來自破碎家庭,自幼渴望完整家庭溫暖,她希望藉女兒綁住情夫,逼使對方離婚,讓自己「名正言順」成為「俞太」。然而,俞先生無意放棄家庭,吳天恩只能成為沒有名分的「三奶」,女嬰凱晴亦成為父母關係中的磨心。
辦案可以有無限假設,最終都是靠證據說話。林敏英指,雖然吳天恩的手機訊息顯示,17日早上她與情夫對罵,說過:「小心你啲仔女」;18日下午在網上搜尋過「殺人,保持冷靜」,之後也搜尋過「殺 人犯的心理」等文件,但不足以證明女嬰死因與吳 天恩有關。 她心裏不斷祈求尋回女嬰屍體,好讓查明真相,但可惜事與願違。
吳天恩最後被起訴「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和「妨礙司法公正」兩罪。訴訟沒有過多糾纏,她選擇認罪。法官判刑時,嚴厲斥責被告處理 女嬰屍體的手法,兩罪合 共判刑5年。聞判後吳天恩只問了代表律師一句:「咁即係要坐幾耐?」律師告訴她大約還有32個月,然後她頭也不回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