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即日起就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向宏福苑A至H座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其中宏志閣方面,如在6月 30日或之前,有四分之三(75%)或以上該座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 信件」確認出售業權意向,政府 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反之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
政府發言人表示,由政府透過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為收購宏福苑業權而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會以掛號信件形式,將「收購建議信件」發出至各宏福苑業主提供的通訊地址,或按業主要求方式交給業主。
政府在收到業主簽妥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後,會盡最大努力,按情況盡快協助完成買賣協議及轉讓手續,並在交易完成後,盡早向選擇收取現金的業 主,安排發放款項,讓業主能即時於私人市場或二手資助房屋市場作出購買安排;或選擇參與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
若業主在下周五(5月22日)仍未收到「收購建議信件」,或此前未有提供聯絡資料予「解說專隊」,可致電政府為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設立的熱線212 9 8133查詢,政府將會從速跟進。
如業主接受收購建議,不論選擇哪個選項,均須填妥及簽署「收購建議信件」中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並在本年8月31日或之前以隨附的回郵信封(或以「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內所列的形式)交回「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就宏志閣而言,如在6月30日或之前,有四分之三(75%)或以上該座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其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反之,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至於未在本年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但之後決定出售業權的宏志閣業主,均須在本年8月31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為鼓勵業主盡早接受收購,「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先後次序,會按照收到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為本年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為本年8月31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則依據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
如業主對「收購建議信件」有任何查詢或希望獲得協助以了解內容,可聯絡負責他們個案的「解說專隊」職員,或致電熱線2129 8133,專隊樂意提供適切的幫助。業主亦可隨時瀏覽及查閱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專題網站(www.hb.gov.hk/wfc)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