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會後衛霍斌仁等3名足球員及1名外圍賭注「艇仔」,涉於2021年至2023年兩個賽季行賄足球員以操縱3支足球隊在港超聯及甲組足球聯賽多場賽事的賽果,以便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被廉署落案起訴,4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霍斌仁的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另與「艇仔」及球員盧斯安奴串謀賭博時作弊兩罪亦成立,而守門員屠俊翹則罪脫。裁判官余俊翔星期五(5月29日)判處霍斌仁17個月監禁,「艇仔」及球員盧斯安奴則各被判14個月4星期監禁。霍斌仁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被告霍斌仁。資料圖片
余官判刑時指,三名被告蓄意操縱職業足球賽事,嚴重侵蝕本港體育誠信,破壞公平競賽環境,削弱公眾及贊助商對本地足球的信心,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
被告霍斌仁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指,背景報告顯示被告只承認非法賭外圍波,不願承認串謀作弊操縱入球或角球數目獲利,而特赦證人成嘉狄(Kartik Srivastava)在證供亦表示,霍斌仁給予的消息部分屬「流料」。霍斌仁品行良好,無犯罪記錄,並對香港足球發展及社會有正面貢獻。案件延誤給霍斌仁帶來巨大心理壓力,請求法庭在被告已還押21天的基礎上,判處緩刑,認為即時監禁已帶來足夠教訓。
「艇仔」Waheed Mohammad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指,Waheed並非本案主謀,不是足球員,參與程度低。余官質疑,Waheed懂得及負責在外圍網站落注,為何其角色較輕微。辯方回應指,Waheed在本案中沒有金錢得益,即使有都只是有限的金錢得益,另Waheed是在霍斌仁的邀請下參與串謀犯案,重申Waheed並非本案主腦。辯方續指,Waheed擁有會計學位,惟其職業生涯因本案而結束,現任職速遞工人,Waheed深感悔意,已上了深刻一課,望法庭判處緩刑。
被告Waheed Mohammad。資料圖片
盧斯安奴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指,盧斯安奴被控前住在球隊提供的公寓、靠月薪、獎金及教練收入支持其巴西的家人生活,被捕後失去所有經濟來源,靠朋友接濟及零散教練工作維生,長期睡在朋友家中沙發上。過去三年無法親身對家庭提供情感支持,對兩名女兒造成明顯傷害,盧斯安奴對事件深表悔意,完全接受法庭裁決。被告在巴西及香港均無犯罪記錄,保釋期間表現良好,再犯風險為零,辯方請求法庭判處緩刑或酌情輕判,被告只想回到巴西重啓人生。
被告盧斯安奴。資料圖片
4名被告依次為29歲霍斌仁、27歲外圍賭注中介人Waheed Mohammad、36歲中西區康樂體育會後衛盧斯安奴(Luciano Silva Da Silva)及29歲屠俊翹。霍斌仁早前被裁定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2項串謀賭博時作弊全數罪成;Waheed Mohammad及盧斯安奴面對的2項串謀賭博時作弊亦罪成;屠俊翹面對1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脫。
屠俊翹被裁定罪脫。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ESCC 438/2024
前港會後衛霍斌仁等3名足球員及1名外圍賭注「艇仔」,涉於2021至2023年兩個賽季行賄足球員以操縱3支足球隊在港超聯及甲組足球聯賽多場賽事的賽果,以便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被廉署落案起訴,4人否認控罪受審。裁判官余俊翔星期五(5月8日)裁定霍斌仁的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另與「艇仔」及球員盧斯安奴串謀賭博時作弊兩罪亦成立,而守門員屠俊翹則罪脫。罪成被告須還押候判。
被告盧斯安奴。巴士的報記者攝
4名被告依次為霍斌仁(29歲)、Waheed Mohammad(27歲,外圍賭注中介人)、盧斯安奴(Luciano Silva Da Silva,36歲,中西區康樂體育會後衛),以及屠俊翹(29歲,時任深水埗體育會守門員)。
余官裁決時指,案發時港會後衛被告霍斌仁有目的地接近2名港會足球員莊馬仕及麥美倫。霍斌仁以開玩笑口吻問莊馬仕是否有興趣操縱球賽結果以賺取金錢,並指莊馬仕可從中獲1萬元報酬,莊馬仕沒對霍斌仁的提議作正面回應後,霍斌仁數日後再將報酬金額由1萬元升至3萬元,遭拒絕後便問莊馬仕會否在港超聯賽事下場參賽,霍斌仁得知莊馬仕會下場後,霍斌仁便游說莊馬仕不要參賽。
被告Waheed Mohammad。資料圖片
余官續指,案發時港會在港超聯賽中屬實力較差球隊,莊馬仕是隊內較資深的球員,若莊馬仕缺席賽事明顯會對賽果造成影響。另霍斌仁亦以相同手法接近足球員麥美倫,指若麥美倫參與操縱賽果便能獲得好處,麥美倫沒拒絕其邀請,霍斌仁在數日後向麥美倫提供更多詳情,包括要在球賽中輸掉球數及能獲1萬元報酬等。
被告霍斌仁。巴士的報記者攝
余官認為,莊馬仕及麥美倫均為誠實可靠證人,接納他們的供詞,裁定霍斌仁的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
霍斌仁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指,本案涉款金額較小,情節較多宗公職人員貪污案為輕,請法庭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或考慮判處緩刑,又指霍斌仁已因本案完全失去職業足球員生涯,目前從事與足球無關的生意,再犯風險極低;加上案件審訊歷時長久,令被告承受巨大精神及經濟壓力。
余官指判監無可避免,各罪成被告須還押至5月29日判刑,並為各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屠俊翹被裁定罪脫。巴士的報記者攝
霍斌仁被控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於2021年10月27日向香港足球會足球員Jean Carllo Maciel,就每場賽事提供1萬港元報酬,以操控或企圖操控香港足球會賽事結果;及於同年11月2日及4日,分別向莊馬仕和麥美倫,提供3萬港元及1萬港元作為報酬,以操縱同月7日香港足球會對香港流浪足球會的香港超級聯賽足球賽事結果。
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指他們於2022年8月18日至前年4月30日與成嘉狄及其他人串謀,以欺詐手段贏取一名收受賭注者的金錢,致使愉園體育會有限公司在賽事中落敗、或操控入球或角球數目,以在相關足球賽事中贏取金錢。
除屠外,其餘3人另被控於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5月7日在香港串謀藉操控入球或角球數目,在涉及中西區康樂體育會的足球賽事中贏取金錢。
大律師蘇信恩代表首被告霍斌仁。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編號:ESCC 43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