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陳朗昇2022年9月以「Channel C」記者身分,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朗屏邨業主大會,拒應警員要求出示身份證,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被判囚5天。陳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暫委法官王詩麗星期五(5月29日)於高院宣讀判詞,判陳朗昇上訴失敗,陳須即時服刑。
暫委法官王詩麗星期五(5月29日)於高院宣讀判詞,判陳朗昇上訴失敗,陳須即時服刑。資料圖片
45歲陳朗昇,於2023年被裁定1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成,指他於2022年9月7日在旺角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26781。
案件編號:HCMA46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