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一幢商廈於2024年11月發生墮樓命案,一名男子曾報案稱遭受追打,其後被發現倒斃在大廈一單位平台,警方隨後以傷人罪拘捕5人,其中3人的案件星期四(6月4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後至7月23日再訊,期間各被告續還柙。
涉油麻地商廈男子墮樓命案,3男女被控勒索及傷人等5罪。
3名被告分別為34歲柳浩朗、33歲楊曉琳及27歲黃柏軒,各被控一項「勒索罪」、一項「有意圖傷人罪」、兩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柳另外單獨被控一項「管有他人的身份證」的交替控罪。
辯方指,次被告柳浩朗需時考慮文件;第三被告楊曉琳會與律政司進行認罪協商;第四被告黃柏軒希望更換律師團隊,法援署會再委派律師,故申請押後。控方不反對押後。高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3日再訊,期間各被告續還柙。
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後至7月23日再訊,期間各被告續還柙。
高官另指,同案的首被告何梓聰及第五被告施兆忠已排期至8月26日進行答辯及求情,法庭強調希望下次提訊時會有答辯意向。辯方均表示明白,並指若果各被告認罪,亦可於同日進行答辯及求情。
案件編號:DCCC 1388/2025
2020年10月,兩批黑幫人馬在尖沙咀樓上酒吧M1 Bar發生爭執,有人「吹雞」後在酒吧內打鬥及互擲物件,造成1死3傷,兩男被捕,惟二人否認謀殺、有意圖傷人及襲擊等4罪,案件星期三(12月3日)於高等法院4女3男陪審團席前續審。控方傳召參與調查的警員作供,確認曾帶被告到案發地點作案件重演。
兩名男被告分別是陳政希(現年28歲,外號:P仔、希仔、呀希)及王永滐(現年27歲)同被控一項謀殺罪及兩項有意圖傷人罪;王永滐另被控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黑幫樓上吧開片,36歲男遭玻璃酒樽掟中頭亡,兩男否認謀殺等4罪受審
陳政希及王永滐否認於2020年10月6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謀殺男子麥志健;意圖使溫少龍及蔡亮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兩人。王永滐另否認襲擊馮飈南致其身體受傷害。
控方今傳召事發時駐守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的警長鄭成恩(音譯)作供,鄭指案發翌日,即2020年10月11日,帶被告陳政希到案發現場進行案件重演,曾向被告查問其意願。
辯方盤問時指,被告陳政希被捕後,被帶往馬鞍山警署,鄭曾告訴陳「除咗律師之外,唔可以同外間有聯繫」。鄭同意。辯方再指,鄭從未告知陳可選擇不參與案件重演。鄭不同意,指曾詢問意願,而被告有權表示不願意。法官陳慶偉追問,詢問被告是否願意參與案件重演,是否出於上級的指示,鄭確認。
控方再傳召時任西九龍總區刑事警司(行動)陳子良作供,陳確認當時有一名姓黃的督察負責本案調查。辯方盤問時指,陳是決定進行案件重組的人,並在決定時知悉案件涉及兩批黑幫及另一批人,期間發生打鬥並導致一人死亡。陳同意。
控方已完成舉證,案件明天(4日)續審。
辯方質疑,在M1酒吧進行案件重演是一項誤導性且危險的做法,與警方程序指引不符。陳不同意。辯方再問,陳有否按指引要求下屬進行涉及傷人的案件重演,陳稱當時「冇諗得咁仔細」。辯方續質疑陳沒指示下屬按程序要求進行重演,陳表示「唔需要特別指示」。另陳亦不同意辯方指本案沒進行案件重演的必要。
案件編號:HCCC3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