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有關小組委員會開會討論將於7月17日起實施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第二級調查針對一般人認為嚴重的事件,影響人數多、社會非常關注,或涉及部門首長重大單一失誤。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資料圖片
兩級調查機制分工清晰
在新機制下,第一級調查由相關部門首長或常任秘書長處理,適用於嚴重程度較低、屬單一事件,以及主要牽涉負責具體操作的執行人員問題。至於嚴重、廣泛或重複出現的系統性問題,以及有跡象顯示問題牽連部門首長或政策局常秘在內,則可啟動第二級調查。
政府早前已將《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刊憲,授予敍用委員會額外職能,負責第二級調查工作。
回應「自己人查自己人」憂慮
會上有議員關注,調查小組的支援人員會否找熟悉部門運作的人,擔心出現「自己人查自己人」或角色衝突的情況。楊何蓓茵以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為例,強調當時亦找與採購政策及物流署無關的人士調查,她重申不會找與被調查人員有工作關係的人士。
她指出,在飲用水事件中,政府需要出來解說;若有同類事件在「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後出現,很可能會用機制處理。她強調,目前若出現問題,會由較高級或不涉事件的公務員調查,政府期望將來更有公信力,因此在規例中列明權力及過程。
調查報告公開程度視乎性質
楊何蓓茵又說,調查報告可能牽涉私隱、商業或政府機密資料,未必每個報告都適宜完全公開。但對於較嚴重的事件,相信有關主要官員會適切解說。
「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將於7月17日起實施。資料圖片
- 生效日期:2026年7月17日
- 第一級調查:由部門首長或常秘處理,針對嚴重程度較低、單一事件及執行人員問題
- 第二級調查:由敍用委員會負責,針對嚴重、廣泛或重複出現的系統性問題,或涉及部門首長/常秘的情況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評核優化計劃」旨在提升評核制度的客觀性與嚴謹度;以「指導性評級分布」方式評核公務員表現,是要避免出現過分寬鬆或嚴苛的評核情況。
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將於今年10月起推出「公務員評核優化計劃」第一期,引入「指導性評級分布」方式評核公務員工作表現,在新安排下最少會有5%人員不獲「跳點」。楊何蓓茵今日(6日)在社交平台發文,回應社會對該計劃的關注與意見。
楊何蓓茵指出,優化計劃的核心目的,是要求各級評核人必須如實評核員工的工作表現,以避免出現過分寬鬆或嚴苛的評核情況。她強調,這項改革旨在提升評核制度的客觀性與嚴謹度。
巴士的報記者攝
針對外界關注的評級分布問題,楊何蓓茵解釋,公務員事務局已公布工作表現六級評級制的「指導性評級分布」,供所有部門及職系管方參考。即使不參與第一期優化計劃的職系,當局亦希望他們在評核時參考這套常態分布。
她特別澄清,「指導性評級分布」是以整個職系所有職級的人員計算,並非以每個小隊或每個分部為單位,因此不會硬性要求一個團隊必須按分布給予不同評級。
楊何蓓茵 Ingrid Yeung FB
楊何蓓茵 Ingrid Yeung FB
對於同一職系工種繁多、分布廣泛的情況,楊何蓓茵表示,當局建議部門設立由熟悉職系工作的上級人員組成的「評核委員會」,在評核標準出現差異時,負責校平和調節評核報告的評級,以確保評核的一致性與公平性。
楊何蓓茵 Ingrid Yeung FB
楊何蓓茵 Ingrid Yeung FB
楊何蓓茵進一步說明,各部門首長或職系首長可因應部門或職系的獨特情況,在「指導性評級分布」百分比的正負5%緩衝範圍內,有彈性地為轄下管理的公務員職系調整整體工作表現評級分布指引。
楊何蓓茵 Ingrid Yeung FB
她強調,優化計劃並非硬性要求部門或職系無論屬下公務員表現如何,都必須評核5%人員為第四、五或六級。若個別職系的整體工作表現評級分布出現例外情況,公務員事務局會要求部門或職系首長提供解釋及理據。
與此同時,公務員事務局嚴格要求,工作表現被評為第四級或以下的人員,或經正式紀律行動受紀律處分的人員,在其下一個增薪日期將被暫停6個月,之後再按其工作和紀律方面的表現檢視。這項嚴格執行增薪點的安排適用於所有公務員職系及職級,包括不參與第一期優化計劃的職系,目的是使增薪點的發放回復設立原意,即只有工作表現和品行令人滿意者方可獲發增薪點。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楊何蓓茵 Ingrid Yeung FB
楊何蓓茵透露,下一步局內同事將於本月中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全面解說優化計劃的理念與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