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女星 Nana去年11月驚傳在京畿道九里市的豪宅家中遭遇生死一瞬。經大半年審理後,韓國議政府地方法院於日前進行一審宣判,法官拒受理歹徒的辯詞,認定34歲的嫌犯金某「強盜致傷」罪名成立,重判有期徒刑7年。
韓國女星Nana去年住宅遭歹徒強行入侵。網上圖片
審判結果出爐後,Nana同日也在個人IG限時動態連發多張裁判書與開庭截圖,親自揭露這段日子以來在法庭上承受的精神折磨。她憤怒地表示自己歷經了6次公開裁判與1次結審裁判,總共打了7次官司,沒想到嫌犯卻始終如一地反覆說謊。她痛斥犯罪者毫無悔意,自己絕對不會原諒。
Nana在判決後公開自己感想。Nana IG截圖
金某於去年11月15日手持凶器強行闖入Nana位於九里市峨川洞的住所。當時屋內亮著燈,金某仍無所顧忌地強闖,並對Nana母女實施生命威脅、企圖搶走財物。面對兇徒的威脅,Nana母女與其展開激烈扭打,最終成功合力將金某壓制並報警。而最終三人集體受傷,Nana與母親事後分別提交了需要接受33天與31天治療的傷勢診斷書,而金某也在搏鬥中頸部遭到刺傷。
Nana當時與母親一同合力抵抗。網上圖片
在審判過程中,嫌犯金某的辯詞被檢方痛批極其荒謬且毫無反省之意。金某雖然承認非法侵入住宅與盜竊未遂,卻極力否認強盜行徑。他甚至在最後陳述時惡人先告狀,提交了自己受傷超過5公分的醫療診斷書,反過來控告Nana涉嫌「殺人未遂」與「特殊傷害」金某堅稱自己闖入住宅時身上沒有凶器,反指是嚇壞的Nana母親拿凶器勒索、威脅並刺傷他,自己是為了讓對方冷靜才抱住她,絕對沒有勒脖子。此外,他還狡辯自己之所以承認帶凶器,是因為Nana母女威脅他不承認帶刀就報警,甚至荒唐地聲稱Nana曾承諾如果他認了凶器是自己帶來的,就會給他4000萬韓元(約20.5萬港元)。但裁判庭指出,Nana母女對於金某持有凶器的陳述內容具體且前後一致,再加上金某的手機中被查出存有「持有水果刀相關處罰」等關鍵搜尋紀錄,因此採信母女倆的證詞,認定金某確實具有強盜目的。
嫌犯反控Nana傷害他。Nana IG圖片
對於Nana在危急關頭撿刀反擊導致金某受傷一事,法庭給予了強力的法律支持,力挺Nana完全屬於正當防衛。裁判庭認為,被害人是為了避免自己遭到被告人嚴重傷害,或為了保護家人,在極度恐懼之下才揮舞拳頭並使用凶器進行反抗。被告人在犯案時,應當能預料到自己會遭遇這樣強烈的反抗,這一判斷完全合乎情理。
法庭最終不接納嫌犯證供。Nana IG圖片
不過,法院將被告對Nana的罪名,由原本的「強盜傷害罪」變更為「強盜致傷罪」。裁判庭考量到,金某在Nana母親的勸說下曾短暫放下凶器,隨後趕到現場的Nana才隨即撿起該凶器揮舞反擊,因此法官認為金某對Nana造成的傷害並無故意。由於兩項罪名的法定刑期相同,法庭在不變更起訴書的情況下,僅調整了適用罪名。檢方原本鑑於金某犯行重大、毫無悔意,且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向法院求處10年重刑。裁判庭最終一審判處金某有期徒刑7年,並在量刑依據中綜合考量,雖然被害人們訴諸了巨大的精神與肉體痛苦,且強烈要求嚴懲,但鑑於被告的犯行最終止於未遂,且其所攜帶的凶器並非看來以致人傷殘為主要用途,因此做出此判決,讓惡徒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
法庭最後重判嫌犯有期徒刑7年。Nana IG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