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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屆任期剩1年 李家超回應會否連任:「一年可以發生很多事,時機到就會知道」 

博客文章

現屆任期剩1年 李家超回應會否連任:「一年可以發生很多事,時機到就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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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屆任期剩1年 李家超回應會否連任:「一年可以發生很多事,時機到就會知道」 

2026年06月15日 16:26 最後更新:16:29

現屆行政長官任期剩下約1年,特首李家超接受《南華早報》專訪時,被問到會否爭取連任時,他表示,對政治而言,一年是很長的一段時間,可以發生很多事情,他要專注於在當前任期的最後一年完成更多工作,強調他對香港的經濟發展前景「非常樂觀」。

本港將迎接七一回歸29周年,超哥在本屆任期最後一年接受專訪回顧過去4年的工作,坦言擔任行政長官是一項需要無私奉獻的使命,要竭盡全力為香港的整體利益服務,強調「香港的利益高於我的個人利益。」

李家超接受《南華早報》專訪時被問到會否爭取連任時表示,他要專注於當前任期的最後一年完成更多工作。

李家超接受《南華早報》專訪時被問到會否爭取連任時表示,他要專注於當前任期的最後一年完成更多工作。

當被直接問到是否正在為明年7月開始的第2個任期做準備時,超哥說:「我認為現在不應該考慮這個問題。我的意思是,時機到就會知道(time will come when I see)。」但他認為「施政的連續性」(policy continuity)很重要,並指這是其執政期間的一大特點,香港首個5年計劃將於今年底前推出,「無論政府如何更迭,對香港未來的經濟發展和民生福祉,都充滿信心。」

超哥表示,香港面對地緣政治壓力,致力拓展新市場的同時,亦要鞏固與歐美等傳統夥伴的關係,並不會放棄任何市場,香港與美國的關係,目前很大程度取決於兩地企業之間的合作。他強調,美國依然是香港的重要市場,美國對香港亦享有貿易順差,認為美方完全有理由加強貿易聯繫,他對此持正面態度。

對日後是否有機會訪美,他說,作為行政長官,最關注對香港整體及市民的利益,他個人對所有建立聯繫的機會均持開放態度。

他又形容,4年任期,政府變得更開明,「正是智慧的匯聚,使我能夠盡可能地履行職責……而這種持續的改進、定期的反思和改革,將始終使政策的制定更加完善。」 

超哥在2022年上任後,本港經歷了新冠疫情後的復甦期,他列舉了在任內推出的一系列政策,包括「打風不停市」、在3條過海隧道實施分段收費、鼓勵生育措施,並同時從世界各地吸引人才來港等。惟去年11月本港發生了大埔宏福苑大火的慘劇,造成168人死亡,近5,000名居民頓失家園,也揭露了導致慘劇的人為因素,由他委任的獨立委員會已進行多輪聽證會,預計今年下半年將提交調查報告。

被問到將採取哪些措施來問責,超哥承諾,一旦獨立委員會完成工作,他將立即追究責任,並強調問責必須公正、適度、且以事實為依據,「這樣人們才會認為這是一個公平的過程……無論採取何種措施,都將是適度的、公正的,而不是基於個人喜好或偏見。」

李家超坦言,犧牲了不少與妻子林麗嬋及家人相處的時間,但為能好好照顧750萬市民感到自豪。

李家超坦言,犧牲了不少與妻子林麗嬋及家人相處的時間,但為能好好照顧750萬市民感到自豪。

在2022年競逐特首期間,超哥曾公開感謝了妻子林麗嬋,又坦言在繁忙的公職中,幾乎沒時間陪伴家人。當被問及有否後悔擔任特首時,他說:「如果你看看我每天必須投入的所有時間,(這意味著)我對家人和那些我應多加關注和照顧的人,缺乏應有的責任感。當然,這是一種犧牲。」

但他表示,擔任行政長官是他的榮幸,也是一份非常艱鉅、充滿挑戰的工作,但也是一份意義非凡、一項巨大的挑戰,「要好好照顧750萬市民……無論誰承擔這項使命,都會為此感到自豪……因為如果你能成為香港成功的一部分,而我把香港視為一個大家庭……那麼你就會為能為這個大家庭的整體福祉做出貢獻而感到自豪。 」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土地審裁處6月2日駁回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延長通知及召開業主大會期限的申請,合安按例要在6月13日舉行業主大會,即明天就是業主大會的最後限期。高人話,預計反政府媒體會將借機盡全力攻擊政府和合安。

合安自今年1月無償接管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人職務後,已經排除萬難,已處理了大量工作。

合安自今年1月無償接管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人職務後,已經排除萬難,已處理了大量工作。

事實上,合安自今年1月以無償方式接管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人職務後,已經排除萬難,做咗好多工夫,團隊內的專業律師、會計師、熟悉工程項目人員等,在短時間內梳理了極複雜和混亂的帳目,要研究超過80萬份文件。

最重要是,合安能夠盡快將宏福苑業主在大火前夾咗共15期的大維修工程費用約1.27億元,安排退還給街坊,剛剛已經有業主可以喺6月10日收到支票,等街坊在徬徨中,能夠盡快收到退款安頓生活,相信若非合安當日願意入場做管理人,靠宏福苑本身法團,根本冇可能做到。

說回今次業主大會,合安其實唔係話唔開會,只是需要更多時間去籌備,包括繼續核實業主的簽署和物色合適場地,盡可能在保障所有宏福苑業主、包括遺產承繼人的權益大前提下,才召開業主大會。

高人話,值得留意的是,有部份別有用心人士煽動247 名宏福苑業主,聯署要求開業主大會,並要在大會中討論長遠居住安排,想向政府施壓。但事實上,業主大會根本無權處理個別單位業權的收購事宜;如果可以,市建局豈不是可以跟業主立案法團開會,就可解決了舊區重建計劃?

高人認為,不能排除有一小撮人想騎劫大會,將業主大會變成一個平台,達到其政治目的;又有另一撮人想借業主大會抬價,要求政府加碼收購。這些人的小動作,就令到一班想盡快出售業權、想重新開始新生活的業主,終日誠惶誠恐,最終受害可能就係佔咗大部分的業主。

宏福苑大火後的業權處置,是由各業主自行依法處理,不需要全體住戶達成共識,亦不適合在業主大會上統一商議決定。

宏福苑大火後的業權處置,是由各業主自行依法處理,不需要全體住戶達成共識,亦不適合在業主大會上統一商議決定。

再者,從實際角度出發,千多戶業主立場各異、意見分歧,要透過業主大會統一所有人的看法,達成全體共識,根本不可能。過去宏福苑法團舉行大維修的業主大會,可見一斑。況且,物業的業權處置,從來都是由各業主自行依法處理,不需要全體住戶達成共識,亦不適合放在業主大會上統一商議決定。

翻查《建築物管理條例》所列明法團的職責和權力,包括(一)須使屋苑公用部分和法團財產維持良好合用的狀況,保持清潔;(二)在公職人員或公共機構行使任何條例所賦權力,命令或要求公用部分進行某工程作時,遵照辦理;(三)採取一切合法必需措施,以執行公契載明有關建築物的控制、管理、行政事宜責任;另外法團在僱用並付酬予員工以達致履行公契及支付津貼予管委會主席、副主席等、聘請及付酬予會計師、專業機構等都可行使其酌情決定權。睇來睇去,就沒有一項是說法團可決定個別單位的業權處置。

高人話,究竟開業主大會的目的係為乜呢?業主大會不能處理個別單位的業權問題;若是要追究大火責任,獨立委員會的聽證會進展順利,並將於本月22至25號進行第5輪共3場的聽證會,調查仍在進行中;而周三(6月10日)警方及廉署剛落案起訴宏福苑大維修的總承建商「宏業」和工程顧問「鴻毅」,仲有這兩間公司的幾名董事、檢驗人員等共7人,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等25項罪名,將於9月再提堂。

既然係咁,高人認為,一直催促合安開業主大會的業主,要反思一下,目前最關乎居民利益的究竟是什麼?還是係有心人想達到某些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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