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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反非法勞工行動拘20人 包括5名僱主

社會事

入境處反非法勞工行動拘20人 包括5名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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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反非法勞工行動拘20人 包括5名僱主

2026年06月17日 18:15 最後更新:19:59

入境事務處於6月10日至16日,展開代號為「促進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15名懷疑非法勞工及5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被捕人士。政府新聞處圖片

被捕人士。政府新聞處圖片

15名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男性,年齡介乎30至56歲。行動中,調查人員搜查了多個裝修單位,包括一個新入伙屋苑、工廈、商舖及村屋。被捕的非法勞工主要負責泥水、清潔、清拆、安裝電線、傢俬及油漆等工作。當中一名男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而被捕的僱主為5名男子,年齡介乎36至60歲。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在執法的同時,入境處亦安排宣傳車及派員到屋苑,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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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政府新聞處圖片

被捕人士。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宣傳不要聘用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宣傳不要聘用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簡布行動情況。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簡布行動情況。政府新聞處圖片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入境處宣傳不要聘用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宣傳不要聘用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入境處簡布行動情況。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簡布行動情況。政府新聞處圖片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根據《入境條例》第20(1)(a)條規定,如果某入境者在香港被裁定觸犯可以判處不少於兩年監禁刑罰的罪行,則行政長官可以向他發出遞解離境令,禁止該入境者在以後任何時間留在香港。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年。」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入境事務處於5月29日至4月4日在全港多區,聯同多個部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拘捕15名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僱主。

入境處。入境事務處圖片

入境處。入境事務處圖片

入境處的行動包括「曙光行動」、「捷足行動」、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執行的「驚愕行動」以及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風沙行動」。行動中,調查人員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按摩店及零售店等,共拘捕15名懷疑非法勞工及3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當局指,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兩男13女,年齡介乎28至58歲,當中一男一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3名女子,年齡介乎42至56歲。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18人。政府新聞處圖片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18人。政府新聞處圖片

發言人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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