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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倡跨境人員流、物資流、數據流及資金流設試點 冀年內啟動相關安排

社會事

發展局:倡跨境人員流、物資流、數據流及資金流設試點 冀年內啟動相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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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倡跨境人員流、物資流、數據流及資金流設試點 冀年內啟動相關安排

2026年06月24日 10:12 最後更新:11:32

發展局星期二向立法會匯報為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而制定的專屬法例最新進展,建議就跨境人員流、物資流、數據流及資金流設立試點,期望今年內啟動相關安排。

發展局。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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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北部都會區統籌辦事處主任蘇惠思於電台節目表示,跨境要素流動對許多企業而言是重要的考慮因素。她以物資流為例,指出如果本港能夠讓內地的臨床試驗資源,例如生物樣本,實現跨境流動至河套地區,將可吸引頂尖醫藥研究企業落戶河套。當局正與內地相關機構商討具體安排,目標是在今年內推出較小規模的試點計劃。當試點完成後,若發現模式可行或經完善,便會透過附屬法例落實相關安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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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惠思進一步解釋,立法原意是設立較寬闊的主體法例,再以附屬法例指定相關地點,容許北部都會區內一個指定地方與另一個地方進行跨境流動。現階段最主要是希望在河套區實施有關安排,但亦不排除日後如有需要,可在河套以外地區適用,屆時可藉附屬法例進行擴展。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林筱魯在同一節目表示,一直期望跨境流動以河套作為試點。他舉例指出,沙嶺的超算中心若數據流未能互通,便有機會得物無所用。林筱魯認為,政府是聽取了外界意見,看到了相關的迫切性。社會上亦有聲音建議將安排擴展至新田以至其他產業園區,但他強調重點是要先走出第一步,因為這不僅涉及香港立法,亦牽涉中央的法律法規,需要兩地協調配合。

發展局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就成立「北都城鄉共融基金」先導計劃徵詢委員意見。局方計劃今年第四季就有關先導計劃向財委會申請撥款2億元的非經常開支承擔額,並在獲得撥款批准後,今年內推出先導計劃,同時亦會在今年內公布《北部都會區城鄉共融指引》。

立法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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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須持續營運至少3年

當局在文件中建議透過先導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推行「城鄉共融」項目,涵蓋範圍包括可資助復修或改造私人土地及建築物,例如村屋、祠堂、書塾等,並用作推行具文化、歷史、旅遊價值,且財務可持續的項目。局方舉例指出,可改裝村屋成為駐村藝術家場所或鄉村文化展館等。

為確保財務可持續,項目內可以包含產生收入的元素,例如食肆、旅館、書店或零售商店。當局建議現階段將每個獲批項目的資助上限定為1000萬元,項目須持續營運至少3年。

此外,文件亦提到,局方建議支援一些不涉及資助復修或改造土地及建築物的項目,又或者非恆常舉辦的活動,例如鄉村品牌設計、鄉村節或周末市集活動等。這類項目的每個獲批資助上限定為200萬元。

發展局和應科院代表日前考察北部都會區。資料圖片

發展局和應科院代表日前考察北部都會區。資料圖片

設評審委員會審理申請

當局表示,將會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審理申請及監督先導計劃的推行。同時亦會設立機制,若項目進度未如理想或違反資助協議,當局有權暫停資助、終止項目,或要求申請者退還已發放的款項。為確保撥款運用具透明度,局方會就獲批申請及項目推行進度,向立法會提交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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