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宣布,已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行使權力,對羅馮律師事務所展開調查,並檢取若干檔案及文件。經審閱後,理事會於本周二的會議上信納,初步證據顯示有理由懷疑該律師行的律師及/或僱員涉及不誠實行為,以及該律師行未有遵從《律師帳目規則》(第159F章)。
香港律師會。資料圖片
理事會決議根據條例行使權力,正式介入該律師行業務,以保障公眾及客戶利益。律師會已將調查中發現的涉嫌刑事罪行,轉介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律師會已將調查中發現的涉嫌刑事罪行,轉介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律師會秘書處表示,已委任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為介入中介人,介入行動已於昨日展開。律師會將繼續對該律師行的律師及/或僱員進行專業操守調查,如有必要,會將個案轉交律師紀律審裁團的審裁組召集人,以啟動紀律法律程序。
根據條例第13A(1)條,律師會可發表由獨立的律師紀律審裁組所作出的裁斷及命令的撮要。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被指多次涉及司法抄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要求他提早退休,並於星期五生效。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回應表示,尊重司法機構在其制度框架下依循既定程序所作出的安排。湯文龍指出,律師會一向高度重視法律專業的操守及專業標準,對香港司法制度及其維護司法獨立與專業水平的憲制保障抱持堅定信心,並相信司法機構將一如既往,依法獨立履行司法職責,維護法治及公眾利益。
陳嘉信。資料圖片
湯文龍指,律師會留意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已就有關事件發表聲明,並按既定機制作出決定。律師會尊重司法機構在其制度框架下依循既定程序所作出的安排。
香港律師會。
湯文龍表示,司法獨立是香港法治的核心基石。《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此項規定確立了司法權在制度上的獨立性,並為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提供根本保障。
湯文龍。香港律師會FB
湯文龍表示,就法官的任命安排,《基本法》第八十八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須根據由當地官、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以確保任命機制具備獨立性及專業性。
至於法官的免職機制,湯文龍指,《基本法》第八十九條清楚規定,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行政長官方可根據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不少於三名當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的建議,予以免職。
湯文龍強調,律師會作為依法成立並具獨立地位的自我監管專業團體,一向高度重視法律專業的操守及專業標準。律師會對香港司法制度及其維護司法獨立與專業水平的憲制保障抱持堅定信心,並相信司法機構將一如既往,依法獨立履行司法職責,維護法治及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