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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陳嘉信被要求提早退休 香港律師會:尊重司法機構制度框架下依循既定程序所作安排

政事

法官陳嘉信被要求提早退休 香港律師會:尊重司法機構制度框架下依循既定程序所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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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陳嘉信被要求提早退休 香港律師會:尊重司法機構制度框架下依循既定程序所作安排

2026年07月27日 23:06 最後更新:23:37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被指多次涉及司法抄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要求他提早退休,並於星期五生效。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回應表示,尊重司法機構在其制度框架下依循既定程序所作出的安排。湯文龍指出,律師會一向高度重視法律專業的操守及專業標準,對香港司法制度及其維護司法獨立與專業水平的憲制保障抱持堅定信心,並相信司法機構將一如既往,依法獨立履行司法職責,維護法治及公眾利益。

陳嘉信。資料圖片

陳嘉信。資料圖片

湯文龍指,律師會留意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已就有關事件發表聲明,並按既定機制作出決定。律師會尊重司法機構在其制度框架下依循既定程序所作出的安排。

香港律師會。

香港律師會。

湯文龍表示,司法獨立是香港法治的核心基石。《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此項規定確立了司法權在制度上的獨立性,並為法官依法履行審判職責提供根本保障。

湯文龍。香港律師會FB

湯文龍。香港律師會FB

湯文龍表示,就法官的任命安排,《基本法》第八十八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須根據由當地官、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以確保任命機制具備獨立性及專業性。

至於法官的免職機制,湯文龍指,《基本法》第八十九條清楚規定,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行政長官方可根據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不少於三名當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的建議,予以免職。

湯文龍強調,律師會作為依法成立並具獨立地位的自我監管專業團體,一向高度重視法律專業的操守及專業標準。律師會對香港司法制度及其維護司法獨立與專業水平的憲制保障抱持堅定信心,並相信司法機構將一如既往,依法獨立履行司法職責,維護法治及公眾利益。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因屢涉司法抄襲,被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要求提早退休,星期五(7月31日)生效,陳官星期四(7月30日)在退休前的最後上班日,於高等法院處理了一宗串謀販毒案的求情及判刑,一名台灣男子把內含可卡因的紅酒,由馬來西亞吉隆坡運到香港,承認串謀販毒,陳官判被告監禁12年4個月,他在判刑後問控辯雙方:「我嘅計算(刑期)係咪正確?」,在各方沒異議下,點頭微笑離開法庭。

被告苗祺宏(48歲),承認串謀販毒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4日至8月8日,在其他地方和香港,和他人串謀非法販毒可卡因。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因屢涉司法抄襲,被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要求提早退休,星期五(7月31日)生效。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因屢涉司法抄襲,被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要求提早退休,星期五(7月31日)生效。資料圖片

承認案情指,苗褀宏來自台灣高雄,他在2019年8月8日搭乘航班由馬來西亞吉隆坡飛來港時,行李中藏有兩瓶內含890克可卡因的紅酒,機票、住宿及旅程花費由旅行團的組織安排。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被捕後翌日坦白招認,是最低級的運送者,沒證據顯示他知曉同案其他被告攜帶物品的情況,而他本人在求情信亦表達深切悔意。

陳官判刑時指,案情顯示,2019年8月4日至8月8日,被告擔任快遞員角色,負責接收、攜帶兩瓶藏有可卡因的紅酒,但沒參與毒品分裝、包裝等環節,兩瓶紅酒內合計可卡因890克。法庭接受被告沒牽涉處理同案其他被告的物品,但販運行為是由馬來西亞進口毒品來港,牽涉國際因素,屬加刑元素,遂終判處被告12年4個月。

本案為重審案件,被告苗祺宏和洪大軒(25歲)和黃哲劭(30歲),在首次審訊時被裁定販毒罪成,其中苗祺宏遭判囚26年6個月。3人其後上訴得直,案件需重審,並交由法官陳嘉信處理。苗祺宏在案件重審時,承認屬交替控罪的串謀販毒罪;而洪大軒和黃哲劭經審訊後,早前被陪審團裁定販毒罪不成立。

被告苗祺宏(48歲),承認串謀販毒罪,被判監禁12年4個月。

被告苗祺宏(48歲),承認串謀販毒罪,被判監禁12年4個月。

64 歲的陳嘉信2023年被揭司法抄襲,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嚴肅訓誡。惟近日上訴庭再揭他在2024年,仍有出現司法抄襲情況,其抄襲情況更達95%,令案件需作重審。

首席法官張舉能7月27日發表聲明,指已正式要求陳嘉信提早退休,陳嘉信亦依照要求提出退休申請,張舉能基於公眾利益批准該項申請,由7月31日起生效。

案件編號:HCCC 26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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