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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成立「新田科技城公司」 擬年內向立會申撥款100億起始資金

社會事

政府成立「新田科技城公司」 擬年內向立會申撥款100億起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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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成立「新田科技城公司」 擬年內向立會申撥款100億起始資金

2026年06月25日 15:43 最後更新:16:45

政府星期四(25日)正式公布成立「新田科技城有限公司」(新田科技城公司),全力推動新田科技城210公頃創科用地發展。經行政長官批准,繼早前委任查毅超博士為董事局主席後,政府同日公布委任6名非官方董事局成員,任期3年,由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新田科技城構想圖。FB圖片

新田科技城構想圖。FB圖片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將爭取在今年內完成一系列籌備工作,包括公開招聘行政總裁及其他主要人員、土地批撥,以及就2026至27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的100億元起始資金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以配合新田科技城公司盡快投入運作。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表示,新田一帶的新創科用地與河套香港園區將形成上中下游協同發展的重要紐帶,為創科產業提供研發、原型、小試、中試、生產,以至辦公等綜合空間的全鏈條配套支持。在國家「十五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科中心,以及未來香港「南金融、北創科」的新產業布局下,新田科技城作為香港創科發展不可或缺的關鍵部分,將成為香港未來新興科技產業發展的重鎮和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基地。

孫東教授續說,查毅超博士是一位資深工業家,擁有豐富的公共服務經驗。其他獲委任的非官方董事具備多個領域的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將可帶領新田科技城公司有效地履行公共使命和推動香港創科發展。政府亦會透過官方董事直接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確保新田科技城的發展和營運方向與國家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方針完全一致。他深信在查博士的帶領及其他董事出謀獻策下,新田科技城將成為本港創新科技發展集群的核心,與深圳共同形成協同效應,推動新型工業化及創科產業布局,從而提升香港在全球科技創新領域的地位。

經財政司司長批准,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已完成相關公司註冊程序,正式成立由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的新田科技城公司。產業發展方面,新田科技城可提供較大規模土地,支援《香港創新科技發展藍圖》提出的策略性創科產業發展,即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與機械人、微電子與智能設備、新材料、新能源及綠色科技等,並聚焦以先進製造為核心的香港創科產業體系的建設。新田科技城公司會按《新田科技城創科產業發展規劃概念綱要》分階段以不同模式發展相關創科用地。香港科技園公司亦將繼續全力配合政府,日後與新田科技城公司協調發展科技城,擴大創科生態圈,善用香港國際化優勢,做好聯通內地與世界的橋樑。

董事局成員名單公布

由2026年7月1日起,新田科技城公司董事局的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查毅超

官方董事:

-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常任秘書長(或其代表)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或其代表)

- 創新科技署署長(或其代表)

非官方董事:

- 鍾郝儀

- 方舟博士

- 李沛鏗

- 凌嘉勤教授

- 馬桂宜教授

- 姚祖輝

政府將就新田科技城第一期第二階段工程、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第一期第一階段工程,以及建造新田淨水設施,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尋求合共近272億元撥款。其中新田科技城第一期第二階段工程費用約165億5千萬元,涉及175公頃發展面積,須收回120公頃私人土地,並須遷出206個住戶及約91個業務經營者,受影響魚塘約79公頃。

為提速提效推進北部都會區發展,土木工程拓展署這次特意在項目中採用「新工程合約」的「框架合約」制度,並結合「目標價格合約模式」。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框架合約」能夠靈活應對工地的實際狀況,有效減低風險並控制成本;至於「目標價格合約模式」,則附有攤分節省工程費或分擔超支的機制,可建立控制成本的共同目標,有助降低整體成本。當局強調,這是政府首次將這種採購模式應用於大型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以鼓勵雙方共同控制成本造價。

若獲財委會批准撥款,土木工程拓展署將於今年底至明年初陸續展開工程,目標是自財政年度2028/29年起逐步完成土地平整,並推出創科用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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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建立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第一期第一階段工程涉及面積約132公頃。當局計劃把小而分散的魚塘合併為更大的水體,並設有人工棲息島等生態優化措施。公園靠近深圳河的現有或荒廢魚塘用地,將改造為具高生態價值的智慧基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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