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曾先生及關小姐的幼子Danny,日前因發燒急送東區醫院,社會福利署早前建議法庭將Danny安置於收容所以作保護。就社署保護令的案件星期五(6月26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再訊,傳媒申請旁聽遭拒。「非常父母」休庭後表示,少年庭頒布了Danny的36個月保護令,由社署代為看管。曾先生表示,保護令上訴勝算機會低,故目前不考慮上訴。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政府高度重視兒童福祉,深信每名兒童都應受到保護及適當照顧,免受傷害。自今年5月底得悉該男嬰個案後,社署主動聯繫家庭,安排男嬰入院檢查。社署根據《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向法庭申請保護令,並按法庭指示將男嬰送往收容所,由專業人員照顧。經多專業會議評估,個案屬疏忽照顧。經綜合考慮,社署向法庭呈交報告,就男嬰的福利計劃提出建議。法庭今日發出為期三年的保護令,安排男嬰繼續在留宿幼兒中心接受專業照顧。社署將為男嬰家庭提供支援和輔導,並會適時向法庭提交報告。
就社署保護令的案件星期五(6月26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再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休庭後,曾先生及關小姐召開記者會交代情況,指少年法庭已頒下為期36個月的保護令,由社署代為看管Danny。
曾先生對法庭決定感失望。他表示,雖然社署報告確認Danny目前狀況良好,但報告重點放在未來風險,指若父母不接受醫療措施,如疫苗等,將來或會影響Danny的福利。他指,雖然在法庭上已建議多項替代措施,但法庭未有深入探討這些可能性,堅持頒佈保護令。
他指,保護令給予社署很大酌情權,包括安排Danny的住所、醫療措施,以及決定父母探視安排。目前2人暫時每星期可與Danny見面1次,每次少於1小時。他們相信隨著時間推移和調查深入,探視時間會逐步增加,最終目標是讓Danny返回父母身邊。
曾先生及關小姐召開記者會交代情況,指少年法庭已頒下為期36個月的保護令,由社署代為看管Danny。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問到為何二人認爲,Danny由父母照顧會較政府或寄養家庭更好。曾先生情緒一度激動,回應指Danny接受3個月的專業照顧,生病入院,病情都沒有好轉,直至2位家長到醫院24小時輪候照顧,病情才好轉,所以認為「大家有眼睇」。他質疑,究竟是專業醫療照顧較好,還是父母照顧更好,但社署似乎「見唔到」。他批評社署只評估風險,忽略Danny是否習慣收容所或醫院環境及父母的實際照顧能力。
關小姐則批評,整個調查過程沒作出平衡研究,法庭全盤接受風險列表和專業人員證明,對他們的家庭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