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曾先生及關小姐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社會福利署將其兒子、男嬰Danny歸還他們照顧。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關小姐早前在家自行產子後,因涉嫌疏忽照顧被捕。社會福利署按法庭指示,將男嬰送往收容所安置,「非常父母」7月31日正式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非常父母」被捕前和DAnny現身長沙灣廣場。網上圖片
關小姐在申請中質疑,社署是根據醫生建議決定將男嬰與父母分開,但男嬰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當日,他們並未獲准在場。她指出,男嬰經檢查後證實健康狀況與同齡嬰兒無異,認為社署在未能指出任何重大傷害風險的情況下,作出分開的決定並不合理。
非常父母
曾先生則表示,社署目前每星期只安排他們與男嬰見面兩次,每次僅45分鐘至一小時,嚴重影響母親餵哺母乳以及親子之間的正常接觸。
「Save Lily」事件中被稱為「非常父母」的曾偉邦及關佩仙,早前因在家分娩誕下幼子 Danny 後,社會福利署獲法庭批出為期 36 個月的保護令,並將男嬰安置於收容所。「非常父母」不滿並申請撤銷保護令,案件星期五(8月28日)於少年法庭閉門聆訊。「非常父母」散庭後於庭外透露,申請已遭法庭駁回,自言心情十分惡劣,表明考慮提司法覆核。
「非常父母」散庭後於庭外透露,申請已遭法庭駁回,自言心情十分惡劣,表明考慮提司法覆核。巴士的報記者攝
Danny父親曾偉邦在庭外指,社署未能充分證明Danny被疏忽照顧,亦沒披露專家如何決定Danny要由院舍照顧,以及制訂福利及重聚計劃。他指,自己手頭上有明愛醫院鍾醫生的報告,指Danny沒需要接受醫學治療,但不知為何檢查完所有身體健康情況,最後醫生又建議Danny一定要接受院舍照顧,他們完全不清楚當中鴻溝為何。
他又指,社署今再度向法庭提交新指控,直指他們的居住地址屬短期租約,未能用電話成功聯絡他們。他們認為,以電郵聯絡是最方便的做法,二人亦已向社署提供現時居住的酒店電話號碼,指該酒店有提供留言服務,若他們未能接聽電話,酒店會告知他們回電社署。他們補充,曾向社署發送60封電郵聯絡,惟社署卻認為是滋擾。
他們認為,社署隱瞞重要證據,指控對他們十分不公,令他們無法辯解。社署指控他們忽略Danny的醫學治療,構成疏忽照顧,惟醫學報告顯示,Danny不需要任何醫學治療。而社署亦沒表明,究竟他們要達到什麼標準才能接回Danny。他們直言,法庭未能為他們提供公平的審訊,因此感到「十分不滿」,坦言心情「極度惡劣」,稍後會諮詢法律意見,再考慮會否申請司法覆核。
「非常父母」星期五(8月28日)早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申請撤銷對幼子 Danny 的3年保護令。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編號:WKJP3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