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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馬來西亞男子來港用「貓池」設備作電騙 冒客服訛稱取消微信保單等 43港人損失逾587萬 7.29判刑

法庭事

6名馬來西亞男子來港用「貓池」設備作電騙 冒客服訛稱取消微信保單等 43港人損失逾587萬 7.29判刑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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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馬來西亞男子來港用「貓池」設備作電騙 冒客服訛稱取消微信保單等 43港人損失逾587萬 7.29判刑

2026年07月13日 17:48 最後更新:17:48

6名馬來西亞籍男子涉於2024年利用「貓池」設備批量撥打詐騙電話及發送詐騙訊息,假冒微信保險客服等,誘騙市民轉帳,43名受害人合共損失逾587萬元,6人被控串謀詐騙,全部承認控罪。辯方星期一(7月13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指,被告是想賺快錢心態,被捕後即招認,顯示有悔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7月29日判刑。

辯方星期一(7月13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指,被告是想賺快錢心態,被捕後即招認,顯示有悔意。

辯方星期一(7月13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指,被告是想賺快錢心態,被捕後即招認,顯示有悔意。

6名被告依次為TERENCE CHIONG MEV LEONG(28歲)、SIA WEI JUN(23歲)、DIONG JUN HAO(31歲)、FUI HEE CEAN(28歲)、LEONG WEN XUAN(22歲)及LU JUN WEN(36歲)。

6人被控於2024年7月至8月22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起及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詐騙可能受騙的人士(「受害人」),即致電該等受害人及/或向該等受害人發送訊息以向他們作出虛假的申述,從而誘使該等受害人交出款項。

案情指,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於2024年8月22日採取行動,突擊搜查位於新蒲崗及牛頭角的4個工廠及住宅單位。調查發現,犯罪集團在單位內設置了多部「貓池」,一種可同時插入數十張電話卡的數據機,透過電腦程式將傳統電話訊號轉化為網絡訊號,令身處境外的集團成員可利用本地電話卡,向市民大量撥打詐騙電話及發送訊息;2024年8月12日至21日的10天內,集團利用其中495張電話卡撥出了85,948個電話,平均每天約8,594個,大部分通話不超過30秒。

集團的詐騙手法主要是假冒充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的客戶服務員,致電受害人,訛稱其微信保險投保或直播功能服務即將到期,如不取消,將從其戶口扣除大額款項,誘使受害人將「保證金」或「取消費用」轉帳至騙徒指定的傀儡戶口。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7月29日判刑。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7月29日判刑。

案中涉及的43名受害人年齡介乎20至81歲,於2024年7月至8月期間墮入騙局。其中損失最嚴重的一名受害人被騙走高達110.8萬元;另一名受害人亦損失港幣87.6萬元,總計4個據點相關的電話號碼,共涉及43宗詐騙案,總損失金額為港幣587.5萬元。

6名被告全部以旅客身份由馬來西亞來港,每月獲取約1萬至1.6萬港元報酬,主要負責管理「貓池」、更換電話卡及確保設備24小時運作。為逃避追查,集團會不定時轉換據點,並使用碎紙機銷毀已用電話卡。

案件編號:DCCC 1583/2025

一名年約60歲男子墮入投資騙局,誤信社交平台認識的騙徒推介「環保廢料計劃」,訛稱項目與國家電網公司合作,可以獲得可觀利潤,最終驚覺受騙,損失超過280萬港元。警方透露,過去一周已接獲超過50宗同類投資騙案,總損失金額超過3,000萬港元。

守網者FB圖片

守網者FB圖片

據了解,男事主最初透過社交平台Facebook認識騙徒,雙方其後發展成網友,並轉用WhatsApp繼續聯絡。數日後,騙徒自稱是「中電職員」,訛稱與國家電網公司合作推出「環保廢料」投資項目,以可觀利潤作餌,誘使男事主參與。整個過程中,騙徒並無提供任何網站或其他資訊,僅以訊息文字陳述計劃內容。

男事主同意投資後,騙徒指示他將款項分別轉賬至多個不同的個人銀行戶口。當男事主提出質疑時,騙徒即吹噓投資項目回報豐厚,並展示手寫「保證書」聲稱絕不欺騙,同時出示偽造的「香港身份證」照片,企圖加強可信度,再誘使男事主多次轉賬。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其後男事主再收到WhatsApp訊息,一名自稱是「國家電網公司」職員的騙徒,展示偽造職員證件,訛稱投資項目已獲利,並出示一張聲稱價值「900萬港元」的偽造支票,要求男事主再轉賬以領取「獲利金」。此時男事主才驚覺受騙,最終損失超過280萬港元。

警方提醒市民,投資前應透過官方渠道向有關機構核實員工身份,切勿因對方自稱「內部員工」而透露個人敏感資料或保安密碼,亦切勿輕信聲稱「高回報零風險」的投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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