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將於本周五正式生效。消防處助理救護總長唐思豪在電台節目中解釋,條例主要針對臨終病人在自然情況下心肺停頓,可按「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而不進行心肺復甦;但若涉及交通意外、自殺、他殺等非自然情況,有關命令則不能視為適用,救援人員會即時為病人進行搶救。
消防處助理救護總長唐思豪。資料圖片
唐思豪強調,「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必須採用訂明表格的正本或核證副本,若家屬僅出示電子版本,在法例上並不視為有效。他同時指出,任何人若故意誤導救護人員,需負上刑事責任,並期望病人與家屬之間能就有關決定作充分溝通。
《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將於周五生效
此外,唐思豪透露,消防處、救護及通訊組合共約1萬名人員,已全部完成相關培訓及考核,確保前線人員具備足夠能力應對涉及預設醫療指示的個案。
消防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