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正式落案起訴一名食物環境衞生署管工,指控他涉嫌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無故向五名市民發出亂拋垃圾的定額罰款告票。食環署回應指,高度重視員工操守,強調今次個案是署方透過既有監察機制主動識別,並轉介廉署跟進,事件涉及兩年前的個案。
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一直全力配合調查,相關人員在被落案起訴後已被即時停職。由於案件現已進入司法程序,署方不宜評論細節。
發言人重申,所有執法人員進行票控時,均須嚴格按照法例及相關指引執行,並已接受相關培訓及督導。署方強調,並無就票控數字設有任何配額或指標,亦不以票控數字作為執法表現的評核標準。同時,署方為各級執法人員及督導人員安排誠信培訓,內容涵蓋防貪法例及相關的行政及法例守則,旨在提高人員對貪污風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警覺性。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就今次個案,署方在相關事件發生後已即時作出跟進,包括加強督導及提高監察力度,並向執法人員重申執法標準及紀律要求,以確保所有票控均符合法例及程序公正。
廉政公署星期二(8月4日)落案起訴一名食環署管工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控告他涉嫌無故票控五名市民亂拋垃圾,令他們被無理追討罰款,甚至遭法庭通緝,部分人士被指稱違法時根本不在香港。41歲的羅銳,被控共五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違反普通法。他已獲准予保釋,案件星期四(8月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屆時將申請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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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接獲食環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干犯上述罪行。被告於案發時是食環署深水埗區環境衞生辦事處轄下專責執法小隊的管工,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向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及吐痰等違法人士,即場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告票)。
被票控人士如沒有在指定期限內繳交定額罰款3,000元,食環署會向法庭申請簽發命令頓促他們繳交罰款,甚至會由法庭簽發通緝手令,將他們帶往法庭以跟進懲罰。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間,在執行公職過程中,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先後發出五張告票,記錄五名曾經被票控的人士涉嫌在公眾地方再次亂拋垃圾,而事實上他們並沒有干犯該罪行,而有關告票亦沒有妥為發給五人。
案件將於星期四(8月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曾於2021年2022年期間向該五名人士發告票,並涉嫌利用相關資料於案發期間再向五人發告票。由於五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票控,他們並沒有按法例要求繳交罰款,並因而先後被法庭命令頓促繳交罰款或發出通緝令,其中一人更被拘捕及須往法庭應訊。
食環署在內部調查發現有關違規行為後即時將個案轉介廉署,並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