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駁回亞歷克斯·默多提出的訴訟,該訴訟要求前法庭書記貝基·希爾支付60萬美元律師費。默多指控該書記的不當行為,導致其謀殺罪名上訴得直,裁決被推翻。
默多於五月控告貝基·希爾,指她侵犯其公平審訊權利,涉及其妻兒死亡案件。
檔案圖片:前科爾頓縣法庭書記瑪麗·麗貝卡「貝基」·希爾,2025年12月8日在南卡羅來納州聖馬修斯聆聽認罪。 (美聯社圖片/Jeffrey Collins) AP圖片
陪審團裁定默多有罪,但州最高法院今年較早時推翻其定罪及終身監禁判決,指希爾向陪審員發表的言論,暗示這名曾經顯赫的律師有罪,其自辯證供不可信。
法官理查德·格爾格爾周三在裁決中寫道,默多的法律論點存在問題,因為他無論如何都必須支付該筆費用,並非希爾調查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檔案圖片:亞歷克斯·默多,2026年6月29日抵達南卡羅來納州列克星敦的馬克·H·韋斯特布魯克司法中心出席司法聆訊。 (Tracy Glantz/The State 經美聯社圖片/Pool) AP圖片
格爾格爾寫道:「原告的申索存在致命缺陷,即他為首次審訊辯護所花費的資金與被告的不當行為之間缺乏因果關係。被告在對原告提出刑事指控方面沒有任何角色。」
默多的律師大約兩小時後提出上訴通知。
默多在法庭文件表示,他從退休賬戶動用60萬美元支付首次審訊的律師費,明年重審時將需要更多資金支付律師費。該案已成為轟動一時的真實罪案,並衍生串流迷你劇、暢銷書及數十個播客節目。
即使其謀殺罪名被推翻,默多仍然在囚。他承認從客戶盜竊約1200萬美元,因其金融罪行,正同時服刑40年聯邦監禁及27年州監禁。
其謀殺罪重審已定於四月進行。
調查人員表示,默多沉迷鴉片類藥物,其從客戶及家族律師事務所盜竊金錢的複雜計劃開始瓦解,因此他殺害妻兒,以轉移視線並爭取時間解決問題。
(美聯社)
患精神病的43歲無業男,於2023年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手持壽司刀,刺向兩名女子,二人因身中多刀均傷重不治。無業漢被控兩項謀殺罪,星期二(9月22日)於高等法院以「基於減責神志失常」承認2項誤殺罪,獲控方接納。庭上又透露,兩名死者的家屬因傷痛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法官杜麗冰形容事件是悲劇,接受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處被告無限期醫院令。
現年43歲被告司徒成光,被控於2023年6月2日在香港九龍鑽石山龍蟠街3號荷里活廣場3樓謀殺女子方曉彤、及女子劉繼禧。
被告司徒成光行兇後停留現場,資料圖片
案情指,2023年6月2日下午,兩名事主進入荷里活廣場,其後被告亦進入商場二樓店鋪購買刀具。付款後隨即拆去刀具的塑膠包裝,並將包裝棄置在收銀台,被告手持該把刀離開店鋪。
而兩名事主離開莎莎化妝品店後,在店外遇上被告。其後有途人聽見女性的叫喊聲,看見被告與兩名女子發生糾纏拉扯,雙方一同倒地,事主劉繼禧高聲呼救。被告持刀反覆刺向事主方曉彤的胸及腹部,劉繼禧嘗試推開被告、企圖將方拉走。但是被告追上繼續刺擊對方,再揮刀逼退劉繼禧,將其推倒在地,不斷捅刺其胸腹部。
此時一名廚師經過,手持椅子上前阻止,擊打被告的額頭,將被告逼退。被告手上仍緊握刀具,廚師在現場看守,直至警員到場。
警員抵達現場命令被告放下刀具後,隨即將被告制服及拘捕,被捕後,被告保持緘默。救護員到場發現方曉彤已經沒有呼吸和脈搏,劉繼禧尚有生命跡象。兩名事主分別由救護車送往聯合醫院,先後宣告死亡。
被告刺傷事主後在商場持刀遊走,資料圖片
法醫於2023年6月6日為兩名事主進行驗屍,二人直接死因同樣是胸腹部多處刀刺傷,引致內臟損傷、大量失血以及呼吸衰竭致死。
被告在錄影會面表示,當時自己情緒煩躁、內心不舒適,在商場遊走期間,看見兩名事主從化妝品店走出,主觀認為二人在嘲笑、挑釁自己,觸發憤怒情緒,因而產生教訓對方的念頭,繼而動手襲擊。
被告稱,整件襲擊並沒有事前周密策劃,沒有其他人教唆,是單獨行事。被告提到,買刀之後原本打算回家,但當下內心產生想找人發洩的念頭,一開始並無特定襲擊目標,在商場持刀遊走,見到兩名事主後才引致事件。
控方交代被告背景與精神科紀錄。被告現年43歲,自2013年起失業,依靠綜援維生,2019年破產。被告於2020年因襲擊兄長,揮刀威脅家人,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因而被送往精神科中心接受評估,其後確診患有偏執型精神分裂症(Paranoid Schizophrenia),法庭當時頒布2個月醫院令。其後轉介葵涌醫院接受監管,以附帶條件下釋放(Conditional Discharge)的形式出院,需按時覆診服藥,並由社區精神科護士定期家訪。
被告曾於2022年向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申請終止附帶條件釋放,及停止精神科跟進,但審裁處基於公眾安全考量駁回申請。案發前最後一次覆診是2023年3月,被告自稱精神狀況穩定,有按時服藥,下一次覆診正是案發後數日的6月6日;社區精神科護士在2023年5月29日進行家訪,當時亦沒觀察到被告有明顯異常。
警員及救護員到場協助,資料圖片
杜官引述兩名事主母親的創傷報告,指家屬承受突發喪親的震驚與悲傷。雖然心理專家嘗試提供協助,希望兩人克服事件帶來的創傷,但她們都拒絕接受輔導。其中,劉繼禧的母親更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她亦透露不願接受治療的原因,因她認為治療會帶走她和女兒之間僅存的連結。杜官建議,家屬接受心理治療,指感受悲痛並非唯一記掛女兒的方式,也可透過快樂的記憶去懷念女兒。
杜官另讚揚案中阻止被告續施襲的廚師具勇氣,不顧自身安危,挺身而出手持椅子阻止被告,避免更多人受傷。而精神科醫生報告均指出,在缺乏受監管的安全環境下,難以預測被告日後會出現何種行為,認為為保護公眾安全,建議法庭頒布醫院令,使被告接受強制治療。
法庭亦明白,無論最終如何判刑,都無法彌補死者家屬所承受的傷害與痛苦,終接納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處被告無限期醫院令,這是唯一合適的刑罰。
案件編號:HCCC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