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與柬埔寨兩國外長周二在新加坡,就海上邊界爭議舉行首次會議,並交換開場聲明。這次會議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協議,啟動強制調解程序。
爭議涉及兩國均聲稱擁有主權的領土,該區據信蘊藏大量可開採的天然氣及其他碳氫化合物。
泰國外長詩哈薩克·蓬吉特喬(中)周二(2026年9月15日)在新加坡,準備出席泰國與柬埔寨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的首次調解委員會會議。(泰國外交部圖片/美聯社) AP圖片
柬埔寨於六月決定將事件提交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處理,此前泰國終止了一份旨在解決重疊海事主權爭議、為期25年的諒解備忘錄。
泰國單方面撤銷協議,是因去年兩國關係急劇惡化,並與柬埔寨發生武裝衝突。這兩個東南亞鄰國於去年七月及十二月,曾就陸地邊界領土爭議爆發衝突。雙方數十名平民及士兵死亡,數十萬人流離失所。
泰國外長西哈薩克(Sihasak Phuangketkeow)與柬埔寨外長巴速坤(Prak Sokhonn),率領各自代表團出席在新加坡舉行、為期周一至周三的首次調解會議,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五人委員會會面。
巴速坤周二在聲明中表示,柬埔寨呼籲和平解決爭議,這「符合兩國人民利益,並有助於地區和平、合作及共同繁榮」。
他指出,柬埔寨被迫考慮其他和平選項,並選擇啟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程序,以「恪守其對法治及和平解決爭議的承諾」。
西哈薩克表示,泰國一直堅定不移地致力於維護國際法及和平解決爭議。他認為,被撤銷的協議「並無取得實質進展」,因為兩國在25年間僅舉行了兩次會議。
他稱,泰國希望「為談判帶來新開始」,並曾向柬埔寨提供舉行直接對話的機會,但柬埔寨未予理會,之後才轉向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調解程序。
該名泰國外長表示:「泰國準備好建設性地參與這次程序,目標是在委員會協助下,達成一個經談判的公平解決方案。」
兩國於十二月下旬達成脆弱停火協議,但緊張局勢持續,偶爾發生零星事件,並有大規模軍事部署。
儘管兩國均為這項國際公約的簽署國,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任何裁決對涉事各方均不具約束力。
泰國一直不願由第三方裁決領土問題,而傾向雙邊處理。泰國長期以來認為,國際法院於1962年裁定將邊界沿線的柏威夏寺(Preah Vihear temple)判給柬埔寨並不公平,這亦加劇了兩國之間的持續緊張關係。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