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香港與東盟〈投資協定〉的第一議定書》於星期日正式簽署,標誌著《投資協定》相關條款正式啓動。日後香港企業在東盟10國投資時,將可享有不低於當地企業或外國企業所獲得的待遇,為港商開拓東盟市場提供更堅實的制度保障。
香港簽署修訂香港與東盟投資協定第一議定書。政府新聞處圖片
該《議定書》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代表香港,在菲律賓馬尼拉與菲律賓及泰國相關官員共同簽署。商經局指出,東盟一直是香港的主要投資夥伴,並已連續4年成為本港第三大向外直接投資目的地,相關投資存量高達6,712億元。局方認為,《投資協定》有效帶動香港與東盟之間持續蓬勃發展的投資關係,同時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投資樞紐的地位。
商經局進一步表示,深信《議定書》的簽署及其後的落實,將穩步推動香港與東盟地區在經濟、貿易和投資方面的關係。香港將與東盟夥伴並肩合作,進一步為區域經濟發展和投資增長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