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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商司機否認撞死拾荒翁

發行商司機否認撞死拾荒翁

發行商司機否認撞死拾荒翁

2014年05月02日 12:20 最後更新:12:20

輕型貨車司機去年8月涉嫌撞死一名7旬拾荒老翁,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6月30日開審。

被告曹廣成否認不小心駕駛罪。(資料圖片)

被告曹廣成否認不小心駕駛罪。(資料圖片)

涉事貨車車身有「勤力德」字樣。(圖片來源:香港高登)

涉事貨車車身有「勤力德」字樣。(圖片來源:香港高登)

一輛車身印有《蘋果日報》發行商「勤力德」字樣的輕型貨車,去年8月於青山公路葵涌段,涉嫌撞死一名7旬拾荒老翁。司機曹廣成(40歲)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但控方早前申請修改成不小心駕駛罪。被告否認控罪,今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6月30日開審,被告准許保釋外出。
      
由於控辯雙方同意部分案情及報告,控方只會傳召4至5名證人。
      
裁判官則指案中死者當日推着紙皮車,在直路行走,質疑被告會否閃避不及,故建議控方考慮改控危險駕駛罪。辯方指被告未有超速駕駛,案發地點有行人過路天橋,認為被告並未預想過有人在馬路上。

荃灣裁判法院(圖片來源:Google Map)

荃灣裁判法院(圖片來源:Google Map)

剛過去的星期日(3月29日)下午約1時50分,有市民在屯門法院附近拍下片段,顯示一名幼童坐在私家車前座司機大腿上,並手持軚盤轉動超過一分鐘,未有其他安全措施,似乎正在上緊「駕駛課」。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經主動調查後,星期二(3月30日)上午在大埔區拘捕一名22歲姓林本地男子,他涉嫌「危險駕駛」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強調,危險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警方呼籲,「危險駕駛」是嚴重的交通罪行,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此外,幼童在道路上坐在司機大腿上沒有扣上安全帶,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可能令幼童受到嚴重身體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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