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今午裁決,批准正在服刑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以1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上訴。外界可能不太明白,為何煲呔曾可以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而之前的前政務司司長「肥龍」許仕仁則不能保釋。
雖然煲呔與肥龍都因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刑,兩者重要分別在於許仕仁被判刑七年半,而煲呔則只是判了一年零八個月。法律界人士說,法庭考慮是否給予上訴人士保釋外出,主要考慮會否出現上訴完已坐完的情況,以及成功上訴推翻控罪或縮短刑期的機會。
現在煲呔曾案件的第一條控罪,控方申請在9月重審。另外他自己亦在申請就已定罪的公職人員失當罪上訴,他的上訴未定期,估計最快都要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才排到期上訴。
煲呔的刑期為一年零八個月,扣除假期等因素,他的實際要坐監日子若是三分二,即坐監13個月多一點就完,即是明年3、4月已可出來。故此有可能到他的上訴開審時,他的刑期就差不多坐完。
對於煲呔的上訴,法庭亦不能排除他能上訴成功,獲得減刑或甚至打掉控罪,若屆時煲呔曾已坐完刑期,那對他就有點不公平。法庭現准他保釋外出,相信這是一個主要考慮因素。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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