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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要中央撕破面紗

政事

何必要中央撕破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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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要中央撕破面紗

2017年05月29日 22:17 最後更新:05月30日 12:05

上週六北京舉行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二十周年座談會,負責香港事務的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會上表示,香港要把握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香港高度自治是由中央授權予特區政府,並非分權,香港不能與中央對抗。張德江這些言論激起泛民的激烈反應。


張德江在會上說,對宣揚「本土自決」、「香港獨立」,這對危害國家統一的港獨行為,需要打擊,絕對不能視若無睹、熟視無睹。他又強調要堅持行政長官為核心行政主導,香港不是三權分立,立法及行政機關需要支持行政長官的施政。

昨日剛好遇上「六四」遊行,遊行人士炮轟張德江的言論,說他公然違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希望香港人要站出來。也有遊行人士說香港怎麼會不是三權分立?根本沒有可能。形容內地踐踏三權分立,等同「搞我屋企,肯定同佢搏過。」

張德江這些講法,部分香港人覺得「唔啱聽」,的確是事實。但如果說這些講話是公然違反「一國兩制」,甚至質疑香港為什麼不是三權分立,卻偏離了歷史事實。我在八十年代一直有採訪《基本法》的起草,很清楚中央對《基本法》的整個框架設計和基本思維,如今記憶猶新。可以分開兩方面去討論。

第一,香港權力是中央授予的。《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在起草《基本法》的時候,英國人提出一個所謂「剩餘權力」的概念,即是說《基本法》沒有寫的權力,就是剩餘權力,歸香港所有。英國人透過她支持的草委,在起草委員會中推動「剩餘權力」的觀念。當時中央很明確地反對,理由是中國是單一制國家,不是聯邦制國家,所有地方權力都是由中央授予的,不存在剩餘的概念,所有的權力都在中央。


聯邦制國家像美國,就存在這種「剩餘權力」。美國的全名是「美利堅合眾國」,由50個國(state)組成。州其實是國家的意思。即是由50個國家聯合起來組成一個聯邦國。州授權予聯邦政府,州沒有授權的,就由州保留。所以,美國不同的州有不同的法律,例如在某些州,吸食大麻是合法的。聯邦的設計也保障了州的利益,例如每個州不論大小,都會派兩名代表做參議院議員,所有法案都要參議院和眾議院通過,以保證較小的州的權力不致被剝奪。

中國不是聯邦,是單一制國家,香港只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的權力好像比其他內地城市大很多,其實只是中央授予香港多一些權力而已。例如授權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容許香港不用將部分財政收入上繳等等。然而,這些權力並不是香港固有的,而是由中央授予的。


中央如今把這些等如單一制國家的「ABC道理」講出來,主要是針對港獨派說香港與生俱來擁有民族和權力的講法並無根據。

第二是三權分立的問題。年青人大大聲聲說香港從來都是三權分立,並不奇怪,也可以理解,但年紀較大的人,都應該知道事實不是這樣的,但他們卻「不講出聲」。1987年4月16日,前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會見了香港草委,他具體地講到三權分立這個問題。他說中國需要發展,就需要政局穩定和政策穩定。他直接地說,「香港制度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也過去了一個半世紀。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是不適宜的。」

他又有提到,「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說明,切不要以為香港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切實際...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來嗎?那時候,北京過不過問?」

重述這段歷史,只想告訴大家,香港權力由中央授予,北京從來都反對香港實施三權分立,這是他們三十多年以來一直公開表述的立場,並無改變。強調這些說話,比較「唔啱聽」,所以中央過去比較少講。但是,當有香港人激烈反抗中央,甚至聲言使用暴力爭取獨立的時候,中央就覺得不能不講了。

我覺得這是一個惡性互動,香港人越激,中央只會越強硬回應。這就像銅牆鐵壁一樣,你很難將它撼動。我覺得無論是香港想爭取民主也好,希望中央少些干預也好,一定要明白這個現實。應該要用很有技巧的方式,用有商有量的手法,將中央帶到談判桌上,慢慢傾談,而不是逼她揭開面紗,講出底線,強調對香港所擁有的權力。

我相信張德江這些說話,告訴的不只是泛民和本土派,也包括候任的特區政府班子,要他們明白,中央對很多問題是有底線的,切勿行得太遠。

盧永雄

鄧小平當年講話全文見:
http://zg.people.com.cn/BIG5/33839/34943/34944/34947/2617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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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樓宇供應要極強意志 

 

荃灣有個新樓盤「海之戀」開售,馬上出現排隊逼爆情況,今早進行抽籤揀樓時,已有數以千計準買家和經紀到場,售樓處擠得水洩不通,另外居屋康山花園最新成交再創新高價,呎價近1.7萬元一呎,成全港最貴居屋,樓市相當火熱。

最近遇到一個官場中人,講起樓市狀況,他都同意針對香港的樓市熾熱,必須從增加供應入手,才可以幫到年青人上樓。提到候任特首林鄭月娥的政綱,在增加土地方面,就建議可跟私人發展商合作,利用發展商手上的土地,增加廉價的出售公營房屋的供應。因為很多土地在私人發展商手上,估計四大發展商手上共擁逾4,000萬平方呎可發展樓面面積,另有逾9000萬平方呎的農地。林鄭希望利用私人發展商手上的土儲,興建一些低價出售的房屋,讓年青人可以有些平價的買樓選擇。

發展商現在手上有很多農地,可能只是一兩百元一呎買回來,他們則好似擠牙膏般,每年慢慢跟政府申請補地價,然後再轉變為住宅用途起樓,再分期推出。

林鄭想打私人發展商的土儲主意,具體的方式還未訂好,但什麼都可以用計數,如那塊土地要建屋須向政府補幾多少地價,然後政府可減少他們補地價的價錢,以換取發展商在樓宇建成後,將部分單位交給政府,再由政府以低價出售給市民。

這個類似居屋概念,或許訂價會比居屋更加低。如此就可利用私人發展手上的土地儲備,不用政府再另覓地起樓。林鄭覺得現時在用插針式方式覓地起屋,能提供的單位數量太少,不能滿足市民的住屋需求。

大家講起,都覺得這個方案的理念很好,但現實上就就快有人提出疑問,問這樣會否給人質疑官商勾結呢?官場中人就說,大家計好補地價的價錢,扣番興建單位的成本,一條數對一條數,只不過是借用了發展商的土地,然後再分番樓給政府,不應惹起質疑。

但我認為現今社會,只要政府與商界有任何合作,都很容易引起官商勾結的質疑,如果這個計劃推出,與發展商擬好價格後,若之後樓價大跌,坊間的質疑聲音或許會比較少。但如果計好補地價後,跟住遇到樓價大升,就會有人質疑政府透過這個方式幫發展商起樓,不用補那麼多地價,讓發展商賺得更多,類似的質疑的聲音必然會冒起。

如此有創意的建議,實施起來就有很大困難,其中一個關鍵是新政府要有很強的政治意志,在推動的過程之中,要頂得住壓力;實際上到樓宇建成,質疑再湧現時,要夠膽面對批評。不過現實上,當批評聲音如子彈橫飛時,政府是否挺得住,就很難說了。

猶記得2012年梁振英政府初上台之時,都雄心壯志,想大幅增加樓宇供應,但現實上卻遇到很大困難,最後能增加到的供應亦相當有限。

我們期望新政府能夠有鋼鐵般的心志,去增加樓宇供應、壓低樓價,但現實上就不能太過樂觀,因為政治壓力會比想像中大。例如,林鄭一度屬意由建築測量界的前立法會議員謝偉銓出任發展局局長,但名單一曝光後,外界就有很多質疑的聲音,謝偉銓亦因而向林鄭婉拒任命。可見土地是如何敏感的問題,當中的利益雜陳,意見多多,政府要推動這方面政策,又談何容易。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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