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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急急認罪望減刑

政事

黃之鋒急急認罪望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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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急急認罪望減刑

2017年06月15日 14:30 最後更新:16:33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20人,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在旺角佔領區阻止執達吏執行禁止佔領者堵塞亞皆老街一帶路面的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辯方在庭上透露,其中黃之鋒及岑敖暉等11個被告將會認罪。法律界估計,如此爽快認罪與希望減刑有關。

法界界人士分析,黃之鋒岑敖輝在開審前已認罪,一般而言這類刑事案的被告會有兩個考慮。首先是估計官司繼續打下去的取勝機會,若勝訴機會低,及早認罪,好處是既可節省自己的律師費,到最後被判有罪時,亦不會因而要支付控方的律師費。


其二,更加重要的是,當被告被判有罪後會要求減刑,而認罪是減刑的最重要理據,因為法官考慮是否減刑的一個重點,是被告有沒有悔意。而及早認罪,就是顯示被告對他的犯罪行為有悔意,所以認罪可以獲得減刑,而且愈早認罪愈好。

上訢庭去年9月發了一個新指引,對於法庭過往只要被告在案件開審前認罪,就可獲得三分一刑期扣減的做法,上訴庭指被告若只在開審當日或之前認罪,刑期只能扣減20至25%;若要獲全額三分一扣減,則要一早在答辯或案件交付時認罪。故越遲認罪,扣減額將越少,若非開審前認罪,就不一定可減刑三分一,可能只減得20至25%。


在現實操作上,只要在開審前認罪,法庭一般都會判減刑三分一,黃之鋒及岑敖輝等現在在案件開審前就認罪,就有機會獲得較多減刑。


在法庭近期重判多宗政治暴力案件後,反政府示威者在面對官司時的取態都很審慎,好似早前曾健超在佔領期間襲警一案,被判入獄5星期,他本來還想就刑期申請上訴,最後都放棄上訴而匆匆服刑了事。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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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民鄭松泰衝突浮上水面

 

早幾日熱血公民的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一個內部錄音流出,他在內裡大講粗口媽叉青年新政的梁頌恆、游蕙禎應該去死,稱自己和兩人只是「扮friend」,因選民白癡,以為熱血公民都是本土派。錄音除引發本土激進派內部大震動外,另一餘波近日又發酵,就是錄音內亦觸及「教主」黃毓民,惹來毓民爆料大反擊,令激進派內部衝突愈燒愈旺。

事件引來黃毓民暴怒,皆因鄭松泰在錄音中還說,早在去年立法會選舉時已同黃毓民「溝通唔到」,並指對方觸及他的底線,因黃毓民突然停了《熱血時報》負責人黃洋達在黃毓民的網台MyRadio主持節目《大香港早晨》,此令鄭松泰覺得不可以再與黃毓民溝通。

鄭松泰亦不滿黃毓民在網台節目將熱血公民內部恩怨公開,並將之與去年聯手參選立法會、城邦論倡議者陳雲講的清算本土民主前線支持者、「清算偽毒派」等話題扣連在一起。

這番說話觸怒毓民,他在其網台公開炮轟鄭松泰是「人渣」,指他的說話全是「大話」、「戾橫折曲」,有「乜X嘢底線啊」。毓民更說自己要講清算,因反對清算論、「清乜X嘢黨」,大家政見不同就講bye bye即可,事情其實很簡單。

毓民更說,去年立會選舉輸了,令這班人露出真面目,是上天對他的眷顧。

黃毓民向來有與徒弟反目紀錄,鄭松泰一個內部錄音,可說將激進派內部重重矛盾,推上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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