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今天裁決四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被取消議員資格,並追溯至去年10月12日誓日起生效,這即時衍生一個問題,就是被DQ的四位議員要嘔番收咗的人工。


以立法會議員每個月9萬5千元的人工計,累計超過9個月,單只是回吐人工就每人要俾番85萬5千元給政府。

另外法庭亦裁定他們四人要支付政府的訴訟費用,估計政府現在花了的訟費約為800萬元,若由四個人攤分,則每人都要俾200萬,加埋他們要回吐的人工及自己律師費,每人要嘔番300萬元以上出來。

至於按上次梁頌恆及游蕙禎的例子,立法會還向他們追討辦事處營運、助理薪酬及交通開支等的營運津貼,今次是否亦會向這四名被DQ議員追討,還是未知之數,若這些費用都要回吐,那每人又可能要多付20多萬元了。


早前有親泛民的學者搞了個「守護公義基金」,替四人籌款,最新共籌得472萬元,用以幫忙四人支付律師費及將來上訴之用,但就算有這筆錢的資助,每人至少還要嘔番100多200萬元出來。至於未來上訴費用的負擔,則又是另一條數了。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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