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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然的權利

社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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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然的權利

2014年06月12日 00:06 最後更新:00:56

最近與幾位在大學任職教授的朋友飯聚,聽到了許多關於學生們的有趣個案,所以也決定在此與各位讀者分享。

第一個個案,是有一位大學生在考試時,於試卷空白位置上寫上:「我是新移民,來自單親家庭,媽媽很辛苦供養我讀大學。我需要畢業,一定要畢業,因為我必須賺錢養家,所以,希望教授你別讓我這次考試不合格。」然而,除了這番「肺腑之言」與他的名字之外,試卷上再沒任何其他的文字,考題連一條也沒有作答,簡單來說,這位同學就是「交白卷」。

在這個客觀的現實背後,如果這位同學是「生性」,明白單親家庭所面對的問題,特別是經濟上的困難,也感激母親的辛勞照顧,希望報答媽媽與家庭的話,何不直接用功讀書,憑藉自己的努力去完成學業,然後賺錢養家?

我並非歧視任何弱勢社群,相反,我對弱勢社群的人士均一向是絕對支持,故此,更不認為別人對他的網開一面及支持是必然的權利。

再者,即使仁慈的教授有心幫助或試圖「鬆手一點」,可是眼前所面對的僅是一份空白的試卷,連半句答案都沒有,你叫他如是好呢?即使「手再鬆」,還是無法給予這位同學畢業機會吧!

教授朋友說:「看到試卷我也覺唏噓,為何那位學生不給老師一個機會去幫助他讀好書、完成學業呢?」說罷當即長嘆一聲,似是為著自己未能給予該學生援手而感慨。

我拍拍他的肩膀,說:「這是好事才對。還是該早點讓這學生明白,社會是不會因為他的家庭狀況而給予他優待或特權的。早點明白這道理,早點面對只能靠自己努力的現實,才是對他最好的教導。」

此時,另一位當教授的朋友,再急不及待分享他所遇到的相類個案。

他說:「我面對的個案與你有點不同,那位學生在考卷上填滿了答案,一題不漏,然而奇怪的是,他所寫下的答案,與考題是完全沒任何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根本就是答非所問!而在成績公佈過後,該學生就前來質問我,並說要投訴我故意針對並評他為不合格,因為他認為自己明明是有填上答案,有答案就是有讀書,即使答得不好,仍是應該獲得合格的分數!」

在今時今日,學生都變成了老師的客人,客人對服務供應者的期望就是「我係大晒」、「我話點就點」,否則就是你服務不週,要投訴你!這是教育界的悲哀。

我問朋友:「這位學生也算厲害呢,為何他能填滿所有答案,卻可以完全答非所問?這個難度也頗高啊!」

教授苦笑一聲,回答說:「那是一位非常懶惰的學生,基本上課堂必走,功課也不交。聽其他同學說,他為自己進行了一個考試速成班,就是最常見的『貼題目』。他先嚴選了幾題認為『必出』的題目,然後把答案背誦下來,以為就能順利過關。可以嘛,他不只懶惰,原來連運氣也不佳,所『貼』的題目一條也沒出!於是,他便胡亂把背誦回來的答案隨意填上就算,然後再以歪理與投訴來要求合格!」

我相信這只是學校內的一小撮人所為,但學校,就是社會的一個縮影。我們的社會充斥著歪理,投訴成風,往往道理不足便以聲大「搭夠」;也總認為別人有義務去支持及幫助自己,深信自己不能成功就是別人的過錯,對於自己的行為從不負責。

如果你也有著與這兩位學生相同想法的話,衷心希望你在讀完這篇文章後能認真想想,並明白到這個社會上,沒有人是擁有必然的權利,要成功,就請腳踏實地,靠自己的努力與實力吧!




黃毅力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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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與義務

 

數日前的一宗新聞,非常值得我們探討。 民主黨區議員陳樹英女士為家長抱不平,起因是宣道中學有5名學生,因為成績、操行、出席率未能到達學生手冊所列明的標準,所以未能參與考試及拿不到畢業證書,只有的是修業證書。那位「英明」的議員接著開記者招待會,那位家長亦帶著遮醜的口罩見記者,認為自己的兒女沒有錯,錯就是學校太嚴,那位議員也認為教育處沒有積極回應。

我看畢這段新聞後,有點慨嘆,這個香港,這個社會,這班議員,這位區議員,真的令我想破口大罵;但是,我尊重香港有言論自由、開記招的自由。 就這件事,我想問一問你要教育局怎樣回應呢? 一些表現差、低劣的學生,憑什麼可以畢業?憑什麼條件可以考試?特別是規矩已經是列得清清楚楚,就算比你去考試,也是浪費時間,不懂尊重學校,不懂尊重課堂,又怎會尊重考試,挑燈夜讀呢?而更重要的是作為父母黑白不分,子女的過錯,子女的德行,自己教得不好,就「賴」學校不給予機會子女,但有沒有想過子女為何操行差,行為惡劣;而出席率不高會否是自己家教鬆懈,關心不夠,缺少溝通呢?子女有多了解讀書的重要性、上課的重要性,還有手冊列明的規則,你又知道嗎?!

有人說,這是權利與義務,但我認為是條件與義務;沒有執行應有的道德責任,也沒有履行學校手冊的規則,何以講權利?連發聲我都覺得是濫用言論空間了。

現在香港人不斷講捍衛權利,捍衛民主,你有你的權利,你有你的民主,但為何別人的民主及權利因為你的行為而受到損害呢? 作為議員背負著社區發展、擔任協調角色、為弱勢社群抱不平,分清黑白的功能,但這位議員竟然顛倒黑白的企出來說這是學生考試的權利,為他強出頭,難道這位陳樹英女士其中一位兒子就是不能獲考試的學生嗎?不守校規的學生,長大了後會否遵守社會的規則?或者是社會的法律?如果人人都只著重自己的權利,沒有遵守應有的規則,或者是履行道德上應做的義務,那何來有條件說權利呢?

現在的家長,就算在畢業禮或是派成績表,似乎是藉口太多,學校派得遠,就說是社會的錯,教統局的錯,但有沒有想過是因為你的兒子考試成績不好所導致的結果?但派得遠總好過冇得派,如果你先不學懂感恩,你的孩子一定也學不懂,今日你們種的因,他日你的孩子們就會承受惡果,請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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