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何安達、李華明、施永青等十幾人組成嘅「香港政改民意關注組」,委託嶺南大學做民調,結果都幾得意,一方面發現有51.7%受訪者認為「公民提名」沒有違反《基本法》,但另一方面同時有54%受訪者認為即使提名程序唔理想,2017年都可以先實行一人一票選行政長官,只有35.2%者認為若不滿提名程序,寧願唔要普選,呢個民調結果與今年5月時明報搞的民調結果頗一致。類似問題,有類似結果,呢種認為程序唔理想都應該選住先嘅主流民意,又被稱為「袋住先」的務實態度。
民調結果一出,佔中派大力反撲。近幾日,佔中三子、黎智英同陳方安生連日在報紙上對「袋住先」市民嘅態度,口誅筆伐。肥佬黎話方案唔好,寧願唔要普選,唔應該「袋住先」;陳四萬又話,「袋住先」態度會好危險,「因為只有中央和特區政府能重新啟動政改。」
市民的意見其實相當清楚而實際。佢哋都想有全面的民主,但如果無得揀,亦一定程度上接受有篩選嘅提名,食咗先。篩選雖然唔正,但有得選,總好過沒有。有趣嘅係,這意見不是由政府提出,而係調查出來的市民意見。但佔中派卻大力插這種民意,指「袋住先」這種諗法唔要得、危險、 戇居,叫人側目,亦俾人覺得佢啱聽就聽,唔啱聽就算係民意都話知你,民意都照砌,問題係咁佢哋代表邊個?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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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爺發功,重拳出擊,來了一份「白皮書」,繼續引發各方評論,上周大律師公會發功,話白皮書將司法人員歸類為「治港者」,會向其他人發出錯誤訊息,令人以為香港法院要與政府互相配合。今日就到律師會主席回應白皮書,話指從廣義來說,「政府」是包括行政、立法及司法機構,又認為要求法官愛國並不影響司法獨立。
你有你講,我有我講。各方人馬都金精火眼去深入「學習」白皮書,有評論挑出一個疑點,話說白皮書第一章講香港回歸歷程,提到1983年初,中國政府就解決香港問題形成了十二條基本方針政策,其中第四條講到:「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主要官員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主要官員都係選舉或協商產生?!呢個同聯合聲明同基本法有明顯不同,有評論質疑白皮書連基本方針政策都搞錯。
政壇高人就話其實大家要睇清楚啲時序,呢份基本方針政策,白皮書都講得好清楚係1983年初制定的版本,當時的用語確實如此,但呢個「主要官員」係一個大概念,唔係我哋今日日常所講的「主要官員」(即係司局長)呢個概念,中方係攞住呢十二條基本方針政策同英方傾,傾的過程中先確定,「主要官員」叫做行政長官。
高人覺得白皮書根據當時的說法,將當年草擬的版本原文照寫出來,係想話俾港人知阿爺真係攞住呢啲方針政策去同英國人傾,好多寫入聯合聲明的嘢係阿爺而唔係英方俾香港的。呢十二條方針政策,寫入咗1984年簽署的聯合聲明第三條中,其中第四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字眼基本同1983年草擬的版本相若。
細讀白皮書之餘,順便都可以重溫當年的歷史背景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