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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釋法 DQ議員宣誓仍然無效

政事

若無釋法  DQ議員宣誓仍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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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釋法 DQ議員宣誓仍然無效

2017年09月04日 18:04 最後更新:18:08

終審法院最近駁回梁頌恆和游蕙禎作出上訴的申請,這次裁決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終院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三人合議,可以說是對人大就宣誓問題釋法之後,本地最權威的法律案例。

潮流興你講一句,我講一句,一個問題十種意見,但研究法律問題若不詳細看權威案例的解讀,而是妄信坊間業餘評論,結果只會誤導了自己。如終審庭判決後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說,終院判決對四個DQ議員上訴中的案件沒有甚麼影響,因終院判詞是針對梁游2人拒絕宣誓的事實裁斷,和另外長毛等4位被取消資格議員的宣誓情況不同。

我就認為這些評論相當業餘,聽起來好像不懂法律的人才會這樣說。終院就有關宣誓的重大法律問題一錘定音,大家以後再不用在這些問題上爭拗了,往後的官司只可以拗事實,很難再拗法律,可以拗的空間大幅收窄,影響極大。可以話4個前議員的上訴案在終院判決後,變得好難打了。

終審法院的判例對各級法例有約束力,今次終院判決就三個重大法律問題作出裁決。第一,三權分立原則對基本法執行不適用。過去終審法院在「梁國雄對立法會主席第1號案(2014)」中,曾確認三權分立原則是一項普通法原則,說立法會在處理本身事務時享有獨有的權力,法庭不會干預。梁國雄在該案是想用司法覆核推翻立法會主席就拉布問題作出的裁決,法庭決定按三權分立原則,不作干預。

今次在梁、游案中,終院認為由於涉及《基本法》第104條的憲法規定即「立法會議員宣誓效忠」的規定,法庭明顯有責任考慮梁游兩人是否各自妥為作出該項誓言。終院覺得有需要執行這個憲法規定,所以就要作出干預。這次判決亦明顯確立,三權分立的原則在執行憲法時不適用,法院覺得立法機構無妥善執行憲法時,就會干預。

第二,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具權威效力。梁頌恆的代表律師指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權,是一項與三權分立原則有抵觸的特殊權力,認為終院應該對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作最狹義的理解。終院明確否定這種觀點,認為終院在「吳嘉玲對入境處處長案」等多宗案件當中,已經多次考慮《基本法》第158條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權問題,已經確立具權威性的基本原則,終院認為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有異於香港作為一個普通法系法律體制裡面的解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是對法律作出「闡明或補充的立法解釋」,對特區法院具有約束力,認為梁游的觀點沒有可爭辯之處。

第三,即使沒有釋法,梁游的宣誓仍然不符規定。終院在判決中指出,《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已經清楚規定宣誓的要求,終院同意高院法官區慶祥審理此案時的判決,認為即使無人大釋法,梁游的宣誓亦都不符合條例的規定。終院指出,《宣誓及聲明條例》明顯隱含的規定,「是要以客觀上莊重的態度來作出宣誓,以下事項均可以充分支持這一點:誓言本身的用字;一般有關通常監誓的方式的條文;以及如有任何人反對作出宗教式宣誓而需以非宗教式宣誓作出替代時,則按其明文規定要『謹以至誠據實』作出該宣誓。」終院的判決即是說原來本身的宣誓的形式以至誓詞內容已表明,宣誓必須莊重,故此不莊重的宣誓不應被接納。

終審法院就三個重要法律問題一錘定音,亦告訴了大家,梁游並不是因為人大釋法而被取消資格,而是因為他們不真誠宣誓而被取消資格。這樹立了明顯的案例,以後其他立法會議員作出不莊重宣誓時都會被取消資格。終審法院判例的權威性,大學法律學院講師教授應該懂吧。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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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日本青年岩里政男

 

談到國歌、談到中國抗日戰爭,想起很多故事。我小時候住在深水埗的一家商舖,閒著沒事,天天坐在門口看街,經常見到一個「乾淨」乞丐走過,這個乞丐和其他的乞丐很不同,陸軍裝髮型,穿著背心短褲,衣褲雖然已經變得灰白,但頗為乾淨,想是經常洗換。這個乞丐不大講話,街坊都稱呼他「日本仔」。


後來聽爸爸說,「日本仔」是二戰時侵略香港的日軍,戰後日本投降,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他滯留在香港,一過就是幾十年。我當時覺得他的人生很悲慘,被國家派到異地打仗,最終流落異鄉,與家人永久分離,終生行乞過活。


人的命運難測,就在這個「日本仔」從軍打仗的差不多時候,一個叫岩里政男的日本青年,在日本京都帝國大學讀農林經濟科讀書。二次大戰開始,岩里政男被徵召轉讀日本預備士官學校砲兵科。他的兄長岩里武則同樣被徵召入伍,被派到東南亞打仗,最後在馬尼拉之役戰死沙場,其靈牌被供奉在靖國神社之內。

李登輝(右)及其兄李登欽。

李登輝(右)及其兄李登欽。

岩里政男留在日本作戰,在名古屋當砲兵士官,在二戰最後階段,以高射砲迎戰對日本本土大舉轟炸的美國戰機。二戰結束後,岩里政男於1946年1月乘坐日本郵輪「米山丸」回到台灣,在台灣大學重新就學。這個岩里政男,就是李登輝,後來台灣的總統。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好好一個中國人,會改了一個日本名字?這就要回看台灣的歷史。在「甲午之戰」後,中國大敗,中日於1895年4月17日簽訂《馬關條約》,中國把台灣割讓予日本。在李登輝長大的年代,台灣就像其他殖民地一樣,實行日語教育。李登輝看的是日文書,懂得日文,不太懂中文。當時也有相當數量的日本人移民台灣,成為台灣高一等的民族。台灣最高級的學校,只讓日本人子女入讀,華人只可以讀次一等的學校。反過來說,台灣人能夠到日本留學,就是一個鍍金的行為。

日本開始部署侵華的同時,推動了一個「皇民化運動」,逐步把台灣、朝鮮、琉球(即今日的沖繩)以及中國滿洲國等殖民地的人民,同化成大日本帝國的皇民,既防止這些殖民地人民在戰時造反,也把他們納入日本軍隊,充實日本兵源,到各地打仗。

年輕時學劍道的李登輝,活脫是日本人岩里政男。

年輕時學劍道的李登輝,活脫是日本人岩里政男。


李登輝就改了岩里政男這個日本名字。試想一個只懂日語、有著一個純日本姓氏的人,他也分不清自己是日本人還是殖民地的人,這是一個消滅民族的計劃。

試想如果日本人能夠沉得住氣,沒有在1937年發動侵華戰爭,也沒有參與二次大戰的話,今天的歷史便要改寫,中國東北一大片土地、台灣、朝鮮最後可能被日本完全同化,成為日本帝國的部分。當地的人經過一兩代之後,便完全變成日本人,不再是中國人、朝鮮人。你今天去沖繩旅行,那裏已是日本一部分。過去,沖繩以前是臣服於中國的琉球王朝。現在,你已分不清琉球人和日本人。

國際的舞台,就好像森林一樣,並不講道義,也不講原則,只講強弱。強國吞併弱國,弱國民族煙滅。台灣之所以走上台獨的道路,部份的歷史根源,就是其殖民地時代的親日背景。李登輝在二戰之後五十年成為台灣的總統,他經常自命是日本人,不是中國人。

香港人身處的英國殖民地時代,不像日本殖民地那樣的徹底殖民化。香港人仍然有較強的中國人身份認同,反而在回歸之後,變得例外。


我談到國歌,說到民族精神,講到抗日歷史,並非想宣揚一種仇日心理。我覺得無論是小時候遇到的行乞的「日本仔」,抑或岩里政男,都是時代的受害者,他們只不過是被激進政府播弄,成為政權的犧牲品。


無論如何,中國作為一個獨立自主的民族,在世界上佔有重要一席,得來不易。我們對國歌,應應該抱有一份崇敬、一份感情。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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