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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衞生署陪審員 確認休庭不需上班津貼照袋

曾蔭權案衞生署陪審員  確認休庭不需上班津貼照袋

曾蔭權案衞生署陪審員 確認休庭不需上班津貼照袋

2017年10月23日 18:26 最後更新:18:42

就曾蔭權一案中,在衞生署工作的陪審員被要求在星期六上班一事,代表政府一方的律師今到庭,向法官表示政府願完全遵從法官早前的命令,重申政府一方早前已承諾涉事的陪審員不需在休庭時間上班,又指政府明白陪審團服務的重要性、尊重《陪審團條例》。

律師透露,涉事的陪審員在擔任陪審員期間會正常獲發工資,作為公務員的她亦有權保留每日830元的陪審團津貼,而擔任陪審員期間也不會被視作缺席、不會被扣減年假。

律師又釐清法律觀點,指根據《陪審團條例》第13條,陪審團須在法官指示的期間出席及出任陪審員,法庭對陪審團出席及出任陪審員的時段有絕對權力。而且,《條例》中訂明,除非、或直至法官宣佈解除陪審團出席及出任陪審員的責任,否則陪審員是不可缺席其職務。《條例》第22條亦指,陪審團在案件押後期間仍在法庭的管轄下,且法庭也有內在的司法管轄權去控制其辦事人,包括陪審員。再者,《條例》第33條顯示任何僱主若因僱員擔任陪審員而歧視僱員,則屬干犯罪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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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表示沒法例明文規定僱主需准許僱員擔任陪審員,但指《條例》第32條列明陪審員缺席即屬犯法,僱主不應因工作令僱員承受被檢控的風險,亦有機會被視作唆使僱員干犯控罪;而當法庭頒下命令指某一陪審員在案件押後期間不需上班,任何僱主若不遵從可屬藐視法庭。

政府一方最後表明,無論如何,法官針對不同情況頒下命令,會是消除潛在爭議的最好方法。但律師重申,衞生署署長已確認涉事陪審員並非因擔任陪審員而被額外要求在星期六上班,而是其合約訂明她於某些星期六上班。

衞生署宣布,1950至1976年出生的香港居民將於明年1月1日起,符合資格參加政府資助的大腸癌篩查計劃。

大腸癌篩查計劃

大腸癌篩查計劃

計劃以公私營協作的模式推行,資助年齡介乎50至75歲、沒有大腸癌徵狀的香港居民每兩年於私營機構接受篩查。有意參加的人士需先約見參與計劃的基層醫療醫生,安排進行大便免疫化學測試。如測試結果呈陽性,參加者會獲轉介到大腸鏡醫生接受政府資助的大腸鏡檢查。如測試結果呈陰性,應於兩年後進行覆檢。

截至今年11月底,今年新增的參與人數已超過66000人,總參與人數超過579000名。15%的大便免疫化學測試結果呈陽性,其中約45000人,即7.9%在接受大腸鏡檢查後確診大腸腺瘤,約3800人,即0.7%確診大腸癌。分析顯示,在計劃下篩查出確診患上大腸癌的個案中,超過五成屬早期階段,顯示篩查的有效性。

衞生署

衞生署

目前有超過1 200名基層醫療醫生在約2300個診所提供服務,並有260名大腸鏡醫生參與計劃,於約790個診所進行檢查。在提供大腸鏡檢查基本服務時,大腸鏡醫生只可向參加者收取不多於1000元的額外費用。超過七成的服務地點不會就大腸鏡檢查或切除瘜肉收取額外費用。

衞生防護中心總監徐樂堅表示,大腸癌是本港第三常見的癌症,亦是本港致命癌症中的第二位。在2023年,本港錄得5467宗大腸癌新症,佔所有癌症新症的14.4%。大腸癌篩查可及早識別高危人士及無病徵患者,讓他們能及早接受治療,顯著提高治癒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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