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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迪用阻記者入場嚟拉布 連泛民都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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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迪用阻記者入場嚟拉布 連泛民都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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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迪用阻記者入場嚟拉布 連泛民都反對

2017年11月04日 15:34 最後更新:15:38

反對派為阻止一地兩檢議案通過,無所不用其極,前兩日在立法會內,就用阻止記者入場的議事規則,借此拉布,仲成功終止當日的會議。

不過此舉就惹來各方反對,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及記者協會,都發聲明批評朱凱迪的做法。連民主黨的吳永輝亦忍唔住出聲,在facebook 上面出文批評。

吳永輝話朱凱迪有三層錯誤:「朱凱迪算是朋友,但昨天朱在拉布一事犯上三層嚴重錯誤,當然泛民黨派因爲派系立場是跟他,或支持他的。希望泛民及朱兄都要反省這事。」

「第一層錯誤是動議驅逐記者和出席市民,與傳媒為敵。泛民主派要爭取的是傳媒和市民的人心,而不是驅逐他們;」

「第二層錯誤是違反現代人類憲法內立法機關要盡量開放接受監察的憲法原則,這是多數國家和立法機關接受社會監察的原則,威權如蔣經國時期的國民黨國會應都不會如此吧。不知道蔣介石在戒嚴時期有沒有在台灣國會驅逐記者,如沒有的話,此事的性質回到民國初期或清朝了; 」

「第三層錯誤是自稱為「第一個和最後一個」,此例已開,便可以有第二個,而第二個可能是激進親共議員,如果將來發生第二次,到時可能是對在野的泛民議員動用武力,進行議會內鎮壓。無人希望如此走向,但以政客無知,很難保證不發生悲劇。」

高人話,朱凱迪呢啲做法,最大問題係只求達到目的,不擇手段,連違反新聞自由原則都唔理,諗落都幾恐怖。呢啲行為真係「不可一,不可再。」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重審,結果又因陪審團未能達致多數裁決,主審法官陳慶偉押後下周一才處理訟費及解散陪審員後,案件如何處理,即是否接納控方申請,再次重審這案。

曾蔭權案同一控罪已經審了兩次,陪審團兩次都不能達成大多數的裁決。一般而言,刑事案若遇上陪審團未能達致一致裁判,控方會申請重審,法庭就會考慮案件的嚴重性及公眾利益,以決定是否批準重審;但如果陪審團重審多次都不能達成多數意見,重審次數太多,就會損害被告人的利益。

一條罪審三次有無先例?過去都有一些比較罕見的例子,是試過一罪多審的,一個內地婦6年前涉以空心圖書經機場偷運海洛英,毒品價值逾300萬,她否認販毒罪受審,卻罕有地經歷五次審訊後脫罪。

被告卞真菊被在首次審訊中,陪審團因未能達成多數裁決而解散,二審又因有陪審員違規查網上資料再度解散。卞其後雖在2012年和2014年兩次審訊中被定罪,判監逾20年,但上訴成功獲重審機會。

到去年第5次審訊,陪審團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卞販毐罪名不成立,被告親友聞判激動拍掌。

曾蔭權案現時已經審了兩次,未知法官下周會否決定再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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