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和該黨主席胡志偉今日出來向一個政府職員公開致歉,搞到要公開道歉當然不是小事,不過睇番成件事,許智峯如此輕輕道歉就可了事嗎?
事緣立法會昨天召開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法案委員會會議,有一名保安局的女EO正協助出席會議的官員工作,拿照片確認出席的議員,卻給許智峯搶去手機,女職員當時嘗試索回不果,許智峯拿走手機一段時間才將之交回政府官員,女EO在事件中感到驚慌,並匯報給上司。
許智峯就話,他昨早在會上發言後,在2樓樓梯間見到女EO手持紙張及電話,記錄議員出入時間,於是查詢是否他的資料,女職員否認,他隨後就拿走對方手機,衝去2樓洗手間查閲手機10分鐘,看裡面有沒有他的資料,他發現內裡有3個月内不同立法會會議的議員出入記錄。他並質疑,政府人員在議員不知情下收集他們的行蹤,是侵犯私隱。
高人話,許智峯這種說法無疑在為自己的劣行轉移焦點,他將矛頭指向議員出入立法會資料,並將之形容為私隱。這些議員出入的公開行為,是否私隱已是疑問,但更重要的是,他許智峯有私隱,那女EO又有沒有私隱呢?他搶了女EO的手機一大段時間,並承認在洗手間內翻閱內容至少10分鐘,那手機內有關女EO的私隱,他又有沒有看過,又看了多少?
許智峯對此並沒有交代,不過他要翻查手機內資料,當然就不會只看到有關議員的訊息那部份吧,否則他又怎會知道有否遺漏。他大大聲說要保障議員的私隱,但那個女EO的私隱又有誰來保障呢?
況且,在女EO不同意下,他稱「拿了」對方的手機,事實不是拿而是搶,搶了別人的東西一大段時間,翻查了入面的資料,然後出來一句道歉,就可大事化無嗎?
其實反對派議員這種動輒郁手郁腳搶東西的文化,並非個別事件,早有先例,那就是長毛之前去搶官員的文件,根本就不尊重法律、不尊重其他人。大家是否應讓這些事件一再發生,然後聽一句Sorry就當無事呢?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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