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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做大灣區領導小組成員 有辣有唔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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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做大灣區領導小組成員 有辣有唔辣

2018年08月15日 19:41 最後更新:19:45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今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首次會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作為小組成員,參加了會議。主管港澳事務的國務院常務副總理韓正以組長的身分亮相,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李希,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家發改委主任何立峰以及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也在主桌就座。

圖: 韓正(主桌中)、李希(主桌右3)、何立峰(主桌左2)、張曉明(主桌左1)在主桌就座。

圖: 韓正(主桌中)、李希(主桌右3)、何立峰(主桌左2)、張曉明(主桌左1)在主桌就座。

中央非常重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成立高規格的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統領工作。除了林鄭月娥,澳門特首崔世安、廣東省長馬興瑞,以及多個中央部委的領導出席會議。

特首林鄭出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特別之處是她這次是以成員身份,而非顧問身份參與會議。

林鄭指出,自己作為小組成員,可以直接透過港澳辦,向小組辦公室提出議程;亦可提交調研報告讓小組討論。

特首應以成員身份、還是顧問身份出席這些中央層級的會議,各有利弊,如果是顧問身分,同特首以特邀身分出席每年人大開幕式區別不大。政壇高人話,顧問顧名思義是顧得上就問吓,只會問她對直接相關議題的意見。

如果是正式成員身份參加會議,就參與決策,當然有提升特首甚至香港在中央決策機構地位的效果,但同時問題亦來了,這是一個大灣區規劃和落實政策的中央小組,是否可規劃埋香港?如果可以,要否按香港流程對那些規劃進行諮詢?如果要,大灣區將會十年八年都搞不起,只會拖大灣區後腿。如果不按香港流程諮詢,又會否被立法會批評「被規劃」 ?

隨著小組投入運作,特首的角色凸顯出來之後,相信會引起多評議,特首做小組成員有辣有唔辣,究意有無著數,尚待研究。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香港民族黨陳浩天去FCC宣揚港獨事件,餘波未了,觸發建制派好大反應,除了引發要進行23條立法的要求外,亦燒到之前去過台灣「探討」港獨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

何君堯與新界關注大聯盟發起聯署,要求起訴戴耀廷。

何君堯與新界關注大聯盟發起聯署,要求起訴戴耀廷。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與傳媒午宴時說,戴耀廷今年3月曾到台灣,出席論壇,提及港獨,回港後繼續宣揚港獨,本身是律師的何君堯話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戴耀廷鼓吹港獨的言論,已違反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10條(1)(C)有關「煽惑罪」的相關法例,足以被起訴煽惑罪,如被判有罪,可被判入獄2年。

何君堯與新界關注大聯盟發起聯署及倒數,要求律政司在下月24日前,戴耀廷。何君堯,今次行動並非向律政司發出「最後通牒」,又希望能取得10萬個簽名聯署。

高人話,特區政府在處理這些政治問題時,經常採取側側膞的態度,怕得罪泛民。但順得哥情失嫂意,建制派大表不滿,認為政府無站穩原則立場。

例如陳浩天在FCC講港獨,泛民聲言是言論自由,建制派卻指陳浩天觸犯了《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10條(1)(C)的「煽惑罪」,不受言論自由原則保障。陳浩天有無犯法,政府理應表態。不過政府縮吓縮吓之時,何君堯再發功燒埋講過港獨的戴耀廷,唔知政府對這些訴求,是否又採取「我睇你唔到」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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