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的上訴申請在周四(12月20日)9時30分在終院處理,預計需時60分鐘。
記者及公眾在終院門外排隊等候入庭。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今年七月底遭上訴庭駁回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罪的上訴,但獲減刑至一年監禁並減免訟費至100萬元。曾蔭權終極上訴許可申請於今早9時半,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聯同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處理。本報得悉,目前在赤柱監獄服刑的曾蔭權,無論申請上訴許可結果如何,他都不會申請保釋外出,因曾蔭權將於下月中刑滿出獄。
現年73歲的曾蔭權,繼續由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omery 及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出戰。司法機構將預留17個記者席在庭內,庭外則設35個記者位。
曾鮑笑薇(左)及曾璟璇到場。
曾蔭權胞弟曾蔭培夫婦旁聽。
曾蔭權於去年2月被裁定的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於10年1月1日至12年6月30日期間,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參與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及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的聲音廣播牌照及相關申請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披露,或向行會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物業進行的事務往來及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