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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監獄重刑犯密謀越獄:計劃做降落傘趁大風飛出

東莞監獄重刑犯密謀越獄:計劃做降落傘趁大風飛出

東莞監獄重刑犯密謀越獄:計劃做降落傘趁大風飛出

2019年03月05日 22:24 最後更新:03月06日 04:50
 東莞監獄外景

 東莞監獄外景

被判死緩後,只要兩年內不故意犯罪,按照《刑法》就可減為無期徒刑。然而,只讀過小學的吳某卻以為自己要死了。既然「反正都是死」,不如——越獄!

吳某和同樣只有小學文化的獄友鄭某策劃的越獄方法,像喜劇犯罪片的橋段一樣:用被單、繩子做降落傘,趁刮大風的天氣,從監舍樓頂「飄」出高牆。

更無厘頭的是,一天吳某與別的犯人打架,不知何故竟向管教檢舉對方預謀越獄。結果獄警一調查,發現真正準備越獄的,恰恰是吳某自己。

就這樣,案發了。

以為自己「反正都是死」

鄭某和吳某是東莞監獄12監區的獄友。鄭某1992年生人,吳某1989年生人,兩個人都只有小學文化程度。

兩人都是重刑犯。鄭某因搶劫罪、強姦罪,2013年12月被汕頭市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吳某因故意傷害罪,2013年7月被廣東省高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被判死緩,並不意味著「兩年後被槍斃」。相反,根據刑法第五十條規定,被判死緩的罪犯,在死緩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兩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

然而,吳某卻認為自己「反正都是死」。同為在押犯人的劉某事後作證稱,吳某經常和犯人郭某說悄悄話,稱“出不出去都無所謂,反正都是死,有機會出去就出去”,到後來郭某也說,“做就做,我死都不怕,怕什麼,反正我都想死的”。

犯人蔡某作證稱,鄭某、吳某、龍某、郭某、梁某等人經常聚在一起聊天,曾聽到過他們一起商量脫逃的事。

犯人黃某作證稱,鄭某、梁某住在同一監室,床位挨著,二人經常靠在一起聊天,說「抗改」的話,甚至辱罵警察。2014年10月一天梁某問鄭某“如果可以跑,你跑不跑?”鄭回答“當然跑出去啊”。

做降落傘趁颳風飛出監獄

2014年9月開始,鄭某提出具體的越獄方法:用被單、繩子做降落傘,趁刮大風時從監舍樓頂天台上「飄」出監獄圍牆。

2014年12月底的一天,快收工的時候,鄭某看到獄友楊某坐在一邊,就拿了藍白條紋的被套過來讓他幫忙做成一個袋子,有四五十厘米寬,鄭某已經把床單裁好了,讓他幫著車邊。

犯人黃某說,他看見鄭某在車間工位上車一條藍白條紋的床單,把它車成了一個「袋子」,後來被組長發現制止了。

對此,鄭某在供述中承認,自己提出過用被單、繩子做降落傘越獄的方案。吳某也在供述中承認,鄭某向他提議,用被單、繩子作降落傘越獄的方案,但沒準備好做降落傘的材料。

之後,鄭某又提出糾集同監區服刑人員,暴力劫持獄警作人質逃離監獄。之後他和吳某多次拉攏和煽動龍某、郭某、梁某等人越獄。郭某和龍某也都是死緩犯,梁某余刑為13年1個月。

2015年1月的一天中午開工集合時,鄭某和梁某還爭論「武警的槍里有沒有子彈」,鄭說有,梁說沒有。後來,鄭某信了梁某的話。此後,鄭某對別人說,“武警的槍不是實彈,是空包彈,打不死人的”。

在一起暢想「出去」之後的情景時,同為死緩犯的郭某還跟鄭某說,出去後“叫我大哥先帶我們去買衣服”。

郭某在案發後交代,吳某多次對自己說「回家啰」、“要走了”之類的話。吳某說,他打算準備紗剪、鎚子,先爬出監區圍牆,然後用紗剪、鎚子鑿穿監獄圍牆,從而越獄。還說如果越獄過程中遇到警察,就殺警察。

吳某承認,鄭某確實後來提出過這個新方案,但因為沒有工具,沒有實施。

免於刑罰的「組織越獄罪」

越獄計劃很快因內訌結束。2015年2月8日,吳某與郭某因瑣事互毆。按照一審判決書的表述,吳某不知何故,突然向管教檢舉郭某預謀越獄。

越獄案終於「案發」。

然而,獄警調查發現,檢舉人吳某才是越獄的主要謀劃者,鄭某、吳某隨後被隔離審查。

法院終審認定,鄭某提出越獄犯意,與吳某密謀,糾集同監服刑人員越獄,有多名證人證實。鄭某本人也供認,曾指使吳某糾集他人,通過試探、誘惑、鼓動的方式,為組織實施越獄製造條件。

鄭某、吳某預謀越獄後,二人試圖挑選、糾集、鼓動他人為越獄做準備,屬於製造越獄條件的犯罪預備行為,二人行為構成組織越獄罪。但鑒於兩人的行為尚屬於犯罪預備階段,未造成實際的損害後果,故依法免除處罰。

2018年11月,廣東省高院判決鄭某犯組織越獄罪,免予刑罰,與前罪余刑無期徒刑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吳某犯組織越獄罪,免予刑事處罰,與前罪余刑死緩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緩。    

對於吳某來說,原本他的死緩考驗期從2013年7月23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止,如果不「瞎折騰」,從案發時五個多月後,就可減為無期徒刑。而現在,他的死刑緩期執行期將重新計算。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大灣區律師在「十五五」規劃下,具備得天獨厚的競爭優勢和發展機遇。

張國鈞今日(4月18日)在中山出席第五期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推介會致辭時表示,26年是國家「十五五」開局之年。最近出台的《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要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強法治保障,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灣區。此外,《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到支持港澳發揮專業服務優勢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

張國鈞在中山出席第五期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推介會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張國鈞在中山出席第五期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推介會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張國鈞認為大灣區律師在「十五五」規劃下,具備得天獨厚的競爭優勢和發展機遇:在「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格局下,具備雙重執業資格的大灣區律師熟悉內地與港澳的法律體系和商業文化,能夠無縫處理跨法域法律事務。同時,大灣區律師普遍具備國際視野與涉外能力,熟悉國際商事規則、仲裁及調解機制,可以為內地企業「走出去」及外資「引進來」提供高水平的法律保障。我很高興看到截至去年底,已有超過630名港澳律師成為了大灣區執業律師。可以説,大灣區律師已經成為一支具備實力和競爭優勢的人才隊伍。

張國鈞稱,很高興看到25年12月成立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聯會一同舉辦本次推介會,積極凝聚了大灣區律師團隊的專業力量,為大灣區律師在大灣區內地九市發展提供支援。鑑於大灣區律師試點期將於26年十月屆滿,律政司正與內地相關部委積極聯繫,以進一步推進大灣區律師執業工作,包括爭取大灣區律師制度恆常化。

張國鈞指,在司法部和廣東省司法廳的大力支持下,律政司將繼續和聯會,以及其他持份者緊密合作,共同推動大灣區律師工作,為建立大灣區律師的專業品牌創造有利條件。

司法部圖片

司法部圖片

張國鈞稱,推介會的內容非常豐富,提供機會讓大家深入交流,來自約50家大灣區內地9市律所的代表與參加者,亦會介紹各市的具體情況,及有大灣區律師代表分享他們的執業體會。19日主辦單位還安排大家參訪三家中山市的標杆企業,實地考察中山市的營商環境。透過主辦單位的精心安排,相信本港律師在大灣區的未來發展藍圖一定會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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