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醒=酒醒?
身上酒味散去就不會成酒駕?
儘管酒後駕車危害大、處罰重
總有人抱著僥倖心理鋌而走險……
3月4日晚
江蘇張家港市合興菜場附近
有兩輛轎車發生了碰擦事故
民警到達現場後
司機陶某立刻向民警「舉報」:
對方司機身上有酒味!
經酒精呼吸測試
被「舉報」的司機黃某
的確涉嫌醉酒駕駛
然而民警與舉報人陶某對話時
察覺到他的狀態也有些不對勁
便立即詢問:
「你也喝酒了,是不是?」
雖然陶某連連否認
民警要求他也進行酒精呼吸測試
一次,兩次,三次……
陶某前前後後折騰了好久
都沒檢測成功
第14次時
檢測結果終於出來了:
酒精含量127mg/100ml
同樣涉嫌醉酒駕駛!
原來陶某中午吃飯時喝了酒
以為休息了一個下午
身上的酒味散盡不會被人發現
便僥倖開車上路
最終兩人都因涉嫌危險駕駛罪
面臨刑拘、吊銷駕駛證
五年內不得重考的處罰
在此提醒大家: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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