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判刑。
21歲中學男生前年透過Intagram結識15歲少女,相約到九龍灣彩德邨後樓梯見面,聊天期間突然強吻她,少女將他推開,他說:「你都出到嚟,唔做埋其他嘢先走?」他進而非禮胸部、侵犯私處,甚至強迫少女為他口交,整個過程約一小時。相隔數月,被告向少女暗示當日拍下一些片段,再次約她到後樓梯以類似手法侵犯。少女其後向社工投訴揭發。
少女向社工投訴揭發事件。設計圖片
被告何晴峰,21歲,曾參與學界籃球賽。他今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猥褻侵犯罪及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暫時還柙看管,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判刑。
22歲男學生涉嫌於城市大學演講廳外非禮一名男子,翌日再於又一城非禮另一人,他被控非禮等3罪, 12月24日(星期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表示,已經準備好答辯。但辯方表示,早前辯方向控方申請作出書面商討,收到控方回覆,因有新進發展,需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故申請案件押後4星期,至明年1月21日再訊。
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1日再訊,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2000元續保釋。
被告余驥堯(22歲,報稱學生)持有香港身分證,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以及一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罪。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楊建文學術樓4樓蔣麗莉演講廳外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X;他亦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九龍又一村又一城LG層至LG1層扶手電梯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Y。
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0月30日,在九龍達之路與歌和老街交界,在警員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此要求。
案件編號:WKCC 4888/2025